非法庭审一开始,李桂林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明确指出说:“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只能证明李桂林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与本案无关联,主观上、客观上、行为上,没有构成犯罪,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破坏什么法律实施。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法轮功书籍)是她本人修炼用的,资料是用来告诉人们真相,救人的。”
律师又当庭出示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和关于公安部2000公通字39号文件,讲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面对律师的话,公诉人哑口无言。
公诉人又提出,李桂林的手机微信曾经给七个人发了《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其中,一个是给她的女儿,一个是给网络员,其中有五个人都说李桂林给自己发的视频记不清啦。
律师说:“五个人都说李桂林给自己发的视频记不清啦,这能算证人?只有李桂林的女儿提供的两篇文章和网络员提供的两组照片,本律师是没有异议的。“
最后,庭长让李桂林陈述。李桂林首先要求公诉人当庭宣读《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李桂林说:“让在场的人们听一听是不是违法,是不是犯罪。”公诉人无语。
李桂林接着说:“你们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修炼法轮功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被迫害,都没有放弃修炼,因为他们知道,修炼法轮功不违法,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天大的冤案。”
整个过程一个多小时,在场的法官和所有人都静静地听着。
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二十余年中屡遭中共迫害
李桂林女士于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信仰真、善、忍,经常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关押,她曾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零年初,李桂林被五矿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家,并被逼每天去派出所进行所谓的“学习”、“转化”。
二零零一年一月,李桂林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大法鸣冤,五矿派出所警察找不到李桂林,就去她家威逼、恐吓她的家人,殴打她的丈夫。由于受到惊吓,她丈夫落下了神经抖动的毛病。后来李桂林被五矿派出所警察绑架回本地,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阳泉市五矿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不法人员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监控李桂林,白天、晚上都监视,连她出去买菜都有人跟着,连坐火车回老家都不放过,每次都要所谓的“特殊检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贵石沟派出所警察和小河滩小区人员一行五人闯进李桂林家,强行拍照、骚扰。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上午 ,李桂林坐火车去临汾,在介休火车站经过安检时,被车站警察拦住照像。警察问李桂林做过什么事,李桂林问:“我修炼法轮功,法轮功让人做好人,有错吗?”他们称“违法了”。李桂林说:“哪一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了?”他们无语,草草收场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李桂林和儿子一起乘坐太原去临汾的动车去临汾看姐姐,上车后,乘警就过来问:“你叫什么名字,把身份证拿出来看一看。”李桂林说:“有什么看的,我是合法公民,是我儿子堂堂正正在网上买的票,怎么了?”警察让她的儿子打开包,说看看,她儿子很严厉地说:“票是我买的,怎么了?你们这是要干什么?”但警察还是非要他打开包看了一下,才走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李桂林正在家吃饭,突然有人敲门,开门后,看到是贵石沟派出所警察王建军和一个不认识的年轻警察。他们进门坐下后,李桂林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说是来宣传防止电信诈骗。李桂林说:“我也不会玩手机,也没有钱,骗什么?是不是因为我炼法轮功就来我家?”警察敷衍两句,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一点左右,阳泉市矿区分局十几警察闯到李桂林丈夫的单位,其中一个人问他:“这是你的手机号吗?这是你发的视频吗?”她丈夫说:“手机是我的,视频记不清了,也许是小孩不懂点出去的。”
警察带着李桂林的丈夫去他家,把她丈夫的钥匙抢过去,打开房门,不由分说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并绑架了李桂林。当天下午,将她劫持到阳泉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警察又将李桂林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在阳泉市平定县法院,李桂林被非法庭审,遭阳泉市公、检、法司法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