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李红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10000元;徐亚梅被枉判4年,勒索罚金8000元;陈忠存被枉判2年,勒索罚金5000元;冯志仙被枉判判刑2年,勒索罚金5000元。

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被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随后,法院下达(2024)云0302刑初91号判决书,审判长龚强飞,审判员朱小二,陪审员曹利静,书记员刘玉艳。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十一日,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建宁派出所、寥廓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李红梅、陈中存、徐亚梅、浦娥眉、黄喜兰 、賀泽英、赵群美、杨玉芬、颜建明和刘某某等法轮功学员。其中李红梅、徐亚梅、黄喜兰、浦娥眉被直接绑架到麒麟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他人被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贺泽英、陈忠存被取保候审。

七月十三日,宣威市法轮功学员赵菲琼、陈发春两位女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释放。据说随后赵菲琼女士又再次被跟踪的警察绑架,目前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对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由于证据不足而休庭。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不是撤诉,而是促使国保警察再“收集”所谓“证据”后,法院于四月七日第二次开庭,四月十九日法院就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判决。

李红梅,女, 45岁,云南省曲靖市水电十四局职工,多年前就下岗失业。李红梅曾经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与苏淑珍、何云仙、展树珍四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发放真相光盘被绑架,随后李红梅被非法判刑4年[(2014)麒刑初字第409号]。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再次被绑架。

徐亚梅,女,38岁,在昆明工作。二零一七年六月因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非法关押、判刑3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了十一个月的一级严管迫害,直至出狱。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再次被绑架。

陈忠存,女,70岁左右。曲靖市2020年“清零行动”中,陈忠存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被绑架、抄家,被取保候审。

冯志仙,女,年龄不清。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被绑架、抄家,当天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资料统计,二十五年来曲靖市有151人(451人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被强迫洗脑数十人;被非法判刑的46人(53人次),其中法轮功学员梁国芬被判刑12年重刑;被非法劳教28人(34人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
建宁派出所
寥廓派出所
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法院
审判长龚强飞,
审判员朱小二,
陪审员曹利静,
书记员刘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