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华,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甘肃省庆城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环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正宁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庆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正宁县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任庆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吴丽华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据报,吴丽华除了迫害信仰、贪腐外,私生活相当淫乱。她从28岁一个小科员开始,靠着陪领导淫乱的功夫,受到不断提拔、升官。走到副市长职位后,利用各种威逼利诱手段,建立自己一个五十多人的男友圈,生活奢靡。
下面是吴丽华任正宁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张萍在北京朝阳区双井地区发放真相资料,被举报绑架,后被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派人去北京把她劫持回到庆阳。二零一四年八月,正宁县法院冤判张萍三年有期徒刑,张萍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大范围起诉恶首江泽民(已死)后,庆阳市宁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贾中红大肆报复,将法轮功学员李勤本、李建国、郭振邦非法抄家并绑架,给李建国判拘留十五天,李勤本被非法拘留十天,被劫持到正宁县拘留所关押。郭振邦被非法拘留十天,因他当时病重,所外执行。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甘肃省镇原县上肖乡法轮功学员曹明在宁县周家乡(属正宁县管辖)街道发台历,被周家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带到正宁县公安局,后来因为病重被暂时释放。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曹明在自家玉米地干活时,被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庆阳市合水县看守所(位于合水县师家庄),后被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曹明在正宁县法院被非法庭审,维权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曹明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下旬,被正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曹明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曹明被庆阳市中级法院人员非法维持判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甘肃省镇原县法轮功学员曹明与庆阳市西峰区法轮功学员曹稳梅在庆阳市宁县周家乡(属正宁县管辖)街道发台历,被周家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带到正宁县公安局。曹稳梅被构陷卷宗移送正宁县法院,后来曹稳梅被正宁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看上去,吴丽华是因贪腐获刑,实质是他参与迫害佛法而遭报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