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七旬刘长金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长金被非法判刑三年。他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因体检查出脑血栓和其它症状,看守所不收就送他回家,现在家中监外执行半年,说这半年不准他离开秦皇岛,让刘长金签字,刘长金觉得不合理就没签。

刘长金现居住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文昌里小区。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他曾经被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刘长金自己在家中突然出现脑血栓症状,躺在床上全身动不了,近两天时间没吃没喝,也打不了电话没人知晓,最后他硬是挺了过来。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刘长金在秦皇岛市开发区大秦世家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该小区居民娄庆海举报。过后,警察从家中把刘长金绑架到警车上,并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书籍、资料等,非法把他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他不配合,什么也没说。当晚警察给刘长金的女儿打电话、他女儿和女婿从外地连夜赶回来处理此事。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刘长金被非法批捕,亲友请了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刘长金作无罪辩护。六月二十六日,因体检不合格,刘长金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刘长金被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监视居住;十二月二十二日,他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监视居住。

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刘长金被抚宁区法院监视居住。

刘长金本人目前已收到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抚宁区法院执行通知书上写的,非法刑期是三年(2024年5月17日—2027年5月2日);审判长:石文婧,陪审员:张大伟、李辉,书记员:钟佳琳,签署日期2024年4月3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电话:0335-5601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