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鹏飞,湖南益阳人,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五年三月任郴州市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二零二三年二月五月日报道,易鹏飞因严重违法被查。
易鹏飞任职期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一、易鹏飞在湖南省怀化市任职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谭爱菊是湖南怀化市中方县宣传部文联部门职员,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被中方县“610”及公安国保等十多个人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八点左右,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杰开门去给住妹妹家生病的母亲送稀饭,被守在门口恶人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十点,湖南怀化市公安局伙同中方县六一零以雷建华为首的一伙恶人、恶警趁法轮功学员谭爱菊的丈夫不在家之机,闯入其家中,将谭爱菊绑架。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唐清英与另一学员,被鹤城区团结派出所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前后,怀化市法轮功学员王誉杰被绑架洗脑班迫害。
二、易鹏飞在湖南省娄底市任职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湖南杨菊生被劳教折磨致死,三子女被迫害精神失常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六旬妇女杨菊生坚持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劳教,遭种种折磨:连续十三昼夜不允许睡觉,有一次闭了一下眼,被恶警指使吸毒犯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还被连续罚站十二天十二夜,再用电棒电击腰部,致使昏死几次,造成严重伤残,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67岁。
杨菊生的儿子孙辉做过律师,二零零零年一月被绑架劳教,遭残忍折磨、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杨菊生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孙莉虹和孙莉萍,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杨菊生的丈夫孙忠烟是法官,全家及祖辈没有精神病史。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娄底市及双峰县“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人员闯到杨菊生小女儿孙莉华家,逼迫孙莉华接受他们带来的记者采访,要求她照着他们提供材料念,材料诬蔑她家因为炼法轮功而造成一死三疯,并要保证以后再也不炼了等等,想在电视等媒体上来欺骗、毒害世人,并想以此作为向上级“610”邀功请赏。孙莉华对此断然拒绝。
孙莉华说:“你们把我们家迫害成这样,还要我去说一些违心的话,我决不会那样做的。”过了几天,那伙人又来说,只要你上镜头接受采访,你说什么都可以,他们阴谋想利用邪恶人员来诬蔑配音来做诬陷材料。孙莉华仍然断然拒绝了他们的邪恶要求。最后那伙人灰溜溜地走了。
中共邪教将一家好好的三个人迫害致精神失常,造成一死三疯的悲惨结局,还图谋嫁祸、栽赃法轮功,继续欺骗、毒害世人,无耻、邪恶至极。
三、易鹏飞在湖南省郴州市任职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雷安祥,一九五零年出生,曾是湖南郴州市空调设备厂的生产技术骨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十三日,雷安祥老人一直被非法监视、软禁。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九时许,雷安祥被北湖区燕泉街道香雪路社区工作人员张国庆等人以谈话的名义骗离家中后,遭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拘留。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决雷安祥三年刑期,并非法处罚人民币五千元。雷安祥不服冤判,提出上诉。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九日,郴州市中级法院立案,但未公开审理,几天之后,中级法院草率结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宣布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地区有22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骚扰三人次,非法批捕五人,送洗脑班四人,非法庭审两人,非法抄家八人次,被迫流离失所两人,非法判刑两人。其中法官以非法判罚金的方式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一万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郴州市北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刘劲松带领二十余人,撬开黄小芬家对面的门锁,翻过黄小芬家房顶,闯入后院,另一伙人从前门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黄小芬家中,进行非法搜查。之后,刘劲松等人将黄小芬绑架至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当天晚上,黄小芬被劫持到郴州市拘留所。黄小芬被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黄小芬被家人从湖南女子监狱接回家。刚出狱的黄小芬身体状况很不佳,伴随膝盖痛、腰痛、脑袋痛等毛病,耳朵没有之前那么灵敏,患有高血压、腰椎劳损等疾病。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郴州日报》第二版有篇诽谤法轮大法师父的报道,郴州法轮功学员到郴州日报讲真相、要求报社澄清事实,报社的人说他们也没办法,是郴州市610办公室(中共江泽民集团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要求报道的。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一点左右,郴州市肖小平、雷安祥、朱秋平三位法轮功学员在苏仙北路郴州日报大门口,被苏仙区派出所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