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端慧现年69岁,家住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三农垦社区。二零二零年中共病毒(武汉肺炎)肆虐期间,她为了让家乡的人们了解大法真相、躲过灾难,发放真相资料,遭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清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
在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半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刘端慧被大连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侦大队警察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子一区绑架,之后她被双鸭山市建三江八五三农场清河派出所警察张峰(电话19917686776)等人劫持回当地。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刘端慧被建三江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5000元。审判长是刑事庭庭长丁立昌(联系电话0454-5810941),书记员是陈志鹏。刘端慧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法院对刘端慧的上诉开庭。二审法院判决结果是维持冤判。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郭晋;审判员李单丹、梁海燕;书记员孙函。
刘端慧被迫害的更多详细信息,请见《黑龙江省68岁刘端慧遭冤判 二审被维持冤判》。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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