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又有八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落马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以来,江西省又有八名迫害法轮功的贪腐官员遭恶报落马。越来越多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以各种原因落马、被查,这正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的真实体现。

一、原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志刚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八月,原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杜志刚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杜志刚,男,汉族,一九七一年四月出生,江西省丰城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宜春市党委委员、袁州区公安分局局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志刚在这几年任职期间,对宜春市多位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下面是杜志刚任宜春市袁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宜春市减震器厂退休职工,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根英在回到借住屋时,突然遭数名袁州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徐根英老太太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宜春市袁州区法轮功学员吴锐购买了六月二十二日的高铁票,将去内蒙探亲,途中在北京转站,购票信息即被当地派出所获知。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三拱桥社区主任等相关人员实施阻挠,吴锐及家人被强迫取消车票。后吴锐的亲属出小区时,发现被盯梢。

◎二零二二年二月明慧网报道,宜春市七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殷冬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吴金荣(音)被非法判刑两年。她们的被绑架、非法关押正是发生在杜志刚任职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

二、原南昌市进贤县政法委负责人王平辉被查

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消息,南昌市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平辉被查。

王平辉,男,汉族,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江西省进贤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进贤县政法委负责人。对期间发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及关押等迫害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上午,进贤县李渡镇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芳兰在街上贴大法真相不干胶时,被人跟踪。晚上十点多,李芳兰遭进贤县国保大队六、七个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之后李芳兰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入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进贤县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邹六美在家中被李渡镇派出所、进贤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此前,邹六美遭李渡镇派出所和李渡镇政府人员多次骚扰。十二月二十八日,邹六美被非法抄家,之后邹六美被非法关押五天。回家后,邹六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进贤县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万桃英被进贤县民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南昌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被转刑拘关押于进贤县看守所。之后被非法判刑九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在看守所期间,万桃英绝食绝水十多天,身心遭受巨大伤害,胃部出血。

三、原南昌市西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松国被立案审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昌市西湖区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松国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王松国,男,一九七八年八月出生,汉族,江西省安福县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南昌市西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西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对南昌市西湖区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非法庭审、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左右,吉安市泰和县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龚玉秀,在南昌市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在绑架龚玉秀前,西湖公安分局警察曾经拿着龚玉秀的照片,找南昌居民暗访。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南昌市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志萍被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非法立案。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遭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吴志萍被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南昌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杨春秀进入法庭和被非法庭审过程中,双脚始终被强制戴脚镣。十一月十五日,家属收到判决书,杨春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四、原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俊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原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俊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李德俊,男,一九六六年二月出生,云南省普洱县人。主要履历:曾任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李德俊任职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对期间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吉安市遂川县法轮功学员叶剑平,遭到遂川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抄去私人物品。

五、原江西省新余市市长洪礼和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原江西省新余市市长、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洪礼和,男,汉族,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出生,江西省余干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先后任职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先后任职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期间对所在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零零零年一月,新余市法轮功学员李烈凤被新余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在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李烈凤被新余市国安局警察跟踪,被新余市渝水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劫入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几天后,被送入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李烈凤被新余市“610”、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合伙绑架、殴打,被非法关押“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零零年,新余市法轮功学员李春凤遭绑架、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一月,新余市法轮功学员蔡建于被强行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十年期间,洪礼和担任江西省主要负责人期间,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张淑君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监狱遭酷刑折磨,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向阳,二零零六年三月被绑架,并被非法重判十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豫章监狱遭受各种酷刑摧残。

此外,这十年间,江西省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等种种迫害。

六、原南昌市进贤县东湖区政法委书记胡志强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消息,南昌市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志强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胡志强,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先后担任南昌市东湖区政府副区长、南昌市东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期间南昌市东湖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南昌市六十多岁的廖姓女法轮功学员在东湖区墩子塘附近讲真相时,被墩子塘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吴井军被东湖区豫章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南昌市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邹发金被东湖区滕王阁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二日,邹发金再次被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南昌市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东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

七、原江西省九江市副市长彭敏被逮捕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消息,原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彭敏,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江西省九江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对在该地区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杨玉梅被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局警察绑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左右,九江市法轮功学员周六连、鲁宗炎被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局警察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全年期间,九江市法轮功学员王月兰遭迫害,含冤离世;法轮功学员李文红、吴若梅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高家喜、王彩霞、刘海华刘孝慈被非法拘留关押;法轮功学员张代娣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九江市法轮功学员陆振祥遭迫害,含冤离世;法轮功学员孙士连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玉明、黎桂花、张代娣被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周美丽、黄引娣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八、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党委书记成飞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邪党委书记成飞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成飞,男,汉族,一九七九年十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党委书记,期间对在该地区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零二二年二月明慧网报道,南昌市罗家镇法轮功学员刘永红(七十二岁)、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二年六月明慧网报道,南昌市罗家镇七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桂珍被非法判刑三年、五十九岁的卢林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徐珍同丈夫(未修炼法轮功)一起去青山湖区罗家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绑架。之后徐珍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奉劝江西省各位官员,切莫为了执行上级的所谓命令,让自己难逃法律的制裁与天理的惩治。恶报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是为了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神佛的救度。希望仍在参与迫害者能够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