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中共代理人认罪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两名中共代理人陈军和林峰分别在纽约南区联邦法庭认罪。他们于去年五月在美国被逮捕,被指控在中共的指使下,参与迫害美国法轮功学员的计划。对两人的宣判将分别在十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进行。他们将面临最高二十五年的监禁。

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部长马修·奥尔森(Matthew G. Olsen)、纽约南区美国检察官达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执行助理局长罗伯特·韦尔斯(Robert R. Wells)宣布了这一消息。

图:去年五月在美国被逮捕的两名中共代理人陈军(左)和林峰(右)今年七月在纽约南区联邦法庭认罪。
图:去年五月在美国被逮捕的两名中共代理人陈军(左)和林峰(右)今年七月在纽约南区联邦法庭认罪。

根据美国司法部七月二十五日发布的声明,被告陈军和林峰贿赂美国国税局官员,协助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跨国镇压。

七十一岁的陈军(John Chen)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年四十四岁的林峰是中国公民,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他们承认犯有充当中共未注册代理人和贿赂国税局特工的罪行,他们涉嫌密谋针对美国的法轮功学员。

根据法庭文件,至少从二零二三年一月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左右,陈军和林峰在美国境内按照中共政府的指示工作,包括被确定为“中共官员1”的中共政府官员,以进一步推动中共镇压和骚扰法轮功修炼者的运动。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面临中共政府的一系列迫害措施,包括监禁。

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运动的一部分,陈军和林峰参与了中共政府指挥的一项计划,操纵美国国税局的举报人计划,试图剥夺由法轮功修炼者经营的神韵艺术团的免税地位。

陈军向美国国税局提交了一份有缺陷的举报人投诉后,陈军和林峰支付了五千美元现金贿赂,并承诺向一名所谓的美国国税局特工支付更多钱,而这名特工实际上是一名卧底警官,以换取特工协助推进投诉。陈军和林峰都没有通知司法部长,他们是在美国担任中共的特工。

在整个计划实施过程中,陈军在一通录音电话中明确表示,这些贿赂均由中共指示和资助的,其目的是实现中共政府“推翻……法轮功”的目标。

在根据司法授权的窃听功能截取的电话中,陈军和林峰讨论了从中共官员1那里收到有关贿赂计划的“指示”、删除从中共官员1那里收到的指示以逃避侦查,以及如果陈军和林峰贿赂特工的计划没有按计划进行,就向中共官员1“发出警报”和“拉响警报”。陈军和林峰还讨论了中共官员1是“负责”针对法轮功的贿赂计划的中共政府官员。

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陈军和林峰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在纽约纽堡与特工会面。会面期间,陈向特工支付了一千美元现金贿赂,作为初始部分贿赂。

陈军还提出,如果陈军的举报人投诉成功,他将向特工支付总计五万美元,以启动对神韵艺术团的审计,以及美国国税局任何举报人奖励的60%。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林峰在约翰肯尼迪国际机场向特工支付了四千美元现金贿赂,作为进一步实施该计划的额外部分贿赂。

陈军和林峰各自承认一项充当外国政府未注册代理人的罪名和一项贿赂公职人员的罪名。陈军于七月二十四日认罪,定于十月三十日宣判。林峰于七月二十五日认罪,定于十月三十一日宣判。

陈军和林峰各自将面临最高二十五年监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