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86岁王宋霞遭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宝鸡市8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宋霞,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被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姜谭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九日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二四年七月初获悉:王宋霞已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罚金五千元,六月她已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

王宋霞,家住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她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严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久身上的多种疾病都不治而愈,她内心愉悦,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上午十一时,王宋霞因手机被警察监听,在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张金满在宝鸡市中心医院东门外会面时,被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姜谭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五月九日,王宋霞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张金满被劫往宝鸡市千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也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王宋霞接到姜谭路派出所警察送来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她和张金满被构陷到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来人找王宋霞了解所谓“案情”,并说往后有关法轮功的案子,市区的统一归金台区办理,县区的统一归岐山县办理。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王宋霞收到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所谓的非法起诉书,被告知十日后开庭。此后,王宋霞前去找检察官王蕾讲真相,告诉她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让她出示起诉的法律依据,并要求撤诉。王蕾拒绝撤诉,坚持要法院审理。

二零二四年七月初获悉:王宋霞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罚金五千元,今年六月已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此前,王宋霞因坚持信仰,多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零年二月曾被非法判刑七年缓刑七年。以下是王宋霞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伊始,王宋霞坚持信仰,多次遭姜谭路派出所、姜谭路街道办事处人员骚扰、绑架、关押、监控。有一次,王宋霞因传递一份法轮大法新经文,被姜谭路派出所警察和姜谭路街道办事处人员绑架到一个空房子里进行迫害,强迫她放弃修炼。

二零零九年七月,王宋霞因制作真相资料,被宝鸡市渭滨区“610”办公室、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宝鸡凌云宾馆洗脑班,被强迫长时间坐铁椅、熬鹰等酷刑折磨长达二十天之久。王宋霞被摧残致脑梗塞、冠心病等病症,出现呼吸困难、不能行走,才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王宋霞被当地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缓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下午两时许,王宋霞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在集体学法时遭邻居恶告,被警察绑架到姜谭路派出所非法审讯,被强迫按指印。当晚十一点多,她被放回家。

陕西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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