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我们真是遇到好人了!”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丈夫因心衰住進了一个离医院近的养老院,因糖尿病病情发展,做了大腿截肢手术,术后由养老院的护工照顾日常起居,每天护工还会把他抱到轮椅上,推到外面晒晒太阳,他自己可以用手推着轮椅的轱辘走。

一天养老院的护工把他推到院里,突然有点别的事,就离开了。丈夫就自己推着轮椅蹓跶,院子里有个小坡,他想自己推轮椅上去。可是由于术后身体弱,胳膊没劲,推到一半没劲了。结果车向后翻,人车倒地,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当时就出血了,从耳朵往外流。当养老院的护工发现时,地上已流了一摊血。通知家属后住進了医院的ICU。

家人得知消息后,悲痛又气愤,纷纷表示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控告养老院的失职,要求赔偿。闺女说:“我爸要是因为别的病死了,我们没说的,要是摔死了,没完。”外甥、小姑子,大姑子、我妹夫,都分别找了律师:有的律师承诺:这事养老院负全责,不死还好说点,要是死了,一定让他们赔个一、二百万。妹夫气愤的说:把人推给养老院,咱啥也不管了。总之,家人情感上难以接受,就一定要打官司,要赔偿。象这类事情,在平常人看来,打官司是一定的,只不过是在输赢上费心思多少罢了。

我作为一个修炼法轮大法二十七年的老弟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心情也十分复杂:丈夫被摔成这样,养老院这么不负责任,我怎么能平静?后来,面对家人的激动情绪,我在理解他们的同时,也在默默的用法衡量。

师父在《转法轮》中举过一个例子:“司机是开快车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吗?他不是无意的吗?可我们现在的人就是这样的,要不讹他点钱,这看热闹的人心里都不平。”

是啊,不管家人怎么想,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就得按法要求:养老院是有责任,但她也不是故意的啊!事情发生后,养老院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在ICU外守护,我也每天去看望,ICU的费用是很高的,过两天就得交钱,都是上万的交。养老院不给垫付,他们说如果走法律程序,到最后再算,他们偷偷的绑定了我丈夫的医保卡(因我丈夫在医院透析,他们接送,医保卡号他们知道),时刻做着打官司的准备。

丈夫在ICU一住就是四十五天,虽然他有医保,但有一大部份医药护理费是报不了的,自己花的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怎么办?作为一个大法弟子,那就得珍惜生命,只要丈夫有一口气那就得救治。医生、小姑子也都劝我:你也尽心了,这样花下去,人财两空啊!你也得为自己想想。我面对这一切,在不断用法归正自己的同时,还耐心的劝导小姑子:“你哥这个样子,咱们心里都难过,谁也不愿意他这样。所以嫂子愿意尽一切善待他,花钱往后放,你哥如果有一线希望,我也不放弃。因为生命无价,嫂子不能因为钱,对不起你哥,对不起你们,至于说养老院,我们就是打官司要到了赔偿,嫂子也不愿意花用你哥命换来的钱。再说,养老院也不是故意的,你们知道嫂子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了,师父的大法教我们做一个善良的人,他要能说话,他也不会同意咱们打这个官司。退一万步说:你哥就是走了,到了那边,咱们就用这个钱给他积福德,他也会过得更好。”

小姑子听着,突然大声说:“嫂子,我给你点赞,现在还有你们这么好的人,真让人佩服,我们也要做象你们这么好的人!”

丈夫去世的当天,我给养老院写了一封真相信。当我把我因为修法轮大法,在师父的教导下不打官司,不要赔偿的决定告诉他们时,养老院的老板、院长及在场的工作人员,在吃惊的同时,都感动的流泪了,他们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我告诉他们——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大法,我不会这样做的,是法轮大法让我和无数的法轮大法弟子一样成为了先他后我的人。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时命能保!在场的人全部当场做了“三退”,他们由衷的说:“我们真是遇到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