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大法真相 北京王伟明又遭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伟明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近日获悉:王伟明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迫害

事件回顾

王伟明先生,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夏村,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王伟明在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二站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警车行车记录仪拍到,石楼派出所警察将他绑架,并从王伟明家里非法抄走电脑、大法书、师父法像、播放器、真相小册子等私人物品。当天,王伟明被劫往燕山“预审中心”。

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伟明被石楼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房山看守所(在瓜市村),因他在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身体检查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被放回家。

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王伟明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晚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警察绑架走。现在王伟明被非法关押在位于房山区长阳那边的新看守所服刑。

此前,王伟明曾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在邻村田各庄村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石楼派出所警察绑架,他先后被非法关押房山看守所、北京大兴新安劳教所迫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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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