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名官员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最近得知,又有三名江西省中共官员遭恶报被查。这些还只是中共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之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委政法委书记彭青松严重违法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江西省消息指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委政法委书记彭青松严重违法被查。

彭青松,一九六九年九月出生,江西彭泽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任九江市濂溪区政协主席。期间,彭青松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彭青松任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李水清,现年75岁,原九江国棉二厂前纺车间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遭中共警察绑架。同年八月五日,李水清因身体原因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居家期间,警察等人员一直对她骚扰不断,恐吓、威逼她去住医院,不然就收监关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对李水清进行异地非法庭审,地点在九江市永修县法院。据悉,李水清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被勒索罚金两万元。家人提出上诉。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十点,濂溪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十里派出所,由国保大队余良带着6~7人,由居委会领头叫门,非法抄了法轮功弟子吴书舫(女,当时77岁,又称“吴姨”)的家,非法抄走了师父法像、一些大法书籍和一个台式电脑等物品。之后,吴书舫上午十一点半回来到家的时候,被绑架至十里派出所进行非法询问,并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月,因给世人讲真相劝三退,吴书舫曾被九江市西二路派出所,十里派出所绑架,并于当天返回,此次绑架可能与此有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下午一点半,九江市濂溪区65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杨桂花,在家中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集体学习法轮功著作时,被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许中道(83岁左右)、朱书云(70岁左右)。杨桂花家的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

◎九江市濂溪区法轮功学员吴少英、张久英,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在妙智乡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被妙智派出所绑架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20天后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二人重新被永修县法院内定判刑,吴少英二年,张久英一年,关在九江市看守所。

◎江西九江市法轮功学员范路杰,二零一九年七月被濂溪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九江看守所,近日传出,仅靠一段模糊不清的监控视频,范路杰被枉判两年。范路杰曾经三次被劳教迫害,受尽折磨;母亲遭惊吓、悲伤去世;妻子在高压恐怖迫害中受惊吓,气恨交加,心忧而郁积成病。

二、江西省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消息指出,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毛奇,男,汉族,一九八二年三月出生,江西上饶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上饶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上饶市委办公厅会议处处长、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共青团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

作为上饶市及万年县主要官员,毛奇对任期内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毛奇在上饶市任职时,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间,上饶市广丰区国保大队绑架了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在网上发出非法“通缉令”,在全国通缉抓捕法轮功学员王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兴在广州市火车站东站被绑架,被上饶市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等人从广州劫持回广丰区,关押在广丰区看守所,警察还到王兴家非法抄家。同日上午,王兴的妻子黄兰晴(法轮功学员)和妻兄黄红强(法轮功学员)前去广丰区国保大队要求释放王兴,谁知广丰区国保不仅没有释放王兴,反而将黄兰晴非法扣留、审讯,黄红强也随即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兴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王兴遭广丰区法院非法庭审,后遭诬判三年半。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兴被劫持到豫章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上饶市信州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察统一行动,挨家挨户绑架了约二十多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其中法轮功学员郑德刚(男、当时30多岁),在被折磨致大量吐血、皮包骨奄奄一息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从看守所被释放回家;法轮功学员鄢少清在看守所受尽折磨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五年底才被通知家人接回;法轮功学员杨丹荷(女、当时50多岁),于二零一六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并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饶市法轮功学员林荣华(女、当时72岁)被警察绑架,其儿子(未修炼法轮功)被带到东市派出所做笔录,至半夜十二点多才被释放,儿子家遭非法抄家,被抄去私人电脑。林荣华则被关押在上饶市信州区公安局。

以下是毛奇在上饶市万年县任职时,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上饶市余干县法轮功学员万罕秀、张学勤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余干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案子被移交到万年县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二年十月,上饶市德兴市的法轮功学员刘红梅、储琪华被万年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关押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近年来,上饶地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全部由万年县检察院、法院统一非法起诉、非法庭审、非法判决。

三、江西省樟树市市委书记刘安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消息指出,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刘安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安安,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江西省高安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树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零一九年四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期间,刘安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安安任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胡凤英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从南昌市乘车去樟树市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在樟树市乘坐出租车时,因向出租车司机讲真相遭其恶告,被樟树市临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讯问。五月一日凌晨,胡凤英等三人被转押到樟树市公安局,在那里又遭单独关押非法讯问。后来胡凤英等三人被劫持到樟树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吕三秀在樟树市义城乡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义城乡派出所警察和樟树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现金几万元。吕三秀开始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警察谎说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后,吕三秀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季,吕三秀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吕三秀九死一生回到家中。三年的牢狱折磨使这位老人身体极度消瘦、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双腿行走艰难、全身疼痛,整晚无法入眠。

◎法轮功学员王洪华,家住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当时五十多岁王洪华开车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前往樟树市经楼镇边上的一个村庄发放真相资料。在发放的过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经楼镇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王洪华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期间,那里的环境非常恶劣,吃的是黄斑陈米,腐烂的菜叶。每天从早到晚有干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务还要挨打、受罚,数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从头浇到脚。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级法院对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洪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法轮功学员熊泉妹遭樟树市公安警察暴力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多次被迫害中,熊泉妹遭受了谩骂殴打、人格侮辱、长时间罚站、“熬鹰”剥夺睡眠、挨冻、挨饿、高抬腿“开飞机”、上“大挂”、戴脚镣、铐“飞机铐”、不准洗漱、走队列、奴工劳动、强制洗脑及剥夺探视权等等非人的折磨,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摧残得奄奄一息。在邪恶的恐怖中,熊泉妹的家人也遭受了身心巨创:大女儿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接连流产两次;身为公安厅警察的丈夫,因长期担惊受怕、精神处在极度高压几乎要崩溃之中,不幸于二零一四年忧郁离世。

二零一八年二月,熊泉妹冤狱期满回家。几年的牢狱迫害使她身心遭受巨大的创伤:身体羸弱、步履蹒跚、神情呆滞。回家后,赖以生存的养老金被剥夺了;三年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还要全部被强制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