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四川三名官员被判刑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最近得知,四川省有三名官员被判刑,遭恶报。这些还只是中共因迫害法轮大法而遭恶报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之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四川省人大副主任王铭晖获刑十六年

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四川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铭晖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没收。

王铭晖(Wang,Minghui),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二月出生,四川资阳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四川省副省长、党组成员;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四川省常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保密委主任;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职与上相同;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铭晖任职期间追随迫害,积极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致使大批法轮功学员失去人身自由,遭受残酷的迫害。其对任职期间在四川省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的严重情况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王铭晖任四川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零年成都市遭各类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09人次。其中,被迫害离世1人;被非法判刑18人次;被绑架93人次;被骚扰292人次;被洗脑班迫害5人次;被抢劫勒索钱财6500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四川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到中共的各种迫害,其中5人被迫害致死;34人遭非法判刑;207人被绑架;581人被骚扰,包括非法抄家、劫持;中共勒索钱财总计约237,430元。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年龄最高的93岁。

◎成都市新津区法轮功学员詹敏,于二零一八年三月由新津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退休。二零一二年三月,詹敏因向世人发光碟被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派出所绑架,被高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往四川省简阳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要求詹敏退回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非法服刑期间的工资为由,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停发了詹敏每月的全部退休金。

二零二零年十月底,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又在詹敏失去退休金的情况下,以詹敏曾被判刑三年为由,对詹敏作出了“开除处分”的决定,开除詹敏的公职。詹敏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收到教育局的“开除处分”调查结论后,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向教育局递交了复核申请书,要求教育局依法撤销对詹敏的“开除处分”的调查结论。但新津区教育局仍然维持对詹敏的“开除处分”决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彭州市蒙阳镇汉王村二组二队法轮功学员廖明香被邪党大队部副书记杨琼英叫去问话。成都来的几个警察问还炼不炼功,杨琼英威胁说:再炼就弄去冻七天,要扣老俩口养老金。

◎毛坤,女,57岁,家住成都市五里墩81幢4单元3楼,是一名优秀的会计师。因为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毛坤屡遭迫害,曾经两次被劳教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下午三点过,成都市金牛分局国保警察、茶店子派出所孟红等警察砸开房门,绑架了毛坤以及在毛坤家做客的五位法轮功学员。警察暴力破门后,立即围攻殴打毛坤,导致其手臂骨折,后上夹板固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半,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对毛坤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毛坤在法庭上陈述了自己被绑架的过程:一群警察疯狂的敲门,她还来不及开门,就被警察强行撬门进屋。警察暴力破门闯入后,她被茶店子派出所警察一拳打在眼睛上,当场她就被打翻在地,警察把她按在地上双手反铐,使劲的拧她的胳膊,导致她的手臂当场骨折。

律师问毛坤:你还记得打你的人的模样吗?毛坤回答:记得。公诉人打断毛坤的陈述,并且否认警察暴力执法,说是门倒下把她砸伤的。

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法官和公诉人罔顾事实,仍然冤判毛坤十一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毛坤提起上诉。

上诉期间,毛坤被非法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四月初,毛坤身体出现异常,被成都市看守所送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紧急办理保外就医的手续;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晚,毛坤在成都市第三医院离世。

◎绵阳市法轮功学员廖光慧,68岁,被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五监区。可是,入狱仅四十多天,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凌晨,廖光慧家人接到监狱狱警电话,声称:“廖光慧上厕所时摔倒,头部伤得很严重,在华西医院动手术,需十几万元钱,赶快拿钱来。”

廖光慧的丈夫李双全和儿子三月十四日到华西医院,见到廖光慧的头全部被药棉纱包裹着,气管被切开,插着输氧管,身上还插着其它什么管子。李双全和儿子大声呼喊着廖光慧,廖光慧却没有任何反应。

五月七日,监狱姓吴的警察给廖光慧儿子打电话让他们去看望廖光慧。五月十日,廖光慧丈夫和儿子去监狱后,与监狱警察交涉了很久,监狱医院只是让他们在视频里看了看依旧躺在病床上的廖光慧的头,视频没有让家人看到整个身体。监狱警察要廖光慧儿子交钱,廖光慧的儿子和儿媳靠打工抚养两个孩子。儿子除了返回家的路费,身上仅有的二十元钱被监狱警察勒索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三界派出所马云等八个便衣警察非法到三界罗万街区7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祖义家骚扰迫害,强行将张祖义拉上车,致使张祖义在车上跌倒,手和脚摔得不能动,这帮警察把张祖义拉到彭州市结石医院检查出是手、脚摔成骨折,医生说要做手术,张祖义的家人要那帮警察付钱,马云他们推脱责任溜了,还威胁学员说:回家还要观察半年,不准出去讲真相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旺苍县嘉川镇法轮功学员王培秀,女,现年80岁,被旺苍县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处罚金一千元;苟天君,女、现年75岁,被旺苍县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处罚金一千元。两人现被嘉川司法所管着。

◎广安市邻水县坛同镇法轮功学员钟启儒(原坛同镇中学教师,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邪党开除公职),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地点不详)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被诬判三年,他本人不服判决,并绝食抗议,要求上诉。

◎攀枝花市罗巧莉、罗巧萍、罗晓星姐弟三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绑架、构陷,被西区法院分别诬判五年、四年、八年,并勒索罚金三万、二万、五万。上诉攀枝花邪党中院维持原诬判。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罗晓星被劫持到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九监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遂宁市陈秀芳被非法判四年,并非法判处罚金四千元。本人不服判决,陈明坤被非法判刑四年,缓刑一年,并非法判处罚金三千元,王林菊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一年,并非法判处罚金二千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半,什邡市邪党法院对谢长秀(女,81岁)非法开庭,谢长秀的儿子、儿媳、孙女等人到庭旁听,法院不准家人入庭。谢长秀独自一人参与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谢长秀听不清他们说的什么,最后被非法判两年缓刑三年,同时非法罚款一千元。

◎郭利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被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枉判一年零八个月。

◎宁红,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被彭州市法院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王敬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法院冤判四年。

◎刘伟、艾朝玉夫妇,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被成华区法院分别冤判八年。

◎杨华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被武侯区法院冤判四年,罚款一万元。

◎陈德春,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被彭州市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余绍平,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大邑县法院冤判四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刘国秀,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沈国凤,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杜会珍,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罗昭兰,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黄刚俊,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魏克华,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被新都区法院冤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二、四川省遂宁大英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李前霈被判刑三年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四川省媒体报道,四川省遂宁大英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前霈,二零二三年九月接受遂宁大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二零二四年四月,李前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没收。

李前霈,男,汉族,一九七五年六月出生,大英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入党。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四川省遂宁大英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任大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李前霈追随迫害,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李前霈任大英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大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郭春芳,女,原大英县回马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因向学生讲真相被大英县诬判五年冤刑。二零一一年出狱后,她所在的回马派出所将其户籍非法迁入蓬溪县红江镇。她找到时任派出所的副所长任浩,几经周折,才将郭春芳的户籍迁回原住地。事后,副所长任浩还满腹委屈的说道:(我)把你的户口迁回来,我还被局长吼了一顿。此时,她才得知是大英公安局长从中作梗。

郭春芳从监狱回家后,才知自己已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非法开除了公职,她丈夫也在大英县法院相关人员的怂恿下,在监狱与她离婚。至此,郭春芳失去家庭、一切经济来源。可谓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尽管这样,大英县公安局还操控回马派出所警察、回马镇武装部人员、回马镇镇政府有关人员对郭春芳进行无理骚扰,企图再施绑架。她为了躲避迫害,不得不背井离乡,漂泊在外,艰难度日。据悉,每年都有不明身份的人给她儿子和前夫打电话,追问她的下落。

◎周云燕,原籍遂宁市大英县光明乡一村九社,现住遂宁市中区。二零一二年七月的一天,周云燕回到大英县去给乡亲们讲真相、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大英县派出所绑架,市国安和610人员在周云燕家里翻箱倒柜到处找资料,家里所有的大法书籍、资料等私人物品被抢劫一空,并把周云燕绑架到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枉判四年,被看守所警察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傍晚,两个三十多岁的陌生男子来敲周云燕的家门,既不亮证也不报姓名,问:“还在炼功没有?”走时又说:“我们只是关心,不是骚扰。”明眼人都清楚:关心是假,骚扰是真。

◎刘昌书,男,遂宁市大英县人,在遂宁市区打零工维持生计,住在小儿子家。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钟,刘昌书与老年朋友出去玩,突然窜出来几个便衣警察,把他们强行拖进警车,直接拉到嘉禾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之后,刘昌书被警察关入永兴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四天。

刘昌书回家后才知道,警察在他本人不在的时候,非法入室抄家,把家里所有的大法经书全部抢走,历书里面夹的二百元钱及刘昌书与大哥八十岁的生日合影照片也给拿走了,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给物品扣押清单。刘昌书去向警察要的时候,他们说等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大英县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应红家,并非法抄家。据称,大英县有法轮功学员长期带手机到王处,说是拿资料,手机早已被监控,凡是与此手机通话的都被录像,此手机所到之处也都被录像。警察还追问王应红资料的来源。王应红后来被放回家,说是“钓鱼”。

三、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落卜镇原党委书记、镇长罗晓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川媒体报道,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落卜镇原党委书记、镇长罗晓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叙永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四年四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罗晓强,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六月出生,叙永县人,在任叙永县落卜镇原党委书记、镇长期间,罗晓强追随、执行邪党的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以下是罗晓强任叙永县落卜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九年六月下旬,叙永县落卜镇派出所几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艾会的家,逼她签字、盖手印。艾会严肃的说:“我没干坏事,签什么字?不配合你们。”几个警察只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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