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三个公安局长迫害好人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朝阳市在全省以至全国是被迫害的严重地区之一,朝阳市曾发生多起大面积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惨案,尤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将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79岁高龄的老人被非法判十一年半,多人被迫害致死。朝阳市公安局三任局长孙成伟、石新力、李超实施迫害,相继落马被查,其中孙成伟在退休八年后,被取消退休待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朝阳市公安局现任局长赵丕显仍在步前三位局长后尘,自二零二零年上任以来,仍然在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仅近期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朝阳市公安局统一行动,按名单(名单有70多人)绑架朝阳市、建平县、朝阳县北四家子等地法轮功学员几十人,他们的家全部被非法抄家,过程中抢走钱财五十多万。

一、朝阳市原公安局局长孙成伟退休八年被查、取消退休待遇

孙成伟在退休八年后,二零二三年十月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四年一月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孙成伟二零零一年四月,任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零八年六月,任朝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孙成伟从丹东市调入朝阳市公安局任局长后,企图利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出政绩,积极利用零八年奥运之际迫害法轮功学员,预谋在奥运前绑架一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先后三次给朝阳市各单位一把手开会,在会上强调说:所有对社会的危害都不重要,要把法轮功当作头号敌人。煽动民众参与迫害善良!致使朝阳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骚扰、强迫“签字”等。

孙成伟在辽宁省丹东市、朝阳市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身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案在身,已上了海外的恶人榜,恶人榜编号为:E000040372。在他任职期间,据不完全统计,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丹东市15人:刘明、王喜东、吕慧忠、徐玉亮、韦善育、宋云玲、赵开胜、孔相华、唐诗雨、王玉芹、于凤华、连平、陈慧英、张绍斌、高淑莲;朝阳市1人:李淑贤。年龄最长者79岁,年龄最小者14岁。朝阳地区有45人被抓捕,其中10人被判重刑、1人被迫害致死、3人生命垂危、9人被非法劳教、多人被迫流离失所、骚扰、抄家、强迫签字等,使众多家庭妻离子散。

二、卸任11年 原辽宁朝阳市公安局长石新力被查起诉

据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官方通报,原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石新力,涉嫌滥用职权,由大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庄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为朝阳市公安局长、政法委副书记,石新力指使或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惨绝人寰的迫害,其中两人被迫害致死。石新力曾卖力迫害法轮功在海外的恶人榜有名,恶人榜编号为:E000060356

'石新力'
石新力

石新力,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六日出生,中共党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任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七月,石新力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石新力任朝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零年四月,石新力担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卸任。

部分迫害事实:

1、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翠华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朝阳法轮功学员李翠华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赵立极伙同光明警务大队李广文等人绑架。后被这些不法人员构陷,枉判李翠华十一年重刑,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二零一四年十月份从监狱传出李翠华被迫害成重度昏迷,之后监狱以“保外就医”形式推给了家人。自此李翠华生活一直不能自理,期间仍被朝阳司法人员骚扰。在经历近五年的病痛折磨后,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2、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贾桂琴

朝阳市公安局和“610”伪造大案要案,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绑架朝阳市中心市场肉食店老板法轮功学员贾桂琴及其丈夫李华,抢走了家中电脑、大法书籍和所有生活积蓄七万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610”(政法委书记屈连春现已遭报)与双塔区检察院、法院合谋构陷。二零一零七月十四日,双塔区法院由审判长白兰、审判员张晓华、陪审员王翠玲、书记员张晓凡、公诉人刘非等对贾桂芹夫妇非法庭审。贾桂芹老人后被无罪冤判十三年重刑,丈夫李华枉判三年缓五年。

'贾桂芹'
贾桂芹

贾桂芹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被送往沈阳女子监狱,当时因贾桂芹老人被迫害得血压升高,监狱拒收,送去的警察私下在水里放了药,欺骗贾桂芹喝下,后去检查被监狱收下,贾桂芹全然不知。在辽宁女子监狱十三年里贾桂芹老人经常遭受非人折磨,酷刑迫害、还注射不明药物、关小号 、毒打致头破血流等迫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出狱时已不认识自己的丈夫了,与亲人团聚仅六个月,于十月二十八日凌晨一点含冤离世,终年74岁。

3、伙同市政法委屈连春绑架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屈连春伙同市公安局局长石新力,指使朝阳各县(市)区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被无故骚扰绑架,中共人员明目张胆的敲诈钱财,造成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当地各派出所,多名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连成、李德英夫妇、李化峰、刘惠兰夫妇、王海新、王振惠夫妇、王玉芳、王玉玲及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李凤菊、李桂莲、李桂芹、李翠香、还有两人姓名不详等,据不完全统计有十五人。绑架后,法轮功学员遭酷刑逼供,后被关进拘留所时,在里面再次遭到疯狂殴打。这次朝阳市公安局局长石新力及市国保支队人员亲自到喀左县部署这次迫害,石新力为了请功把这些所谓的案子上报到省里。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晚十点左右,辽宁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十多人穿便衣,闯入公营子镇小塔子沟村法轮功学员高维英家中,绑架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朝阳市闫旭光、张丽红、张永奎;小塔子沟本村有于锦芝、高维英、陈志君、马春丽、侯荣珍;公营子的张国田,朝阳县波罗赤的张桂芝,李振浦(音)等。被劫持到国保大队后,国保人员对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几小时,动用卑鄙手段恐吓、谩骂、毒打逼供。

4、绑架法轮功学员亲友做人质 敲诈钱财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法轮功学员韩明兰的丈夫,被东大屯二十家子派出所绑架,劫持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强立即带人抄了韩明兰的家,抢走一车东西,还劫走了三辆车。见其家境较好,向其子女勒索十万元嫌少,企图进一步敲诈。韩明兰走脱。为抓到韩明兰,赵强把有可能知道韩明兰下落的当地和朝阳市内的亲友共14人绑架做人质(其中7人不炼法轮功)。赵强派人对韩明兰的家人说:“三天之内把韩明兰送来,就把这些人全放了,你看这笔交易如何。”关押多日后,放回7人,每人勒索五千至一万元。对其余的人质,伪造成“大案要案”,上报辽宁省公安厅请功受赏。后韩明兰等8人被枉判。

三、原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被起诉开庭

辽宁省委巡视组长、原辽宁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审查和调查,二零二三年五月被立案,后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十月份,法院开庭审理。

李超在公安系统长达三十多年,曾分别在盘锦市、朝阳市、鞍山市公安局任职,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流氓集团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恶行多次在海外明慧网曝光,其恶人榜编号为:E000077239.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报导,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自当年五月上任以来,强迫全市警察严厉打击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冤案,搞得民不聊生,在警察内部也引起了强烈反感。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三日,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在朝阳市组织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竟公开叫嚣,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社会公认的好人要“严判、重判”,声称“严厉打击”……

二零一五年李超几次给各公安分局人员开会,亲自参与策划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威胁下属:如果谁把布置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机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谁的警皮。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朝阳市的大街小巷警察密布,当日各分局所有其它案件全部停止,集中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抓人众多,一时间朝阳市、县两级看守所、拘留所的在押人员人满为患,后来不得不将这些诉江人士运送外地羁押;李超责令监所对诉江人士“严管”,并指挥、协调公、检、法“从重从快”枉法冤判五十多人。其中:将已79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殿元冤判十一年半重刑(被迫害致死),近60岁的姜伟被判重刑12年,期间遭受多次高强度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可谓九死一生。以下法轮功学员是这次大抓捕中被活活迫害致死: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国俊女士,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遭到中共警察打击报复,后被非法判刑11年,在朝阳市看守所与辽宁省女子监狱期间,遭惨无人道的迫害,致生命垂危,推给家属后仍遭到司法人员不断骚扰,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三岁。

朝阳市北票法轮功学员刘淑花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被北票法院非法开庭,当年已经71岁的刘淑花被非法判刑六年,后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关押。76岁的刘淑花,历经六年冤狱的残酷迫害,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中旬被监狱警察送回家时,人已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仅三天后刘淑花老人含冤离世。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艳杰,曾因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遭受三年冤狱迫害,出狱后又被扣发养老金,一直在没有生活来源的压力中度日,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终年71岁。

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殿元,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公安警察绑架 ,后79岁高龄的刘殿元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半。老人没能熬到90岁出狱的那一天,于二零二四年大年初一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87岁。

四、朝阳市公安局现任局长赵丕显仍在步前三位局长后尘

赵丕显,男,汉族,一九七四年五月生,曾经在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二零二零年五月后任朝阳市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早晨,朝阳市出动大批警力在同一时间对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施绑架、抄家抢劫。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7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被绑架的朝阳市区的法轮功学员有:孙桂玲、王红珍、辛保良、陈淑娟、周淑芹、徐秀英、延洪源、汤乐、张树印、83岁吴老太、小陈、李国英、老范家被抄。

同日,凌源市公安局及派出所动用了大约五十个警察绑架12名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其中有:王忠学、吴艳玲夫妇、张昆山、于淑芬、刘素兰、刘景瑞、曹月萍夫妇、刘瑞芬、李秀春、栗静、田娜、周雅娟,还有刘瑞芬的儿子(未修炼法轮功),分别被警察绑架、抄家。同日朝阳市北票公安局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从家中被带走后竟荒唐的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在自己的家中也能“扰乱社会治安”。

过程中警察都是以欺骗手段骗开房门的,不出示任何法律凭证与文件,进门就翻抢东西,当法轮功学员质问警察我们到底犯了什么法,要求警察出示法律文件,这些执法人员都无言以对。后多人被非法批捕枉判,其中,王忠学(两年)、吴艳玲(三年)、于淑芬(三年)、刘素兰(76岁,一年六个月)、栗静(三年六个月)、张昆山(七年)被非法判刑。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72岁的万桂英被绑架,并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朝阳市公安局统一行动,绑架朝阳市内、建平县、朝阳县北四家子等地法轮功学员几十人,大多数人被先后放回,他们的家全部被非法抄家。甚至跨省在内蒙古赤峰市绑架三对夫妻,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贺洪军、付文辉夫妇,及内蒙古赤峰市的兰清忠、胡秀丽夫妇,及赤峰市红山区孙晓明、张凤侠夫妻。

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韩锡敏、杜清秀夫妇,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在家中被朝阳市北塔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被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韩锡敏遭诬判一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三千元;杜清秀遭诬判三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一万元。韩锡敏今年61 岁,原是凌源钢铁公司职工,他是个事事为他人着想的好人。妻子杜清秀今年60岁,原凌源市第二初中(原凌钢中学)教师。韩锡敏、杜清秀夫妇遭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先后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十月三十日两次被非法庭审。据悉,两位辩护人为当事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从法律、良知、道义上阐述了信仰无罪,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无理迫害是违法的。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杨宾、胡雪菲夫妇,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被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家被抄,他们还有一个库房也被抄,抄走打印机等很多私人物品。当天夫妇二人被非法关进朝阳市看守所。当时胡雪菲的80 多岁老母亲有病正在住院, 需要她的照顾,在她被绑架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胡雪菲没能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杨宾、胡雪菲夫妇被龙城区检察院与龙城法院合谋构陷枉判,杨宾被枉判一年,胡雪菲被枉判三年。

现在朝阳市在监狱及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还有:田鹏飞、陈陡林、付文辉、贺洪军夫妇、兰青中、王玉华、刘瑞华、吕文涛、吕岩松。在辽宁各监狱迫害的有:姜伟、闫继光、张昆山、胡雪菲、韩锡敏、杜清秀夫妇、刘秀芬、林梦芬、陈素英、潘玉峰。

结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中国有句老话:善恶到头终有报,一报还一报,是分毫不差的。明慧网报道出的公检法司、“610”人员遭恶报的已有数万起,遭报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被查办判刑,有的暴病而亡,有的人不但自己遭报,还累及家人、子女后代。由于中共严密封锁、掩盖,遭恶报的人数远不止这些,积极参与迫害而遭恶报的事例仍然不断传出。

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朝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丛志鸿,分管对全市法轮功学员的“清零”迫害,在六月十一日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后,在十二月十三日,现年47岁的丛志鸿跳楼自杀,一时间在当地轰动很大。朝阳市公安局三位局长孙成伟,石新力,李超今天这样的结局,只是报应的开始。尤其孙成伟退休八年后,也没逃脱了厄运。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可悲的是现今还有多少人仍看不清这些,还在昧着良心参与迫害好人,什么没办法,什么为了工作等等才干的。朝阳市公安局现任局长赵丕显自二零二零年上任以来,仍在步前三位局长后尘。

多行不义必自毙,老天爷不会放过任何行恶之人。奉劝仍在参与迫害的人看明局势,这些前车之鉴,足以警醒。不要再助纣为虐,别再欺负百姓,守住道德良知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也好给自己与家人留条后路。三尺头上有神灵,善待别人,其实也是在善待自己。

辽宁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电话:0421-2615615;2615748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孟祥瑞:手机:13942199711
戴良芳:主抓维稳党委委员、副局长 13904913609(主抓迫害法轮功)
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张健
副书记周振龙
赵凯卓13190251666
张继业
分管日常工作李伟
政治部主任闻德伟
史晓宁,女
法学会副会长于晓波
前进分局局长李宏伟 办公电话:04212807358
前进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姜宗林 警号861329,1389808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