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赵会军被枉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赵会军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在街上讲真相,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七月十九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马晶构陷,十月十七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开庭,近悉,已于十二月十日被溪湖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勒索罚金4000元。

由于溪湖区法院没有进行公开宣判,且没有主动向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及时送达判决书,经亲友辩护人催要,才发现该案已经判决。因亲友辩护人至今一直没有被允许会见当事人赵会军,且一审法院违法宣判、违法送达情况的存在,亲友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227条的规定已代为当事人提起上诉。

赵会军(赵会君)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曾患的一身病:产后风、子宫肌瘤、囊肿、胆囊炎、胃溃疡等都不治而愈了。人健康了,走路生风,干多少活都不觉得累。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及中共迫害大法后,赵会君本人及家人遭迫害,家里老人在惊吓中离世,她自己被二次非法判刑迫害九死一生。

赵会军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在街上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她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警察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她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至今近五个月。七月十九日,她被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马晶及检察官助理胡昕雨非法构陷、起诉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赵会军庭审,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法官王冕的违法行为。庭审前,亲友辩护人曾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赵会军,但法官王冕都以各种理由阻挠,不安排会见。庭审后,亲友辩护人又多次要求会见,但法官王冕还是不许会见,直到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亲友辩护人多次给法院打电话询问情况,但法院不接听。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亲友辩护人到法院询问案情,才被告知该案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勒索罚金4000元。

赵会军是家里的顶梁柱。她丈夫没有退休金,身患脑血栓、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她照顾,女儿也没有工作,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她1500元的退休金。赵会军被绑架后,原本由她支撑的家庭一下陷入困境。家属说办案警察勾结社区人员以卑鄙手段胁迫房东谎称卖房子、有人购买为由撵家属搬家。

赵会军曾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七年),在看守所、监狱遭受了体罚、关小号、冰冻、吊铐、毒打、野蛮灌食等酷刑。她在本溪看守所曾遭受抻刑(定位)。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赵会军第一次冤狱期满回家时,原本身体健康、充满活力的她,满头黑发已花白,瘦得只有六、七十斤,神情呆滞,面容苍老,当年她还不到五十岁。一年后,二零一四年七月赵会军再次被绑架、枉判入冤狱。

关于赵会军遭受的更多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辽宁本溪赵会军女士遭非法庭审 家属控告法官违法》 《辽宁本溪妇女赵会君两次被非法判刑》 《我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的经历》等。

溪湖区法院法官:王冕
法官助理:孙铭阳
陪审员:张晋歌 黄齐萍
溪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马晶
检察官助理:胡昕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