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25年06月14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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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天艺术学院舞蹈班招生通知

  • 飞天艺术学院音乐班及飞天大学音乐系招生通知

  • 美国会众议员敦促参议院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

  • 你的未来自己说了算

  • 遭诬判一年半 双鸭山83岁刘慧菊疑遭非法收监

  •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 曾遭酷刑折磨 吉林四平窦丽娜再被劫持

  • 武汉法轮功学员胡亚萍再次被绑架、关押

  • 作恶多端 黑龙江鸡西市恶警刘洪贵遭报重病缠身

  • 新冠疫苗后遗症证实了姐说的话

  • 读网上诋毁大法内容后的经历(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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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慧广播:诚念“法轮大法好” 外甥的疑难病好了



  • 飞天艺术学院舞蹈班招生通知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飞天艺术学院舞蹈班招生。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的亲属优先,将能成为大法弟子者也可以。 报名者可先通过网络报名,初选通过者我们会和您联系。


    招生要求:

    1. 男生年龄十三岁以下,身高一米七四以上。男生年龄十五岁以下,身高一米七六以上。

    2. 女生年龄十三岁以下,身高一米六四以上。女生年龄十五岁以下,身高一米六七以上。

    3. 男女生腿长要求超过上身长十二公分以上。

    4. 腿的软度要求:竖叉180度,横叉180度。

    报名资料要求:

    1. 报名者须提供一般简历、专业经历、个人及家庭修炼经历。一般简历需包括报名者姓名(中英文/英文名字需与证件名字相符)、性别,籍贯、国籍、生日,身高、体重、身体健康情况,家庭住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2. 报名者需提供父母身高、籍贯及修炼情况。

    3. 报名者近照
    照片要求:一个月之内的近照,应包括全身立正姿势的正面、侧面、背面照,以及下叉和下腰的照片。并应穿紧身服或体操服。摄影者应采取蹲姿,以求准确反映身体条件。

    4. 全套报名材料一次性寄全的方可作为正式报名材料进入审核程序。

    5. 初选未通过者,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属实以及不属于本通知招生范围的,恕不回复。

    海外报名电子信箱:admission@feitianacademy.org
    大陆报名电子信箱:https://www.minghui.org/mh/contact-us.html(明慧网投稿平台),选7(神韵、飞天报名)。


    飞天艺术学院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英文版: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5/6/13/228476.html>

    飞天艺术学院音乐班及飞天大学音乐系招生通知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飞天艺术学院音乐班及飞天大学音乐系招生。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可先通过网络报名,初选通过者我们会和您联系。
    招生要求:

    1. 招生对像:音乐学生,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亲属优先,将能成为大法弟子者也可以。

    2. 年龄:13岁以上。条件特别好的,12岁也可以报名。

    3. 音乐班专业要求:至少达到音乐学院学前水平。

    4. 音乐系专业要求:至少达到音乐大学学前水平。

    5. 招收项目: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低音长号,竖琴,长笛。

    附注:今年二胡、琵琶名额已满。

    报名材料要求:

    6. 报名者需提供:一般简历、专业简历、个人及家庭修炼经历。一般简历需包括报名者姓名(中英文/英文名字需与证件名字相符)、性别,生日、籍贯、国籍、身高、身体健康情况、 家庭住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7. 个人近照;一个月之内的全身正面照片。

    8. 录像要求:報名材料中必須包括近期演奏錄像,或錄像連接。錄像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9. 全套报名材料一次性寄全的方可作为正式报名材料进入审核程序。

    10. 初选未通过者、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属实、以及不属于本通知招生范围的,恕不回复。

    11. 联系方式:
    海外报名电子信箱:admission@feitianacademy.org
    大陆报名电子信箱:https://www.minghui.org/mh/contact-us.html(明慧网投稿平台),选7(神韵、飞天报名)。

    飞天艺术学院及飞天大学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英文版: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5/6/13/228477.html>


    美国会众议员敦促参议院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国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在英文《大纪元》发表评论文章。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并敦促联邦参议院尽快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

    宾夕法尼亚州国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
    宾夕法尼亚州国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

    佩里(Scott Perry)表示,在共产主义中国,订购一对活的、眨眼的眼球比建立一个社交媒体账户还要容易。

    他强调中共活摘器官的行径必须停止,“中国的国家器官移植系统在医院里对本国公民进行有组织的、血腥的屠杀,这种行为必须停止,否则美国就必须停止与中国的交往。”

    美国必须带领其它文明国家对参与活摘器官、按需杀人者实施制裁

    佩里(Scott Perry)表示,活摘器官是反人类罪行,“需要一、两个新肾的患者可以按需求预约移植,有时甚至可以提前数周。供体来自一群拥有健康心脏的被关押者。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摘取重要器官,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酷刑。这种做法是反人类罪行,其惨无人道的程度几乎令人难以置信,这种事情真实发生在隔海相望的地方。”

    他介绍说,“法轮功是中国的信仰团体,他们无需想象被活摘器官有多恐怖,法轮功修炼者正在亲身经历这一切。他们因坚持信仰而成为中共政权的攻击目标。”

    他还强调,“中共不象美国那样,没有设立自愿捐献器官系统,这足以证明其暴行的规模之大。这可能是因为活摘器官的做法如此广泛且普遍,以至于中共认为没有必要那样做。”

    “我提出的《法轮功保护法案》(H.R.1540)最近在众议院获得通过,该法案将采取具体措施制止这一暴行。我们必须以清晰、明确的态度应对邪恶,停止与中共合作应该成为美国的政策。”

    佩里表示,美国必须带领其它文明国家对那些参与或协助活摘器官、按需杀人的人实施制裁,“我的法案还要求美国国务卿评估中共的行为是否符合群体灭绝罪或反人类罪的法律定义,并要求提交一份关于中国器官移植行业的全面报告。作为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美国人有权了解中国人被摘取器官的方式、数量以及从何人身上摘取。”

    该法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我坚信人人有尊严权。这项法案的灵感来自于多年来与法轮功学员以及许多中国异见人士一起工作的经历,他们仅仅是为了和平地践行信仰而遭受无情且可怕的迫害。”

    作为第一位直接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反对活摘器官的国会议员,佩里说,“我荣幸地代表他们,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不要让他们被当作汽车零件一样对待。”

    他进一步表示,“中共政权对其公民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震惊。如果美国还想继续与中国做生意,就必须揭露其一系列侵犯人权的行为。”

    佩里(Scott Perry)敦促参议院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现在,我呼吁参议院立即通过我的法案,呈交川普总统签署并颁布。那些遭受侮辱和恐惧的人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二零二五年五月五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这是美国国会首次做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对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员采取法律制裁。该法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你的未来自己说了算

    给蠡县还在参与迫害者的忠告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张耀贤,男,河北省蠡县第三任“610”头子。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张耀贤开车去医院看病,没到医院就猝死在自家车里,终年66岁。

    “610”办公室,即所谓防范办,是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专门成立的法外组织,二十多年来犯下人类历史上难以描述的罪恶。张耀贤在任蠡县“610”头子期间,追随江泽民集团,积极迫害蠡县法轮功学员,在其任职的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七年的十年里,蠡县至少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张耀贤的罪业也殃及其家人,在他遭恶报后的第六天,其妻也离奇死亡,其子还得承担张耀贤生前在银行的巨额贷款。这真应了一句古训:善恶必报,不是不报,时辰一到,一切都报。

    在张耀贤任蠡县“610”头子期间,有的法轮功学员给他写真相信,有的找到他家给他讲真相。遗憾的是这个被中共毒害深重的生命不听善意的劝阻,执意迫害佛法,直到将自己的生命毁灭,还连累家人!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叫嚣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然而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传遍了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为什么这样?因为法轮功是佛法。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由李洪志先生从九二年传出。法轮大法修的是真、善、忍。修真,就是不说假话、不骗人、处处事事讲诚信;修善,在需要时无偿做好事;修忍,遇到矛盾首先找自己哪儿错了,不与人争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凡是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人,都心地善良、身心健康;所有认同法轮功的人都受益匪浅。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译成五十种语言在世界弘传。

    世界上有很多预言都预示了法轮功的传出,如韩国的《格庵遗录》、唐代李淳风、袁天罡的《推背图》,明代刘伯温的《烧饼歌》和《陕西太白山碑记》等。

    一九九七年,韩国媒体首次报道了在韩国几个寺院出现优昙婆罗花开放,昙婆罗花是佛花。此后,在世界很多国家都相继发现了圣洁的优昙婆罗花。优昙婆罗花,象征转轮圣王的到来。保存于韩国寺院的《金刚经》中说:“优昙婆罗花开,转轮圣王就来。”释迦牟尼佛曾说过,在优昙婆罗花开时,转轮圣王会下世,传佛法救度世人。

    那么,如果有人迫害了法轮功学员,对佛法犯了罪,会怎么样?这个债怎么去了结?怎么能还得清?人做的事都得自己去面对、去偿还。迫害了佛法,那可能就得生生世世、祖祖辈辈永远去偿还!

    现在很多科学家、预言家都预测到宇宙在更新,人类社会也跟着变:天象异常,各种灾害频繁,地震、海啸、洪水、战争、大瘟疫等等接踵而来。世界怎么变成了这样?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面向全世界众生发表《为什么会有人类》、《为什么要救度众生》两篇文章,揭示了人类和宇宙的天机,一定要看一看,看后你会豁然开朗,明悟人生真谛。

    大法弘传三十三年,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是最好的人群。社会上坑、蒙、拐、骗泛滥,法轮功学员却能独善其身。中共如此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却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报复社会。法轮大法是正法,他能正人心,使人心向善,使社会安定,对人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

    迫害法轮功的人和事都如实的记录明慧网上。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如果你的名字在“恶人榜”中,你的名字就会被记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象秦桧一样,被后人世世指责!

    我们再从法律层面上说一说这个问题。一个政权怎么能限制、剥夺人的思想信仰自由呢?我们都知道中共是一个无神论的政党,不信神的政党怎么能判断一个信神的团体的信仰是正的还是邪的呢?那不是瞎胡闹吗?一个信仰是正的还是邪的?怎么能由一个政党说了算呢?这不是在钳制人的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吗?中共的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宪法》。《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劳教、判刑是违法的。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量刑。你查一查,我们所有法律、法规,哪一条有:信仰法轮功违法?包括“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三百条里边也没有“法轮功”的字样!对法轮功拘留、判刑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国际法庭已对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定性为: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有的人说,国家给法轮功定性了。可中共公检法人员却拿不出给法轮功定性的正式文件。因为根本就没有!江泽民集团操纵“两高”搞了一个 “内部通知”,对法轮功進行了所谓定性。内部通知不是法律,这是权大于法的典型例子。退一步说,如果有一个“法律”是用来迫害一群好人的,那么这个法就是一个恶法!恶法非法。所以,从中国现行的法律上说,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而迫害法轮功是完全违法的。

    邪的势力虽然能猖獗一时,但最终一定会被正的所消亡。如果你迫害了好人,当法律彰显正义之时,法律能放过你吗?

    我们再回到张耀贤遭恶报的话题,是谁造成这个家庭的悲剧?你想过吗?中共让你迫害法轮佛法是把你往地狱里推呀!九九年七二零至现在,因迫害大法遭恶报的案例比比皆是,有河南开封公安局长任长霞,有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还有明慧网记载了数千名因迫害法轮功恶报死亡的案例,现在又有张耀贤的恶报发生在你们眼前,还不能震醒你们吗?醒过来吧,不要再做中共的帮凶,不要重蹈张耀贤的覆辙。

    共产党是在害你,法轮功是在救你。要不要你的未来,自己说了算!在这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愿你不要失去这万古机缘!愿这封信能使你得救,愿你和你的家人能幸福平安!

    (责任编辑:郑年)


    遭诬判一年半 双鸭山83岁刘慧菊疑遭非法收监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慧菊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被闯入家中的一帮人强行带走,说是去医院检查身体。刘慧菊老人曾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被尖山区法院判刑一年半。警察的此次行动可能是欲将她非法收监。望外界关注刘慧菊的现况。

    刘慧菊于一九四二年四月出生,她是集贤矿职工家属,现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居住区。

    刘慧菊曾患有心脏病、附件炎、关节炎、阑尾炎、头疼、失眠等各种顽疾,久治不愈。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刘慧菊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她一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刘慧菊特别感恩法轮大法的师父,她曾说:“我修炼了法轮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是师父给了我净化身体,心灵得以升华。”

    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慧菊坚定真、善、忍信仰,经常遭到当地中共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刘慧菊被双鸭山市尖山区富安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她又被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八月,双鸭山市尖山分局警察将已经80岁的刘慧菊构陷到尖山区检察院,尖山区检察院又将她构陷到尖山区法院。

    在被非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一年多期间,刘慧菊老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身体出现了高血压,心脏也出现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鸭山市法院执意要对刘慧菊进行非法庭审,但她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一帮公、检、法人员竟到刘慧菊家中设庭开审,并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一千元。推测因刘慧菊老人的身体状况,法院当时无法将她进行收监。

    但双鸭山市法院并没有放弃对这位坚持真善忍信仰、已经83岁老人的迫害。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一帮人闯到刘慧菊家将她强行带走。这帮人用轮椅将刘慧菊从楼上推出,上了警车,说是去医院检查身体。

    据悉,这帮人包括一女警、五男警和两个便衣,他们开的两辆车是双鸭山市尖山区的警车(黑J0694、黑J0913)。公检法的此次行动显然是欲将她非法收监迫害。望外界关注刘慧菊老人的现况。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尖山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3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6136034、0469-4280458、0469-4284295
    院长:孙俐兴(2025年任)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可能已退休)
    负责法轮功案的法官田佳莹17614698488、17614696728、0469-6136061、0469-6136068、0469-6136012

    尖山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世纪大道137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4270622、0469-6107892
    检察长:卢建涛
    检察官:郭晓丹

    尖山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84号,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70160
    局长:徐长岭(2025年搜)

    尖山分局富安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邮编155199
    电话:0469-4216539、04694216539
    办案人:警察鞠坤鹏13766687297

    双鸭山市政法委:
    副书记李强13351168666

    法官田佳莹:17614698488 17614696728 6136061 6136068 6136012

    (责任编辑:顾元)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 四川德阳杨嘉镇法轮功学员严玉兰被绑架

  • 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刘炳芳被绑架和非法抄家

  • 安徽阜阳市白姓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 河北石家庄桥西区恒大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

  • 曝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湖南省女子监狱信息

  • 陕西省西安市古稀老妪张云贤被非法庭审 目前未有判决

  • 四川德阳杨嘉镇法轮功学员严玉兰被绑架

    2025年6月12日,四川德阳杨嘉镇法轮功学员严玉兰被绑架,具体情况不清楚。


    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刘炳芳被绑架和非法抄家

    2025年6月13日下午,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刘炳芳被滨海公安局国保大队从家中被抓走,警察非法抄家。详细情况待查。


    安徽阜阳市白姓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5年端午节前后,安徽阜阳市颍东区麻纺厂退休职工、70多岁的白姓女法轮功学员,被阜阳市颍东区颍河东路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详情待查。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聂飞 所长 0558-2323157 13805585827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李丽 指导员 0558-2323157 15905580500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王茂新 副所长 0558-2323157 15855848879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李宇 副所长 0558-2323157 13705585625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刘欣欣 民警 0558-2323157 13955881900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王春龙 民警 0558-2323157 13865897095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曾宪禹 民警 0558-2323157 13866289967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丁志杰 民警 0558-2323157 13866286871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徐峥 民警 0558-2323157 13515672585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唐保安 民警 0558-2323157 13615587601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胡怀双 民警 0558-2323157 18156851508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耿传永 民警 0558-2323157 18956702251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李连成 民警 0558-2323157 13093396577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张乐 民警 0558-2323157 13965576788
    颍东分局 颍河东路派出所 范志强 民警 0558-2323157 13965559855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
    单位名称 部门 子部门 姓名 职务 房间号 专线 固话 手机号码1 手机号码2 操作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郑玉宝 局长 3501 0558-2318550 18955880110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华文 副局长 3502 0558-2329976 13805582782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古军 副局长 0558-2310606 13905581576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张绍涛 副局长 3511 0558-2320755 13955880068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吴凤启 纪委书记 3500 0558-2320755 13965586767
    颍东分局 分局领导 李岩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3558 0558-2282900 15805583399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张会发 大队长 3532 0558-2710667 13805583387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徐雷 教导员 3532 0558-2710667 13905582968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储可峰 副大队长 3534 0558-2710667 13705586211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欧阳莉莉 副大队长 3531 0558-2710667 13705583401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代燕飞 民警 3533 0558-2710667 13635588005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刘闯 民警 3534 0558-2710667 13855885320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王保明 民警 3534 0558-2710667 13505588617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薛云芳 民警 3531 0558-2710667 15145781720
    颍东分局 国保大队 田静 辅警 3531 0558-2710667 15855549126


    河北石家庄桥西区恒大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

    据悉,6月初,石家庄市桥西区恒大社区居委会的一个小伙子,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张风云,要求去她家里。张风云问其来干什么?小伙子说要照相,遭到张风云和家人的坚决抵制。后小伙子三番五次打电话骚扰,其家人去社区跟他们见面后,他才不再打电话。


    曝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湖南省女子监狱信息

    湖南省女子监狱是湖南省内唯一的一所关押女犯的监狱。从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该监狱一直用酷刑暴力洗脑班的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即放弃信仰),高“转化率”的后面是灭绝人性的罪恶手段。

    湖南省女子监狱的所谓“高度戒备监区”,是个魔鬼集中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烈迫害。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湖南省女性法轮功学员,都会先被关押在该监区进行强制“转化”迫害。狱警让诈骗犯人等充当所谓“工作犯”,每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监控,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每天罚站军姿十八小时,从早上六点一直站到深夜十二点,有的人腿脚肿得皮肤开裂流水、腐烂。不准法轮功学员洗漱,限制吃饭、喝水及上厕所次数,对始终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干脆不准上厕所,并铐上脚镣、手铐,冬天不准加衣,夏天不准减衣。

    相关信息如下:

    湖南省女子监狱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60号 湖南省女子监狱 邮编:410011
    电话:0731-84592656
    监狱长:周武15873119998(2025年信息)
    政委:宋祥发13973133209、0731-82323008 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路惠泽园C7-301
    副监狱长 郭彦妮13873104687、0731-82323383 女子监狱家属区3栋328
    一级高级警长 张伟 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狱政科特警队队长 阳慧13786380163、0731-88878109
    四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 罗群15973186732、0731-82323164
    高度戒备监区:
    童艾 13974817073 0731-24807541
    资平 13755137748 0731-82323057
    涂文利 13574883188 0731-82323057
    陈理 18674893999 0731-82323057
    唐影 13787319616 0731-82323057
    李珺 13786163166 0731-82323057
    范蕊 13873194583 0731-82323057
    张玉宇 13272007278 0731-82323057
    徐英 15874134606 0731-82323057
    李鲜艳 18908467108 0731-82323057
    刘芊 13808489754 0731-82323057
    黄晶 18674893999 0731-82323035
    候凯 13873194465 0731-82323132
    谭蓉 13787140797 82323164
    周晓兰 13755011999 0731-82323319
    邓婉璐 18373531203
    李蕾 13548595916 0731-82323057
    何平录 13875939076 0731-82323035
    杨霞 13170403878 0731-82323041
    涂鹃 13786129698 0731-82323057
    袁萍芳 13574851258 0731-82323057
    办公室: 汪文珍 13974915955 0731-82323061
    吴尚琦 15874847852
    贺建新 13755055557
    李志 13874847637
    罗风 13548595533 0731-82323013
    张亦武 13755036699
    谢雯 13786124723 0731-82323025
    曹宏波 13874818552
    周逸龙 15173115016
    罗顺建 15802552666 0731-82323188
    李荧翔 13142034066 0731-82323110
    苏煊 13808485892 0731-82323029
    李强 13975804442 0731-82323252
    张程 13507497546 0731-82323252
    陈惠敏 13667318018 0731-82323022
    龙华 13077359944 0731-82323039

    湖南省司法厅(2025年信息)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邮政编码: 410011
    电话:0731-84586412 传真:0731-84462394
    办公室:0731-84586418
    厅长:李忠
    副厅长:雷震宇1969年5月,17373509979
    副厅长:雷丰超 1966年11月,18974902666
    副厅长:毛志亮 1968年3月
    副厅长,监狱局局长:钟艺兵,1965年10月 15073133549 ,0731-84592784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2025年信息)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60号 邮编:410011
    电话:0731-84592656
    局长,钟艺兵 15073133549 0731-84592784,1965年10月出生,党员。万安达集团董事长,
    政委,刘冰泉 男,1967年3月出生,党员。13873153816 长沙市开福区福乐港公园9号4栋1902
    二级巡视员,赵建华 13907316136,男,1966年4月出生,党员 万安达集团总经理
    副局长 颜忠毅 ,13975881688,0731-84592688,男,1968年12月出生,党员。
    副局长 李勋,13975112727,男,1967年4月出生,党员
    政治部主任 颜复友,15580905588 男,1974年10月出生,党员,
    一级调研员,高湘华,15807316727.男,1967年2月出生,党员,万安达集团总工程师
    一级调研员刘晓敏 18874216576,男,1968年5月出生,党员,万安达集团总经济师
    二级调研员胡爱军13874870086 女,1968年3月出生,党员,万安达集团副总经理
    二级调研员卢先钰 15897390588 男,1974年4月出生,党员。万安达集团副总经理


    陕西省西安市古稀老妪张云贤被非法庭审 目前未有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79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张云贤,2024年约10月底,在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附近,被明德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构陷,已于2025年1月14日,在雁塔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家属没有收到任何开庭通知。办案法官杨琳说,将在2025年6月可能下达非法判决。目前,张云贤被非法关押在雁塔区看守所。

    据明慧网报道,张云贤可能曾于1999年、2001年、2002年、2008年、2012年、2015年间5次被绑架,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五年,一次三年,共八年),一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九十九天)。张云贤2024年约10月底,又被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绑架,共遭6次绑架。

    望知情人提供张云贤被绑架、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以及遭受迫害的更多详情。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
    雁塔区法院法官 杨琳13720456107
    雁塔区检察院经办人(待查)
    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所长:张增召 长安南路136号 029-85410035
    副所长 刘培争 刘毅 闫希军
    教导员 王明哲

    一、雁塔区公安分局 翠华北路333号 邮编710061
    局长 高晓东
    副局长 乔军锋 杨忠智 康金 周蒲辉
    政委 郑丽静
    纪委书记 王佐玲

    雁环中路派出所所长 闫亚文 雁环路名都大厦一楼 029-81107670
    东一路派出所所长 祝小强 含光路与明德门二路丁字路口 029-88816110
    昆明路派出所所长 房立武 福源二路2号 029-84686096
    曲江派出所所长 魏强 芙蓉东路029-85521444
    大雁塔派出所所长 戈军 北池头一路与曲江大道路口 029-85515141
    育才路派出所所长 樊锋 翠华北路333号 029-86772083
    邓驾坡派出所所长 刘荣 幸福南路8号 029-82621817
    电子城派出所所长 张亮 电子街北山门口村 029-88236062
    长延堡派出所所长 原军 长安南路长延巷029-85251078
    西影路派出所所长 赵建波 西影路607号 029-85581427
    小寨路派出所所长 李刚 兴善寺西街10号 029-86772156
    明德门派出所所长 张增召 长安南路136号 029-85410035
    副所长 刘培争 刘毅 闫希军
    教导员 王明哲

    西安市雁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36号 邮编:710061
    国保大队警察:张娟13572852886 刘渊13389295206 朱波13991852530 胡海18092576901 王阳宇13991366621 刘福波13572848819 赵红绒13991357183 谢新昌(超)17629061627
    雁塔区国保大队队长闫楣明13909215277
    毛尊兴13636811399(处级干部)
    刘欣13488210766,韩刚柱18091811658
    二、西安市公安局反邪支队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邮编:710002
    陈卫东13669197336、陶毅13991278535
    三、雁塔区法院 翠华路369号 邮编:710061
    院长:李云峰13991830991
    副院长: 尤骥18602990688 张晓艳? 柏小彬15991166259,陈为13991239593
    刑庭庭长:张宏军,13519106158
    副庭长: 李国良 王家琪
    法 官 : 杨琳13720456107
    立案庭:马旭彤18591982139、周晓锦13892834123、
    执行局局长: 王建鹰13669208565

    四、雁塔区看守所 雁展路250号 029-85218493 邮编:710061
    所长 张伟

    五、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331号 邮编:710061
    检察长:苑伟18092335280
    副检察长:程万峰13700275838 王淑珍15991980901 赵阳13630219926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平静18966901595 郭天鲁15319958822
    政治部副主任:郑越超18220867389
    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艳文13572468322
    副主任:吴颖18092581363 陈莉15991716382
    检察员:李婷18792660708 王岳龙18049033738,张超18066638012张欢17792240901
    第二检察部主任:平静18966901595
    副主任:陈敏15309231096
    检察员:周佳18192294451 李鲲鹏15829379871,李媛18149336083 许玮15802916912 李晔18202919169
    第三检察部主任:成璐13379278050
    副主任:杨定舟13002939208
    检察员:韩燕莉 袁国栋13991237877
    第四检察部主任:温媛媛15991380520
    检察员:张娟莉15319985188 刘 亮13488123470
    第五检察部主任:史茂芹13363961261
    检察员:陈庆文13992850118
    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13572003716
    检察员:刘敏13759997559
    综合业务部主任:王小毅13891866315
    副主任:周一帆13572820165
    人员:王秦龙13991328666 楚俊玲13991265107 刘亚祥13572992168 许英15991655052 梅天鹏13008414125 陈向东13991994330,王淑珍15991980901,王亚玲13193390133 史茂芹13363961261
    六、雁塔区政法委书记、区委社会治理办主任 潘焕乔13991197555
    雁塔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长海,13700240922
    雁塔区政法委副书记:李长武,15389068398
    雁塔区委社会治理办常务副主任卫洁,13991983100
    西安市雁塔区政法委
    处长赵晓民,13991150978
    处长熊克用,13572026651
    刘鑫18049421308王耀军17802909946高海娃17392708609刘见智18092410872李长武15389068398张小勇13759921702杨华13572538817郝小军13319180178田迎利13909212786倪雅琳13679126181王俊良17791830678戴维13347432496李军锋13759990985王聚勤13892833839吝波13363933132


    曾遭酷刑折磨 吉林四平窦丽娜再被劫持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四平市法轮功学员窦丽娜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被四平市铁东区警察绑架,在四平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四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现在,构陷窦丽娜的案件被已移交到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

    窦丽娜,66岁,四平市铁东区法轮功学员。她在修炼大法前,身体罹患有多种疾病,还招了附体,整天疯疯癫癫的,身体非常虚弱。一九九七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从此内心愉悦。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窦丽娜从当地一法轮功学员家出来时,被四平市铁东区一伙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又闯到窦丽娜家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真相资料、护身符等私有物品;之后他们将窦丽娜非法关押到拘留所,并告知家属十五天后来接人。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家属去接人时,被告知窦丽娜已被移交看守所。构陷窦丽娜的案件已移交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至今尚无结果。

    此前,窦丽娜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折磨。以下是窦丽娜过去被迫害的简要情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窦丽娜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中旬,窦丽娜和丈夫张克江被四平市铁东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四平看守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张克江、窦丽娜分别被四平铁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三年。张克江被劫入吉林监狱关押迫害;窦丽娜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窦丽娜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后,就被几个刑事犯弄到一楼的监舍里,刑事犯包夹王丽新(吉林市人)问窦丽娜:还炼不炼法轮功?窦丽娜没回答,她向王丽新讲法轮大法的美好,被王丽新报告给了狱警。窦丽娜被罚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坐到后半夜一、二点钟,一个姿势,不准动;一动王丽新就在她肩上使劲往下压,板凳腿被压坏了都不停手,后来又拿了个小凳子,两个扣在一起继续罚坐。

    后来窦丽娜被关押到二楼强制洗脑,她拒绝“转化”,又被关到一楼的单独房间。当时窦丽娜被非法关押在所谓的教育监区一大队。三个刑事犯包夹、两个帮教强行“转化”,邪悟帮教李小美冲她大喊大叫。隔两天,一群人把窦丽娜推到床上,刑事犯包夹王丽英,邪悟帮教李小美等拿了四根绳子,把窦丽娜手脚绑在床上头的铁管子上悬空抻了起来。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窦丽娜被抻在床上,不能正常吃饭,不能上厕所,憋不住流出来的尿使床湿了。后来,她们就把床垫拽走,窦丽娜躺在光板床上,包夹王丽新还把抹布沾上尿,使劲往窦丽娜的嘴里塞,最后把她门牙都给弄掉一颗;包夹王丽新还用手指盖掐窦丽娜,窦丽娜被掐得满脸伤痕。一年多以后,窦丽娜的手腕、脚踝处还留有当时遭受“抻刑”所留下的疤痕。

    (责任编辑:林晓)


    武汉法轮功学员胡亚萍再次被绑架、关押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东西湖区62岁的法轮功学员胡亚萍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被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员绑架、非法关押,现下落不明。

    胡亚萍原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人。她修炼法轮功后,原来的心律失常、颈椎病、贫血、卵巢囊肿、整天头晕乏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病症痊愈,身心受益。她工作非常出色,她负责的部门在各级历次检查中均获第一名,成为武汉市卫生局对二级医院推荐的“取经”部门,为该医院获得了荣誉。她多次获得该院先进工作者和好媳妇称号。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胡亚萍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软禁、撤销科级职务,降低工资级别、非法行政拘留、几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一度被折磨得昏死过去。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中午,胡亚萍在武汉江汉区万松园一小吃店吃饭时,在聊天过程中告诉坐对面的小伙子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可以避瘟疫,并给一个小纸片,说如果记不住,上面有避瘟疫的具体方法和其他人默念九字真言好病的实例。当时小伙子非常乐意地接受,还说他知道这东西,吃完饭就走了。

    胡亚萍吃完出餐馆时却在门口被两个警察拦住,拿出那张小纸片,说她被人举报了。胡亚萍说自己是合法的,警察不听,强行将她塞进警车,绑架到江汉区万松园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审讯室,警察让她坐铁椅子。胡亚萍说自己是合法公民不坐铁椅子,警察就让她坐木椅子,胡亚萍的包和手机被强行扣留,警察要做笔录,胡亚萍问自己犯了什么罪。警察说法轮功×教,然后问胡亚萍的身份,给别人小纸片干嘛等问题。

    胡亚萍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不信你们用手机搜索“政府颁布的14种邪教”立刻可以出现,看里面到底有没有法轮功?警察不听,说国家早就定法轮功为邪教了。胡亚萍说那是江泽民周永康一伙搞运动整人的,没有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胡亚萍还说自己是想叫别人避瘟疫,免受其害,是在做好事。这有错吗?他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把小纸片退还,他又没因为这张小纸片造成任何损失,干嘛诬告呢?你们警察可以让他来和我对质。

    不久,又来了一个着便装的警察,接着又要对胡亚萍做笔录。胡亚萍说:如果你们把我当邪教来处理,那是在办冤案错案。胡亚萍还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请问有没有“信仰法轮功罪”,有没有“宣传法轮功好罪”?有没有“持有法轮功资料罪”?相反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中的99条、100条废止了江泽民周永康时期对法轮功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查禁和限定,说明法轮功的这些东西都是合法的。

    这个便衣警察不听,高声说法轮功就是×教,民政部已经取缔了。胡亚萍说民政部取缔的是法轮大法研究会而不是法轮功,政府只能取缔组织,怎么能取缔功法呢?而且在取缔之前法轮大法研究会就已经自己申请解散了。所以民政部取缔的是一个不存在的组织。便衣警察又说公安部六条也取缔了你们,胡亚萍指出公安部六条是依据民政部的通知制定的,民政部错得离谱,公安部六条也只能跟着错,况且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违反宪法信仰自由的条款。后便衣警察极不耐烦地说不跟你说,对付你们有的是办法。

    胡亚萍见他这样不讲道理,就说你不按法律办案我想见能够决定这事的领导。便衣警察说我就可以决定,我是国保的副队长某某(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胡亚萍还说如果你非要把我当×教处理,你就是在办冤案错案,我不会配合你的任何一句问话,否则就是帮助你做冤案错案,我就害了你、也害了我。

    该国保副队长出去了一会儿又进来,就翻胡亚萍的包,胡亚萍上前按住包不让翻,国保副队长强行抢走了住宅钥匙、并说要抄家。胡亚萍说你既没立案,也没有搜查令,连笔录都没完成,你是非法搜查、私闯民宅。他就给胡亚萍一张纸,胡亚萍一看是“检查证”,就说这是检查证、不是搜查证,国保副队长说检查证也可以。胡亚萍指出也没有局长的签字,国保副队长说现在不需要签字,那么多案子签得过来吗,盖章就行了。胡亚萍说除了一个武汉市江汉分局的公章,检查证上一个字都没有。

    国保副队长夺门而去,胡亚萍冲到门口想制止,却被另两个警察拉住,她只有对着走廊喊道:我不在家现场,你去我家是非法搜查,我家差一点东西都会算在你的头上。国保副队长说:我叫居委会的人到场。胡亚萍说居委会的人不是她家人,不能代表守护财产。

    不一会儿国保副队长又回来了,强行要带胡亚萍一起去抄家(好证明有家人在场)。当天下午约两点多钟,国保副队长带领约有五、六个警察(只有一个女警察着装),加上早已等在家门口的两个居委会的女性,在未通知她家人亲属、也没给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了胡亚萍家,抢走了胡亚萍的所有大法书籍、观看的碟子、电脑主机(没有封存),连“封神演义”、小朋友看的传统故事的碟子、过期的年画都抢走了。

    非法抄家后,这个国保副队长又强行把胡亚萍带到万松园派出所,之后由万松园派出所的警察继续想做成笔录,还在偷偷录音。胡亚萍仍不配合。

    第二天三点多钟,仍不放人。胡亚萍提出你们没有我犯罪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超过24小时理应放人。他们却说你被刑事拘留了。

    十月十三日,胡亚萍被要求采指纹、照相,并被上手铐强行带到红十字会、肺科等医院强行抽血,拍片等等,晚上约八点多钟,胡亚萍被强行送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区二支沟),因体检缺项被拒收。十月十四日,胡亚萍被再次强行抽血等,晚上约六点多钟又一次被带到看守所。由于身体原因,再次被拒收退回万松园派出所。晚上约八点多钟,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园派出所警察打电话叫来胡亚萍的家属,她家属无奈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被要求交了1000元保证金。

    在出派出所的最后时刻,胡亚萍要求给扣押清单,一警察(带着执法记录仪)拿来了扣押清单和搜查清单,却没有任何人签字,连日期、公章都没有。胡亚萍提出要求警察签字盖章。该警察拿着清单就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了,说不用签字,我们会保管好的。胡亚萍说你们不签字,你们人多手杂搞丢了、或者到时候你们不认账、说是我自己整出来的清单,那我有口难说!他说不会的,我们会认账的。胡亚萍只好收下了清单。

    胡亚萍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反复地不断地给万松园派出所办案警察讲法轮功不违法的法律依据,她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的情况,办案警察说,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办案。胡亚萍说,那谁做主呢?警察说国保、法制科定的案由,胡亚萍说那你们可以据实反映啦?办了冤案要终身追责的,《警察法》明确规定执行明显上级错误命令自己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警察说没办法我们“要吃饭”。

    胡亚萍回家后,写了《解除刑事拘留、撤案申请书》,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给了办案警察和相关的领导。二零二二年十月,非法取保候审一年结束,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并没有给胡亚萍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也没有退还1000元保证金。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第一百五十一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在作出决定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在非法取保候审一年后已有二年半时间了,胡亚萍女士又被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员绑架,难道还想继续制造冤假错案?要知道执法犯法将来是一定要被追责的。

    附:胡亚萍女士2021年递交的《解除刑事拘留、撤案申请书》

    解除刑事拘留、撤案申请书

    申请人:胡亚萍,女,汉族, 1963年7月出生;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嘉禾园

    申请事项:
    1、立即撤销对申请人的刑事立案。
    2、立即撤销对申请人的刑事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立案后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2日中午被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园街派出所俩警察非法抓捕,随后就被刑事拘留,之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申请人认为,虽然目前变更了强制措施,但取保候审仍然给申请人及家人造成了经济、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且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存在《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第五百六十七条所列举的以下违法行为:(八)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作为公安人员办理涉邪教案件,应当熟知公安部等部门作出的对邪教名单的认定。上网搜索“官方认定十四个邪教”即可知道,官方公布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条之(七),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明确的“犯罪对象”,也就是犯罪构成四要素中的“犯罪客体”。本案指控申请人破坏法律实施,但是没有丝毫证据证明申请人用什么手段、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社会危害性多大、后果多么严重。因此,本案系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等警察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二、关于“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带领一帮警察非法扣押申请人的合法财产作为所谓的“证据”,而事实上所有被扣押物品均与本案指控的罪名毫不相关,因为这些扣押的申请人所有的物品都不能破坏国家的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带领一帮警察非法搜查和扣押的申请人所有的所谓的“证据”,包括书籍、音像、办公设备等,均属申请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办案人员在没有履行任何正当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查和非法扣押申请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严重违法,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办案人员取得上述所谓的“证据”的程序违法,不能作为合法的有效的证据使用,更不能作为证明申请人有罪的证据使用。

    三、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等人办案程序违法:

    1、未刑事立案,先搜查再立案。
    2、以检查证代替搜查证,且检查证上无任何人签名,无搜查原因、无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无搜查场所、无任何搜查人员签名,也无日期,没有一个字,只有一个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公章。
    3、准备在无任何申请人的家人在场(准备用居委会的人代替我的家人)时搜查。在被申请人大声制止下才作罢。
    4、扣押的物品,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不当场验收签字,电脑主机没有封存。没有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交给申请人。
    5、不执行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关于邪教组织认定程序的规定。(公通字[2000]39号)明确规定,跨省等的邪教组织由公安部认定。某一省等的邪教组织经公安部核准后,由本省等公安厅、局认定。
    公安机关对具有邪教活动嫌疑的邪教组织,应及时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提出书面意见上报省公安厅等,再经省公安厅等调查、核实,再提出请公安部核准或认定的意见后,再报公安部,公安部进行审核后,分别予以核准或认定。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即该局国保某副队长认为申请人是邪教,理应按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要求逐级上报,由公安部进行审核、核准、认定后,才能依此办案。但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某副队长却没有履行这一程序。在非法抓捕申请人的第二天就对申请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四、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法轮功违法

    “法无明文不为罪”,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翻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法轮功违法,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障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翻遍中国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没有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

    五、至今中国政府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都没有法轮功

    2000年中国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表明,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呼喊派,门徒会,全范围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中国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7种: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中国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自行重新定义,但依旧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公安部并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在此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世俗权力机构是否有权做这种认定,但是“中国政府认定的”这14个邪教组织中并没有法轮功。公通字[2000]39号实际上同时也否定了1999年7月22日出台的违法违宪的“公安部六条”(禁止说法轮功好等的“六禁止”)。

    公安部颁布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明确否定了江泽民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中国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这是否定法轮功是邪教的官方文件,表明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三方的立场和态度,特别是中国现政府以这种方式公开否定了长期以来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造谣诬蔑,明确表态:法轮功不是邪教。这个官方文件表明了中国现政府想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撇清关系的立场,但这点至今被中共江派极力掩盖,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和民众对此认识上模糊不清。

    实际上,邪教之说来源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采访谈话,但这些都没有经过人大决议和通过,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六、民政部的决定是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而不是禁止修炼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宣布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法轮功也没有组织,没有办公地点,没有职位,想炼就炼,不想炼就不炼,没人强迫,一个人就可完成肢体动作,根本不需要什么组织)。民政部这个部门规章的根本没有刑法上的效力,而且它本身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的。
    民政部取缔的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了的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原来是中国气功科研会下辖的一个分会,1996年法轮大法研究会从中国气功科研会退出后再未注册,法轮大法研究会至此就已经不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这一点上说,民政部的取缔令取缔的虽然是一个并不存在的组织,但它的颁布本身却是违法的,因为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退一万步讲,即便民政部的《通告》成立,它取缔的也只是仅有几名成员的“法轮大法研究会”,而非法轮功本身。功法和思想怎么能被行政命令“取缔”呢?

    七、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

    早在2011年3月1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就通过、签发了第50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被废止的文件全文网上可查到)。

    该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也是合法的,因而制作、传播这些经典及劝善资料的行为,没有危害任何人的利益,不仅没有违法,反而有功。

    无论本人拥有多少法轮功书籍及资料,都是本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说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是“邪教品”,可请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江汉国保等部门的警察诵读并播放这些劝善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看看谁正谁邪?

    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迫害都是违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是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迫害所谓执法者,而不是法轮功的修炼者。

    八、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给申请人立案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来指控申请人实在是荒谬绝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罪状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是“利用邪教组织”,二是“破坏法律实施”。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基本要件都不能构成本罪。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第一个要件显然不存在;而第二个要件也不成立,因为案中的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证明申请人的行为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哪一款、哪一项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这个法律是执行不了了,还是名存实亡或者作废了?!)。这些对我的指控、应该有和指控我的罪名相符的“证据”,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均未出示或告知申请人。

    这些证据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没有关联性,因此都是无效证据。在本案中,由于构成犯罪的两个要件一个也不具备,因此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来指控申请人不能成立,是适用错误法律。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反邪教决定根本就与法轮功无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30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这个《决定》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法轮功也根本不符合这个标准。

    这个俗称为“反邪教决定”的文件被公检法广泛运用于迫害法轮功,但是,这个决定并没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所以这个“决定”不能作为给法轮功修炼人定罪的依据。

    很多人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反邪教”决定当作是针对法轮功的,把它当作是认定法轮违法的最高法律依据。实际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这个“反邪教”决定,没有对“邪教”本身做出清晰的规定,使某些人有空子可钻,被利用来迫害法轮功。

    其实,是否是“邪教”,那是思想领域的问题,不能由法律来解决;法律只能管人的行为,只有信邪教的人做出了违法的行为,法律才能惩治他;反之,即使是信正教的人做出了违法行为,比方说,信仰基督教的人,或者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甚至信仰共产党的人,他们做出了违法的行为,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法律只管人的行为,而不管这个人的思想,更不会管这个人信仰什么教。几乎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都是如此。

    十、“两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1、两高司法解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不能作为审理案件和判决案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而两高司法解释连下位法都算不上,它更没有权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做出剥夺或限制公民信仰自由的规定。

    “两高”的解释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对于法轮功所使用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据“两高”1999年10月8日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都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立法权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样,对法律的解释权也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两高”的上述解释实际是越权解释,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荒唐的是这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未做出关于惩治邪教的决定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99年10月30日才作出这一决定,哪有先解释,再立法的?法律还没有制定和颁布,“两高”就作了解释,岂不荒唐至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两个部门的两个文件的全文内容中,甚自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是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的。

    2、“两高”司法解释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释之实,因违宪、违法、越权而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任何国家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即罪刑法定原则。

    “两高”是司法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它没有立法权。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什么行为要施以刑罚。而两高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一些行为表现,并规定对列举的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定罪处罚,这是两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违法行使立法权的表现。因为,“两高”列举的所有行为,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而是“两高”自己创设的犯罪行为,自己规定的刑罚尺度,因而是无效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说明,绝不能脱离法律文本创造法律。同时,这种说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释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而“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因此,“两高”的上述司法解释实为违宪、违法、越权的无效解释。

    3、“两高”司法解释偷换概念,故意构陷法轮功学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设定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那么,“两高”的解释无疑应当围绕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必须具备的事实进行解释。也就是说,应当阐明,满足何种条件,如在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必须要具备何种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因何种行为,才可能导致破坏哪一部法律,或者某部法律中的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比如某人限制他人宗教信仰自由,那么他就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如某人干预法院或检察院依法实行独立审判或者独立行使检察权,那么,他就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或第一百三十一条的实施等等。然而,“两高”的解释却离开了本罪的构成而言他,说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的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与“破坏法律实施”,怎么成了同一概念呢?

    事实上,“两高”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全部行为都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一丁点儿的关系,因为如前所述,“两高”司法解释列举的全部行为与“破坏法律实施”毫无关联性。这个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创设新的罪名:“持有法轮功资料罪”、“宣传法轮功罪”等,因说不出口,只能偷梁换柱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

    近二十年来,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无论是警察、公诉人还是法官,都有意的回避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善的行为与破坏法律实施有什么关联这个核心问题,有意回避法轮功学员持有法轮功资料的事实到底破坏了哪部、哪条、哪款、哪项法律的实施这个关键问题,而仅仅以拥有多少法轮功资料、给谁讲了法轮功真相这个行为本身妄加罪名、强行冤判。这不是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又是什么?

    十一、申请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申请人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和持有法轮功资料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与本案无关。法律上也没有“持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罪”,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更不是犯罪证据,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法律;同样,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也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如果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国保警察不能证明到底哪个法律被申请人持有的法轮功资料给破坏了,那么申请人就没有犯罪事实,就无罪。

    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因为只要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惩治你。因此,对于普通公民来讲,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能够破坏法律实施只能是法律实施的主体即执法者;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较大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如以权代法,执法犯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破坏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

    听命于610的指使冤判法轮功学员,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实施;
    用违宪违法的“两高”司法解释代替法律规定,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规定的实施;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曲解和滥用,是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实施;
    如“610”人员操控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权、审判权独立行使规定的实施;
    法律实施的机关利用法律形式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是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规定的实施;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让无罪的人受到审判,让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经有72年,在当今的中国,以权代法,执法犯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的现象屡禁不止,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无辜百姓的现象屡禁不止。制定法律者、解释法律者、执行法律者破坏法律实施、践踏法律的现象屡禁不止。如果按照现在的进程,按照现今某些制定法律者、解释法律者、执行法律者藐视法律、肆意破坏法律实施、肆意践踏法律的做派,再过五千年,依法治国在中国也不可能真正实现!

    十二、法律是神圣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象征。

    警察、检察官、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因为他们肩负着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在本案中,从立案开始就是违法的,就是在蓄意陷害,因为申请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根本就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而把这些合法行为当作为犯罪行为受到追究,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抓捕、抄家、关押、迫害,这是法律的悲哀,更是我们国家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更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悲哀!

    再看看如今现行公布的诸多法规是不是也在与江泽民周永康集团切割?要抓替罪羊铺路清障呢?比如: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又如:江泽民为了让警察为其迫害法轮功卖命,在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第14条就规定了:“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可是,在2016年3月1日公布的新修订的该文件却删除了这一条。这就使很多为江泽民卖命迫害法轮功而且至今不明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将要为自己的违法办案的罪恶负责了。

    前车之鉴与当前的形势已在向所有被江泽民周永康集团胁迫利诱,参与了对法轮功迫害的人发出了明确无误的信号,即将面临清算了。听听一位律师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的这样一段话吧:“法官、公诉人、公安国保、各位陪审员,我们都是懂法律的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为他们维权,我觉得理直气壮。我最担心的是,当这一段历史过去后,特别是法轮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当您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谁?用什么法律来为你们辩护?”这位律师对公检法人员的提醒与忠告令人反思与震撼!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把所有公务员的退路给堵死了。

    真诚的恳请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各位领导、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各位领导能秉承公道,检查督促下级办案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为民做主,杜绝冤案、错案的发生,还申请人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公正!

    真诚的希望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办案相关警察能够认识到,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审时度势,伸张正义,守住良知善念、秉持法律公义。不办冤案错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为避免制造冤、假、错案,不应当追究申请人刑事责任,应当立即立即撤销对申请人的刑事立案、刑事拘留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还申请人清白和真正自由。《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请贵机关在收到此申请三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是完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需要司法者承担丝毫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这也可能是上天用这种形式为司法者守护良知铺就的条件。

    此致

    尊敬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吕探长
    尊敬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朱队长
    尊敬的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晏(警官)

    敬礼!

    申请人:胡亚萍
    2021年11月1日

    相关信息: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027)85873790 ,027-85394620, 电话027-85628330电话:027-85394678,027-85874400
    纪委办公电话027-85399648
    法制科办公电话027-85394647,科长赵勇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巡警大队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30号
    电话:(027)85605195 ,85395140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万松派出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5号
    电话027-85809336 、027-85394671,027-85399336,027-18071552281,027-85394724,
    警察:17786385531 、17786372498、18627079920、18271993793

    湖北省委政法委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内
    电话:027-87842446、87843526、87239043、87239067、87239103、87239091、87239068、87239117、87235687、87239129

    武汉市委政法委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2号
    电话:027-87239043

    武汉市公安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 区号027
    电话85395115、85396280、85396670、85396500、85396650、85397426、85396707、85397630、85397635、85396708、85399000、85396280、85396709、85397550、85399100、85395140、85396000、82789110、85395370、85395382、85395610、85395600、85399200、85397100、85397350、85397513、85399790、19002799683、19002793288、19002797420、18302797252、19002796067


    作恶多端 黑龙江鸡西市恶警刘洪贵遭报重病缠身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张新煤矿派出所片警刘洪贵,男,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现年58岁。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刘洪贵就开始积极参与迫害,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送看守所、劳教所,去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电脑、大法书籍、电动剃须刀、现金等等个人物品。每到所谓敏感日,他都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恐吓。

    刘洪贵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最终遭到恶报。近期获知,刘洪贵多病缠身:突发脑出血、胃部长满癌细胞、做了阑尾炎手术……现在生不如死。

    以下是刘洪贵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一、恐吓、骚扰致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含冤离世

    ◎张新派出所警察刘洪贵、刘太勇等多次闯到法轮功学员赵桂琴老人家,抢走大法书和炼功带,恐吓老人,逼她签字。赵桂琴老人受惊吓病情加重,出现脑出血,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晚八点含冤离世。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刘洪贵多次闯到法轮功学员王凤霞的母亲家骚扰,抢走炼功带、大法书,王母连气带吓,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离世。

    二、非法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法轮功学员孙秀芝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张新矿派出所孔庆明带头共四名警察,绑架孙秀芝到鸡西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仍不放人。张新矿派出所所长芮长青、副所长王某、片警刘洪贵到看守所,逼孙秀芝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孙秀芝拒绝签字,刘洪贵就抓住孙秀芝的手,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掰开,将手印摁在纸上。

    过了一个月左右,恶警将孙秀芝和几个法轮功学员非法押上警车,送往哈尔滨女子劳教所。孙秀芝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又被加期三个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刘洪贵带领恒山区公安分局二十多名警察将孙秀芝家围住,在外的孙秀芝闻讯得以脱身,后被迫流离失所。刘洪贵等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众多私人物品及现金三千二百五十元。孙秀芝的家人到派出所问刘洪贵我家里的钱哪去了?刘洪贵谎说没拿,是孙秀芝拿走了。“610”还从孙秀芝工资中私自提出一千五百四十四元,待追问此款去向时,“610”的郝新福说给了派出所的刘洪贵了。而刘洪贵说用做送孙秀芝去哈尔滨劳教所的路费用了。可是孙秀芝当时没有被非法劳教的事。

    ◎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仲丽等法轮功学员三人进京为法轮功上访鸣冤,刘洪贵带恒山公安分局两个警察去北京把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恒山公安分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几个月后,又将三人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又被加期一个月,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才回到家中。

    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抄家、绑架部份案例

    ◎二零零一年八月,法轮功学员刘亚滨被刘洪贵绑架、非法关押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法轮功学员刘学芹被刘洪贵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四十多天。

    ◎二零零一年腊月期间,刘洪贵等四、五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孙东琴家非法搜查,并把孙东琴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宿,期间刘洪贵等人对孙东琴进行辱骂。

    ◎二零零二年一天的中午,刘洪贵闯到法轮功学员郝云珠家,郝的老父亲正要吃饭,一碗牛奶全被碰翻了,老父亲受惊吓当时犯病住院半个月,药费花了三千元,后找派出所理论,派出所拒不负责。二零零三年六月,刘洪贵同派出所所长闯到郝云珠家,抢走一本大法书。二零零五年夏天一日,刘洪贵同恒山区五个国保警察闯进郝云珠家,进门就到处翻。

    ◎二零零五年夏天一日,刘洪贵同恒山区五个国保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王凤香家骚扰,并打了王凤香两个耳光。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刘洪贵带领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公安分局的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凤香家中,绑架王凤香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吉、王秀珍、夏玉香遭刘洪贵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十天。

    ◎法轮功学员耿淑芳诉江后,警察刘洪贵、王荣发三天两头闯到她家骚扰,拿着诉江材料,逼她按手印,强迫她跟他们去派出所,并欲绑架耿淑芳但没能得逞。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今二十六年里,刘洪贵一直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上面列举的只是几例。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到他家给他讲真相他不听,不思悔改竟把法轮功学员从他家撵出去。刘洪贵的一意孤行,最终成为邪党的陪葬品。

    奉劝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善恶有报是天理,不要听信中共的谎言再为它卖命,抛弃中共,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未来。

    '恶警刘洪贵'
    恶警刘洪贵

    (责任编辑:章义)


    新冠疫苗后遗症证实了姐说的话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家属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二零零四年的时候,听我姐说:将来能留下来的人都是相信“法轮大法好”的。我不以为然,因为非典时身边不信的人也都活得好好的,怎么说只有相信“法轮大法好”的人能留下来?这也不准哪。

    “三退”刚开始,我姐就因为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了。两年后,我从劳教所把姐接到我家,因为她家被亲戚占用了。看着她起床费劲的样子,我什么都没说,毕竟一奶同胞,而且她也没做坏事。

    就是这个走路都抬不起腿、几乎蹭着走的人,炼了几天功,就能下楼去医院看望她同学的妈妈了。同学的妈妈做了大手术,因为是癌症复发的手术,当时都担心她下不了手术台。主治医生告诉家人:患者只有半年的生存期。姐告诉同学的妈妈: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会快速康复。同学的妈妈很相信。

    一天,送水的人来了。以前每次都是我婆婆开门,把水票给对方,人家把水桶撂下,拿上空桶就走,然后等我们晚上下班回来再安到饮水机上。这次我回家,看到水桶已经在饮水机上了,以为是送水工帮着安的,可以前婆婆是不愿让送水工进屋帮着安的。婆婆说是姐给安上的。我吃惊不小,那水桶有二十斤,我安都费劲,因为需要腰部力量。我姐的腰在劳教所被狱警打伤了,回来时腰一点劲儿都使不上,所以连起床都费劲。这才二十多天,她就能拿动二十斤重的东西?还举那么高?这也太神奇了!

    姐在我家住了几个月后就搬走了。

    十多年后,姐参加了同学女儿的婚礼,看到了同学的妈妈。老太太还健康地活着,每天坚持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啥活都能干。当姐告诉我老太太还健在时,对我又是一次冲击。那家医院是我省顶级医院,医生误诊性不大。

    亲眼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迹,让我不得不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是救命的法宝。新冠爆发后,默念这九字真言已成为我生活中的常态。

    尽管我家人都知道大法好,但亲家一家却不愿听我讲法轮功真相,因为他们是既得利益阶层。但每次见到姐,她都夸我做的好,说尽管亲家不愿听我提法轮功的事,但我有敢于一次又一次地跟他们说的勇气,就是在把生的机会给予他们,做到了心中无憾。姐还说:老的不听就跟小的(指我女婿)讲。我试了几次,还是不行。

    在全民被迫必须打新冠疫苗时,我们都被迫打了。姐说,外国的疫苗被报道说有73种副作用,中国的疫苗跟人家不一样,是灭活疫苗,副作用有多少至今也不知道,不过无论有多少副作用,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放射出的纯正能量会杀死病毒,还能快速修复受损的细胞组织。姐说的我都相信,因为法轮功的神奇就在我眼前一次又一次地发生。

    现在中国各地因新冠后遗症导致的大量死亡令人咋舌,用“触目惊心”都形容不了了,猝死的人非常多,睡睡觉、走走路、说说话都会瞬间离世,人数多到中共不得不允许土葬了。

    这时,我彻底明白了姐在二十多年前说的那句话:将来能留下来的人都是相信“法轮大法好”的。

    对了,在我和女儿的共同努力下,女婿终于同意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了,终于相信法轮功是救命的。这样瘟疫过后,我外孙就不会失去爸爸了。我的努力没白费,我给自己点个赞!

    (责任编辑:文谦)


    读网上诋毁大法内容后的经历(译文)

    文/美国西人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在看了网上一些诋毁大法的言论后的体会。虽然我并不擅长写作,常常词不达意,但在听说有些同修因为网上的负面信息而动摇了对大法的信念时,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体会讲出来。

    在过去一年中,中共加大了对西方社会媒体的操控力度,企图误导人们远离大法。一些西方媒体和社交平台对大法和大法弟子办的项目進行抹黑和造谣。平时我很少去看这些内容,因为知道不是真的,但由于想了解这些造谣是如何迷惑世人的,我还是看了一些。

    我想在这里提醒同修:阅读这类内容时一定要谨慎,要守住自己的正念。(编者注:除非项目需要,普通学员应尽量避免阅读此类内容。学员已经整理了很多资料,总结了这些谎言的主要内容。)

    师父说:“你别看有些气功师都写出书来了,我告诉你那书中啥都有,和他练的东西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转法轮》)

    虽然这些内容并非出自假气功师之手,但它们对我的危害却与假气功书无异。在读这些内容时,我的思想开始动摇,竟开始想这内容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暴露出我对师父的正信不够。不久之后,我感到极度懊悔。我本以为自己不会受到影响。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非常不安,并伴随着发烧、偏头痛、全身疼痛等病业反应。情绪也变得烦躁、易怒。

    有些内容中对大法弟子的丑化描绘,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也在其中。它触及了我对金钱和个人形像的执著,我因此动了心。在这段时间里,我很难控制心性,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与丈夫和孩子发生争执,而这些在平时是不会发生的。表面上我仍在学法、炼功,但内心却发生了动摇。

    警钟

    虽然我是在十二月中旬读到这些内容的,但直到元旦过后的一次意外,才让我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已经被干扰。那天我在车库里用梯子往高处放箱子,心里杂念纷飞,无法静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忘记检查梯子的安全锁。当我爬到梯子最上头去够高处的架子时,梯子突然坍塌。我整个人向下跌落,但一只手臂被夹在了架子和我拿着的重箱子之间。

    最初,我感到一阵恐慌,但马上就调整了心态,不断重复着“我没事”。我想起了师父讲的“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转法轮》)。

    我在下落过程中在硬物之间来回碰撞,最后摔在了水泥地上。我今年四十七岁,在修炼大法之前,身体很容易淤青,象这样的摔倒肯定会骨折。但这次,除了最初的怕心造成的肩膀有一点痛之外,竟然毫发无损。

    回归真相

    不久后,明慧网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师父生活状况的文章《我们的师父》。我在阅读这篇文章的过程中,经历了神奇的事情。

    当我认识到那些对师父的诋毁是多么离谱时,心中产生了一种安稳感。随着那种沉重与压抑一扫而空,身体上的各种不适也随之消失,我感到一种轻松的感觉。我还阅读了一些同修写的揭露媒体和社交平台上歪曲报道的文章。真相就象解药一样,清除了灌進我脑中的毒素。

    回顾这段经历,正如师父讲的:“人家也跟我说:你叫他们修的也太容易了。人就自己那点难,人与人之间就那点事呀,还有很多心还不能去呢!在惑乱当中对你的大法本身能不能认识还是个问题呢!有这样一个问题,所以就会有干扰,有考验。刚才讲了这是魔的一种形式。真正度一个人很难,可是毁一个人就极其容易。你自己心一不正,马上就完。”(《转法轮》)

    在不断向内找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还有执著于名和负罪感的心。因为曾质疑过师父,所以担心别人怎么看自己。感谢师父的点悟,帮我看到这些执著,辨清真伪。我认为自己之所以能走回来,是因为我的心一直是敞开的。师父已经为我做了太多,此经历也激励我更加精進地全身心投入修炼,不辜负师父的慈悲与众生的期盼。

    我希望所有的同修都能敞开心扉,认清真相,学好法。在当前这个时期,全面、深入的向所有人讲清真相尤为重要,也包括那些可能一时糊涂的同修。我们拥有法的威力,传递真相,这正是唤醒人心的解毒良方。

    以上是我目前的认识,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遵照大法守心性 无求自得

    文/辽宁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得法的老大法弟子,在这二十多年的修炼中,全靠师父的慈悲保护,我才平稳的走到今天。在这二十多年中,我家中发生好多的神奇事,我今天怀着感恩的心写出三个故事,证实大法的超常和师父的慈悲。

    养奶牛

    前几年,我们这养奶牛热,看别人养赚钱,自己也要养。不养不知道,养上牛才知道养牛的活又脏又累又忙活人,根本没有时间学法炼功。我想,这样下去也不行,我得听师父的话“不杀不养”(《转法轮法解 》),我得好好修炼。这愿望一发,就有人来买牛了。当时我有三头牛,那人要买一头,他又要我家养牛用的铡草机、磨面机和秤,因为我也不想养了,就都卖给他了。结果,老伴回家一看,生气了,说:“你把机器卖了剩下那两头牛吃啥啊?”我说:我求师父了,草吃没了,牛就卖了。当时铡的草还能吃半个月吧。就这样,老伴一下夜班,就到草棚看草剩多少了。他天天查看,天天说:“我看你师父怎么能(帮你)把牛卖了。”

    有一天,他回来看见草填進槽子里,到中午就会没有了。这回他来劲了,骂上了,说:“中午牛吃什么?”我没有与他辩解。还没到中午的时候,老伴正吃饭喝酒呢,外边有人来买牛了,两头都要。这回老伴高兴地说:“大法太神奇了!你师父真管!”

    买房子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我得买房。我就买了房子,交了款,房证也给我了,我搬進去,只是卖家还没搬走。可是卖房的人听说这房子也要动迁,又后悔了。当时我已经住進去了不到一个月,他说后悔卖房,我也没说什么,没有与他辩解。但是当时这房子我是要开一朵小花用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好,就从心里求师父。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看见卯日星官来,把两个象蜈蚣一样的怪物拿走了。第二天,我跟卖房的一见面,卖房人开口就说:我们明天就搬走了。大法真神奇!

    松动的牙齿神奇修复

    去年栽葱时,我买来小葱,老伴不高兴,说这葱这不好那不好,我也没有与他辩解。可是等我背完垄,他把葱抱着给下边园子的女人送去了,给家里留的都是不好的葱。我当时很生气,可是自己是修炼人,得忍。虽然知道法理,但是气还在心里,气的我咬牙咬的咯咯响。谁知旧势力钻空子,我的满口牙都开始痛,其中一颗大牙疼的要掉下来了,只有一点粘连,所有的牙都松动了。

    我开始向内找,发现自己有妒嫉心、色欲心等,这是人心招来的啊!不修心性导致的。我在心里跟师父说弟子知道错了,我一定改。我也跟所有牙做了沟通,让它们同化大法真、善、忍,進入新宇宙。当天晚上我在梦中看到师父,我向师父承认了错误,师父说:“我看看,”我一张嘴,师父给我吹了一口气。一早上起来,我的牙不疼了,所有的牙都不再松动,好了!

    我今年已经七十七岁了,我的一生最大的幸福是能有师父,最大的幸运是能得到大法。所以,在正法最后的时间,我一定要证实法,救度众生,完成历史使命,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大法福泽我们全家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回顾修炼历程,有辛酸、有喜悦,太多太多的神奇事例,在此仅举几例。

    孙子的眼睛正常了

    儿子离婚后,我全职当起了孙子、孙女的奶奶。孙子出生后眼睛不正常,斜视,看人时黑眼球很少,很难看。到北京、青岛等各大医院就诊,医生都说得做手术。当时孙子才两周,我不同意做手术。后来孙子配了几次眼镜,都不管用。

    但是我心里很坚定,就信师信法。孙子刚会说话,我就教他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很听话,常念九字真言。一次孙子对我说:“奶奶,我眼睛里有真、善、忍。谢谢大法师父!”我听后很感动,小孩子能说这话真是与大法太有缘了。

    有时孙子坐着玩,也会自言自语的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走在路上,他会主动给世人神韵晚会光盘。

    到孙子上初中时,他的眼睛好多了。到大专毕业后,他的眼睛基本正常了。如今的他,一米八多的大个子,很帅气。

    孙女能与人交流了

    孙女生下来六个月后,发现她不正常,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也不会坐,到市医院检查,医生说:你们去省医院去看看吧。到省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唐氏综合症,是个残疾孩子。一家人感到晴天霹雳,压力很大,儿媳听别人说这样的孩子不会走路,以后可能大小便都不知道。孙女还不到一周岁,儿媳就与儿子离婚了,两个孩子一个也没要。

    从此我担起两个孩子的抚养重担,当时的苦与累不提了。我学法、炼功时,孩子都在我身边,有时我也在孙女的枕头旁边放师父的讲法录音,让这个小生命沐浴在法光中。到我家来的孙女得有多大的缘份啊!

    两周岁时,孙女能站起来了。我慢慢的教她一步一步的走路,不久孩子会走路了。四周岁,孩子上了幼儿园,那时她不会叫老师,我就耐心的教她学说话,教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孩子很听话,每当我要发正念或学法时,她不出声。

    现在孙女能背师父《洪吟》里的诗句,也能和正常人交流了,身体一切都和正常孩子差不多了。太感谢师父的洪大慈悲!

    把丈夫当众生对待

    修炼这么多年,我最难放下的就是对丈夫的怨恨心,一直去不了。他看不上我,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我做他就看不上,对我说话除了指责、嗓门大,就是骂骂咧咧。有时我忍着向内找,感觉忍着心里也不服气,更加深了对他的怨恨,时不时的争论几句,出言不善,过后心里很难受。

    师父在新经文《惊醒》中说:“能做到对谁都慈悲,对谁都有爱心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老学员现在就要这样做。这是你的历史使命决定的,是神圣的大法弟子修炼中必须做到的!”

    再看到丈夫时,我总在心里想着师父这两段法,不管丈夫再说什么、对我什么态度,我都要做到不去争辩,把丈夫当众生对待,他也是一个被大法救度的生命。我保持善良的心态,丈夫说话的语气也平和了,也不歪脖子瞪眼了,我的改变使对方也改变了,师父看到我想去掉这怨恨心,就把这坏物质拿掉了,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我现在没有了对丈夫的怨恨心,感觉全身轻松了,我要努力修去所有的人心、执著,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层次有限,如有不当之处望同修们慈悲指正。

    叩拜恩师!

    谢谢同修!

    合十

    (责任编辑:沈琪)


    清除当地害人展板的经历

    文/中国东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去年初,在本市区一个社区出现了毒害世人的展板。展板有32幅,每幅长1米多,宽大约1米。两边各有16幅,它们围成了一个半圆形。展板出现已有半年多了,这期间有同修多次用不同方式清除,也有同修一直针对此事发正念。可是恶人又多次换上新的毒害世人的内容。

    作为一个修炼人,看到师父与大法被诽谤,真是心难受啊!同修们多次交流,有同修提出建议:邪恶展板的出现是本地整体有漏。全体同修多学法,心性提高,整体升华,邪恶自败。同修说的对,但是整体提高有一个过程,不能任由邪恶放毒,所以还是要尽快清除。

    我和同修A在上半年清除过一次,是用黑色自喷漆喷涂。当时我和同修A也是准备十多天。我加强学法,多炼功多发正念。同修B也一直发正念加持。过程中,我和A天天见面,商量相关事宜。A正念很强,一直鼓励我,给我很大帮助。我们求师父加持。去的那天,我求师父下雨,因为雨天车少人少。结果当天晚上6点多天就开始下雨,到10点多时雨势变大。我和A在同修B家从晚8点半开始发正念直到后半夜,然后我俩整装出发:戴帽子、口罩、打着雨伞、带着自喷漆。到达后,我俩分头各自负责一面喷涂。这次只涂了一部份,其余部份与大法没有关系的内容就没有涂掉。可过了几天,展板上又换上了新的毒害人的内容。

    六月的一天,A和我说想再次除掉展板,这次我俩商量定下时间,大约准备了十几天。期间,我俩一直多学法,多发正念,向内找。过程中人心不断的翻出来,我的怕心较重,就一直用法、用正念排斥怕心、人的思想、负面思维等。我俩到现场去了几次,商量怎么進、怎么出。现场摄像头很多,晚上灯也很亮(因为展板被多次清除,恶人后来安装加上的)。因此,我们也有畏难情绪。

    我和A发出强大的正念:锁定邪恶展板空间场,一切邪恶全灭,一切干扰解体,另外空间邪恶全灭;摄像头、照明灯等现场设施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赶上大法洪传之时,一定表现出最佳状态,只照坏人,不照好人。

    当晚,天依然是6点多就开始下雨,到10点多时雨势变大。我们凌晨出发。A一直正念加持我。这次我俩没有分头做,而是一起做的,我觉的正念更强一些。我俩喷第一幅时是用一手打伞一手喷,雨势很大。感觉这样太慢了,我就放下雨伞,两手同时喷,并求师父正念加持我们。A看我放下伞,她也用两手同时喷……开始时我还有怕心,心里反复求师父加持我,并默念正法口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两手同时喷就快多了,我们使尽全身力气,所有图板全喷了,很少有空白处,最后检查看了一遍,觉的还满意,彻底清除了邪恶展板。

    离开时,空瓶、瓶盖全拿走。A还把别人吃东西剩下的垃圾也拿走了,小事中看出同修的修为。回到家,我们俩又炼了五套功法,一夜没睡,还很精神。后三天我的胳膊、腿有些酸疼,因为当时使尽全身力气,一直到全部喷完。

    后来,A告诉我说她不希望下雨,因为空气潮湿,喷漆干的慢。她说的有道理,A正念非常足,让我学到了很多优点。她每天都鼓励我,正念加持我。这个过程中,我也升华提高了,从有怕心、负面思维到清除后的沐浴在法中的愉悦,感觉自己很幸运,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再一次感恩师父正念加持,感谢同修无私帮助。我一定勇猛精進,圆满随师还!

    (责任编辑:林晓)


    千家万户传真相

    文/辽宁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三十岁的我,年纪轻轻因患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连简单的家务都做不了,本来人生的大好时光却成了在苦海中苦度春秋。一九九九年三月,我的命运有了转机,那时被疾病折磨了三、四年的我,有幸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喜获了新生。伟大的师父把我从苦海中拯救了出来!此后的二十多年,我身体非常健康,没吃过一片药,走路一身轻。

    一、真相传遍万户农家院

    我家居住县城,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二零一六年我也开了一朵小花,自己能够做资料自给自足,也能供应其他同修。伴随正法進程的突飞猛進,我又买了一辆三轮电动代步车,能够拉着同修去发资料、劝三退。这辆小车充满电能跑一百里,为我和同修救人提供了很多方便。

    从我做出资料起,白天,我开车拉着同修A去村、屯挨家逐户发送,遇到农民朋友就讲真相、促三退保平安。每次我们带上二百份资料,在发资料中能讲退五、六人或者六、七人;每周出去三次。黑夜,我和A、B夫妻同修去农村发放资料。B同修开车拉着我和A同修去农村发放资料,每次带上四、五百份,每周出去一次。

    一个夜晚,我们三人来到一个镇政府所在地,我们分两路发,我一个人沿着镇政府这条明街发,A、B去别的街发。我发完后,已经是后半夜了,A、B没有发完,我只能耐心等候。突然一只小猫来到了我跟前,一个劲的“喵喵”叫,我对它说:“你别叫唤了,你记住‘法轮大法好’吧。”小猫听后马上离开了我。接着,从一棵树上传过来猫头鹰的叫声,声音很响,深更半夜,很是瘆得慌。我就开始背法,我背完,猫头鹰立即飞走了。约半小时后,我和A、B终于汇合了。

    我的小车只能跑近道,去远地方由B同修开轿车拉我们。一次,我们四名同修白天去了一千多户的一个大村子发资料,我们三人发完后,B同修还没有回来,我们就在车的附近等B同修。忽然,从该村村政府冲出一个老头,他是村政府工作人员。他指着我们的车,高声的叫问:“这车是谁的车?没人认,我就打电话报警啦!”我们简单商量了一下,我和两名同修说:“我们就得去面对,给他讲真相。”我们三人过去告诉老头是我们的车。他问:“你们是干啥的?”我们说:“我们是救人的。”“你们救啥人?你们做善事,给我们路修修?”他没有好气的嚷。这时,围过五、六个老年村民,我们说:我们也是打工的,你们也不容易,我们也不容易。那几个村民听明白了,都批评老头说:“都挺不容易的,人家是来救人的,是做好事的。你咋还要做恶事呢?!”在众人的谴责声中,老头没敢行恶。

    有一年中国年前夕,外地同修给我们送来了一千份资料。当时还有两、三天就过年了,我想:救人的资料不能积压过年,必须及时发出去。我们很快联系到了农村同修,共六人,其中五名是男同修,就我一个是女的。我们两人一组,分为三组,我和丈夫(新学员)一起发,发的过程中,丈夫跌了一个大跟斗。他倒下后,我鼓励他赶紧爬起来。丈夫起来后,啥事儿没有,我们继续发,我们发了一宿。回来后,丈夫累的够呛,我没觉的累。

    二零二零年,中共武汉肺炎爆发蔓延全国后,我们这里也开始封城、封村、封路。面对无情的疫情袭来,我们大法弟子抓紧救人,慈悲众生是我们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责无旁贷的责任。因为疫情的影响,我打工的单位也放假,呆在家里有充裕的时间。我和一名七十六岁的同修C大姐在一起合作,夜晚打印出来不干胶,白天我开车拉着她去农村乡镇粘贴,每次我们带上一百张,需要跑几个村子才能贴完,第一批做完,过两、三天我们就接着做第二批,以此类推。我们打印完后五、六名老年同修帮助我们用剪刀剪,保证两、三天贴出去,虽然封城、封村、封路,神奇的是我们去哪里都是畅通无阻,一路顺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跑遍了县城周边四个乡镇的山沟里村村屯屯,众生看到了避疫良方:“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我们贴满了方圆几十里的电线杆上、平整的建筑物上,墙上、光滑的大树上,放着五彩光芒,救度着我们这一方的众生。

    二、正念闯出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也是疫情期间,我和同修C带一百张不干胶,贴出去了九十张,剩下最后十张,我们又去另一村子刚刚贴完,被该村的一个村官举报,我的车遭拦截,被派出所一群警察绑架,我和C被强行推上了警车。

    在警车上,我求师父救我,我在心里对师父说:“师父啊,弟子有难了,请师父保护弟子吧。”瞬间,一股热流通透全身,浑身有一种炽热的感觉,我知道师父在加持我。

    到了派出所的一个管理处,我和C被分开,单独关押。两个警察审我,一个年轻的,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警察问我:“你们的资料是哪里来的?是谁给的?”我说:“不知道。”紧接着我就给他俩讲真相:“为什么我修大法?过去我一身病,尤其是腰椎间盘突出,病的我什么活都干不了,切点菜都切不动。我治了一年多,也没治好。修大法后,我的病就好了,这么些年没犯过。我感恩大法,大法救了我的命。我亲身感到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救人的法。你们要善待大法弟子,你们会获福报的。现在疫情来了,我贴的法轮大法不干胶真相,是在救人,告诉人们救人秘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让人们都能躲过瘟疫,有平安。你们也得三退保个平安。你们入过的党、团、队都要退出来,保命、保平安。大姨是为你们得救,告诉你们用真名退出你们入过的中共组织吧。”

    两个警察听完,都答应退。年轻的退了队,年长的退了党。三个小时后,我被无罪释放。

    第二天,我去那个村官家里取车,派出所副所长电话通知让我拿钱取车。在一个亲戚警察的帮助下,我没有拿钱就取回了车。

    经过这场有惊无险的迫害,我向内找自己,悟到了我和同修C都生了欢喜心。还有,那天出发前,因为车门打不开,我俩还发生了争执,争斗心都起来了。所以让旧势力钻了空子。在师父的保护下,我虽然闯了过来,可是,C却流离失所。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三、救人不怠正念破假相

    我没有了一起救人的伙伴,但是,我救人的脚步不能停。解封后,恢复了打工,我抽时间做资料,自己一个人出去发。

    有一次,我带着二百份两包资料驱车来到了一个村子,我停下车,一手提着一包资料刚刚下车,一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到了眼前停下来,下来了四、五个警察拦住我,我一惊,但是没有慌。其中一个人问我:“这村子里的某某某你认识吗?”“我是来串门的。不认识。”他们立即上车走了。我知道这是旧势力安排的假相来考验我的。

    警车走远了,我就在这个村子挨家挨户送资料,全部顺利发完。我知道自己是谁,我知道自己是在做好事,在救人。

    几年来的讲真相救度众生中,自己做了一个正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一路走来,我很快乐,是师父给了我一个非常健康的身体,使我能够跟上正法進程。谢谢伟大的师父对我的慈悲保护!

    今后,我要继续努力,做好三件事,多救人。

    责任编辑:林一平


    学法、背法对救人很重要

    文/河北省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的老大法弟子,在师父的保护和点化下,修炼到今天,感恩师尊的慈悲救度。

    一、学好法才能做好救人的事

    那一年,还是中共迫害很严重的时候,丈夫在外打工,过年不能回来。姐夫把我和两个女儿接到他家。由于姐姐和妹妹两家相距二里地,我就带着孩子在姐姐家住几天,在妹妹家住几天。姐姐很热心,不用我干家务,那段时间,我只静心学法,法理也能显现,我整个身心溶于法中。

    有一天,孩子们都玩去了,我不自觉的就去了老同修家。正好老同修的女儿带来了一大包资料,老同修正愁没人搭伴出去发资料呢。她看见我来了,喜出望外,这不是师父安排吗?

    白天,我们在家学法,只吃了点点心。晚上十二点,我俩打着手电去邻村发资料。山路又陡又有石头,進了村,我一心希望众生了解真相得救度。我俩分头去发,然后村边会合。村里很多人家有狗,但却都静悄悄的。我一边珍重的把资料放進门里,一边想这家主人,师父叫我们来救你们了,一定珍惜并认真看资料,希望你们有个美好的未来。每到一家门口,我都这样去想、去发,很快就发完了。我又贴了“法轮大法好”不干胶。

    我们两人碰头,准备去邻村,可是夜色伸手不见五指,手电照着,一时也找不到路。我心里正着急,眼前就出现一道金光通向前方,我激动的说:前方就是路。师父就在我们身边,谢谢师父!我们只管大步走着。其实下坡路很不平,但我们很快就来到邻村。夜还是静静的,没有狗叫,我们一户一户的挨着发了个遍,贴了不干胶。很快就找到出村的路,那条路很陡,路上很多石头,但是我们很快回到了老同修家的村口。然后,我们各自回家。

    当时我住在妹妹家,她家在东边,还有很长一段路,还要经过河沟,满是石头。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就象走平路一样,一会儿就到了妹妹家门口,我都很吃惊,怎么走的这么快!现在悟到,是师父给我铺了一条平坦的路。那天从上午出去到后半夜回来,孩子也没找我,妹妹也没埋怨,都是师父在保护,一切都安排好了。

    第二天,我去老同修家才知道,我们俩分开后,她一進村就迷路了,在一家房后边坐到天亮才回家。同修做事多,学法少。最近我也觉的自己放松自己,看起了手机,学法犯困,法理就不明,讲出的话救人力度不够,所以我们更得多学法、学好法,才能溶于法中,才能更好的做证实法的事。

    二、背法化解了魔难

    二零零八年,我被绑架到石家庄劳教所。一天,我被带出去强制转化,在一个屋子里,被关了十八天。开始我心里很难受,出现不正确状态。师父一直在身边保护着我,把“善”打到我思想中,看到“转化”我的人,我感觉他们都是善良的。

    有一个吕姓的队长,人们都说她很邪恶。她指使着几个犹大强制我摁手印。我觉的那样做对不起师父,使劲挣扎,可我越挣扎,她越凶。后来我想起师父的法:“一个不动能制万动”(《各地讲法五》〈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会讲法〉),我把心放下来,很平静的坐在那里。犹大不动了。那个吕姓队长拿起我的手,准备写他们抄好的“四书”,我没动心,脑子里出现一个念头:你想下地狱,我陪着你!她突然扔下笔,跑到墙角,坐在地上,两眼看着我,嘴里念叨着“缘份啊”、“缘份啊”……好象做了错事的孩子,没有了邪劲。后来她不管我了。现在想,当时这个念头并不完全正确,但是,确实心底没有了怕,不再和她争,作为大法弟子,心底是希望她不要下地狱。

    后来,我被放出来以后,跟其他人劳动,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中午休息一会儿。一天晚上十点,他们不让我睡觉,让我站着,我心里想着他们这样迫害我对他们不好,我面向墙,闭着眼开始背法,让自己一分一秒不离开法,想起什么背什么。《转法轮》、《洪吟》里的法,还有炼功口诀,整整背了四个小时。开始有点迷糊,后来越背越清醒,直到最后一句——第一套功法口诀“千手佛立”的“佛”字溶在了我的心里,那一刻似乎被定住了。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这时一个女狱警过来,让我快去睡觉,态度和善。我知道这是慈悲的师父在保护加持我。

    第二天,我的身体出奇的轻松,心情舒畅,那个吕姓队长和别人笑着说我站的更精神了,从此也不让我站了。

    我重视背法后,周围的环境明显的和谐融洽,包括那些被公认很邪恶的队长和狱警也变的和善了,不让加班干活了。有的曾经放松的修炼人也跟着精進起来了。后来我也不干活了,和另一个同修在房间里背法,背的很静。《洪吟二》就是一位不识字的老同修教会我的,那个环境同修们都很珍惜每一份经文。只要我们时时在法中,周围是很舒服的场。有一个犯人跟别人说出去想学功,就学她(指我)的(法轮大法)功。

    师父让我们多学法,学好法才能救了人。我悟到学好法,修好自己,自身就是真相,走到哪里,都会让人看到大法的美好。


    终于学会了向内找

    文/山东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平时觉的自己修的还不错,遇事也能找自己,把生活中遇到的大小事和不顺心的事都当作好事,都是为提高自己来的。每当头脑中反映出一个思想念头,都能用法去衡量是不是符合法,发现不对就发正念清除、排斥。但是在不断的学法中,逐渐发现其实我对法的理解还是很肤浅的。

    我有时反映出的思想念头很不好,看到某个人或某件事,不符合自己的衡量标准,就反映出贬低别人的负面意识,那时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修炼的人,没有善心和爱心,而是一种恶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哪有一点善心呢!因为大法弟子的意念都带有能量,发到别人那里,他们是会感受到的,所以我讲真相时效果就不好。有的人不听、有的不信,就是能听的也是表面上的一种应付,根本起不到使其明白真相的作用。

    我在和亲家母讲真相时,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她不好意思拒绝,也不相信,就是应付一下。现在想想可能就是因为我的思想不纯净,没有那么强大的能量清除她背后不好的因素。也可能是因为她们婆媳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不知不觉中我对她有不好的想法。而我把这种不好的想法当成自己了,从而形成一种执著了,讲真相就起到了阻碍作用。那时候我法也没少学,却不会向内找,光学理论,不会实践,只知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转法轮》),做个好人就认为是修炼了。集体学法也不会交流,学完就都走了。

    二零一六年,我去二女儿家看孩子。同修给了我一个优盘,有破网软件,教会了我如何上网,这样我就在二女儿家用他们的电脑上网。有时我不会弄,还把他们的电脑弄的不好了。二女婿看我想上网,就给了我他正用着的笔记本电脑,同修又给我装了一个移动硬盘,这样也不影响女婿用电脑。

    我通过看明慧文章,看同修是怎样修的,看到同修向内找的实例,才明白向内找,就是找到不好的人心,去掉它,不断排斥它,不承认它,不断的纯净自己。我心里好象一下子通透了,不再迷茫了,知道如何修炼了,也在法中逐渐成熟起来。真的很感谢同修!通过上明慧网,使自己真正找到了家的感觉,溶入了整体。我基本每天都上网,每当打开明慧网,看到师父的照片,我就有一种象看到师父真人一样亲切的感觉,每天回家就能见到师父,那种感觉真的很幸福。我都要双手合十,向师父问好!

    为了使自己提高的快,我就开始背法,背了五遍。后来又觉的背法记不住,我就边背边默写,按照书中的规格默写下来。这样就要把每一行的最后一句话一个字要记住,连转行的标点符号都要记住,不然就和书上对不起来,这样背更能加深对法的理解,默写了两遍。每年上半年除了背法,还要把师父的近期讲法学一遍,真的是在如饥似渴的溶在了学法中。

    在背法的过程中,我真的感到自己在同化法,在提高、在升华,给自己修炼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背法中明白了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人与人之间的因缘是神让人在轮回转生中还业,上世欠了下世还,这是天理,神在均衡着人类的一切。作为修炼人,要用法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能象常人一样去争去斗,去怨恨,愤愤不平,这都是修炼人应该修去的不好的东西,修炼的过程就是不断纯净自己的过程。

    自己所遇到的麻烦与痛苦,都应该把它看作是好事,没有人给你制造麻烦和痛苦,就不能提高,承受的越多提高的越快。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那是在帮你还业,帮你提高心性,那不是好事吗?求还求不来呢,不但不能怨恨,不能指责,还得谢谢人家,要诚心诚意的谢!

    (责任编辑:李明)


    母亲过病业关后我们的反思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母亲(同修)今年七十三岁,前年十月底,我猛然发现母亲左边的乳腺上长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疙瘩,用手一摸非常的硬,象石头一样。一问才知道从三月份这个疙瘩就长起来,刚开始和枣核一样大小,几个月的时间长到拳头一样大了,而且颜色发黑。伴随着是母亲的两腿发软,走不动路。母亲正念很强,也怕影响我们,就一个人承受着,没有告诉大家。

    由于父母亲还有我和妹妹在二零一二年到二零一八年陆续走入法轮大法的修炼,多年来大家都无病一身轻,而且我们自以为很精進,尤其是母亲每天学法、抄法、见人就讲真相,三件事都做,所以一开始也没有更多的想法,我们以为这次也会象以往一样只要向内找,就会过关,希望着有一天这个疙瘩会不翼而飞。

    同时,同修们给了母亲很大的鼓励,鼓励母亲信师信法,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干扰迫害,要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同时下载了大法网站上同修们正念闯关的文章,帮我们向内找。同修们对母亲说:“我们都在找自己,我们会和你一起过关的,你会很快好起来的。”“师尊在重塑你的神体,这是在提高层次,一定会闯过去的。”

    然而这个疙瘩一直在快速的长大,转眼到了去年四月初,长的已经和皮球一样大,它非常的硬也很重。母亲所有的衣服都撑不下它了,人也无法坐着。母亲只能站着或躺着,消瘦了有三十斤,每天只能吃点开水泡馍。每天母亲炼功就拿纱巾绑在脖子上托着这个疙瘩,我们由一开始的不在意变的每天全家人都在关注它的大小,由淡定变的焦虑起来。

    到了四月底,母亲大部份时间只能在床上躺着,学法只能通过放师父的讲法录音来学,炼功只能躺在床上炼。一天,母亲的承受到了极限,给师父祷告:“师父啊,怎么办?弟子承受不住了,请师父帮帮弟子!”刚这样一想,就感到一个灵体从体内飞出去了,紧接着这个疙瘩开始流血。几天流一次,后来每天流,衣服一天洗几遍,有时候流的床单、被子上都是。有时候刚一起床就会喷涌而出,喷的满地都是。但即使这样母亲一直很坚定,常常会说修了大法自己就是最幸福的生命,师父为自己承受了很多。

    父亲和妹妹悄悄去了医院,联系了省内西医、中医的大夫,大家都表示这个疙瘩太大了,很难处理。就这样断断续续流血流了快有一个月,这个疙瘩也渐渐变小,可是表皮开始溃破流脓水并发出恶臭。母亲这一下彻底下不了床,生活都需要人照顾。

    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仍旧躺在床上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只要清醒的时候就背正法口诀和“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同修们一直在不断的帮助发正念。这个疙瘩收缩到直径20厘米高5厘米大小的时候不再收缩,依旧非常的硬。

    面对母亲的状态我也常常通宵失眠,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发正念。有一天在发完早上六点的正念后,我有点迷糊,在半梦半醒中,我听到一个声音说:“师父就在身边。”然后看到我们在师父的一只手掌上躺着,师父的另一只大手伸过来将这个疙瘩铲除了。我激动的流泪了,知道师父一直看护着弟子。

    到了七月底的时候,母亲出现昏迷现象,妹妹又一次联系了医院,恰好本省有一位全国知名的大夫可以做这个手术,母亲被120救护车抬進了医院,检查下来医生告诉我们血色素和蛋白只有正常人的三分之一,但是这个疙瘩的情况比看到的情况好很多。在就诊的全程我们一直不停的发正念,否定医生给下的任何医学术语名词,我们知道我们只归师父管,只归大法管。

    在母亲手术当天,小组同修发了一整天的正念,母亲在全麻后看到自己元神离体,与五位神仙一起云游,期间吃了很多苦。等云游回来,手术非常顺利的结束了,而且术后没有任何的不适,医生和护工都感到惊奇,我们也趁这个机会给大家讲大法真相。护工一开始讲真相不听,后来亲眼见证了神迹,再讲时爽快的退出了少先队。

    原本母亲的身体在术后快速的恢复着,可我们错误的以为既然進了医院就按医生的安排做化疗可能更有利于身体的恢复。我们为了减少母亲的焦虑没有告诉她实情,可没想到的是在做了化疗的当天晚上,母亲身体开始发烧,但以前消除这次病业过程中身体从没有发过烧,随之身体出现剧烈疼痛,甚至是每一个汗毛孔都在疼。在疼痛难忍的时候母亲大声的求师父救弟子,我们也知道自己错了,祈求师父宽恕,很快烧退了,也没那么疼了。经过这次化疗,原本可以下地的母亲又在床上躺了整整两个星期才可以下床慢慢走路。

    到了十月份,历经整整半年时间无法看书的母亲又捧起了《转法轮》,炼功也由躺着炼到坐着炼再到站着炼,打坐也恢复到一个半小时。十一月完全生活可以自理,可以出门参加聚会了。

    而且经历这次魔难,母亲的皮肤也变的细嫩,以前非常怕冷,现在常常感觉发热。亲戚们见证了这次母亲闯关的过程,也由以前的抱怨转为赞叹大法的神奇。

    在修炼上的反思

    母亲这次严重的病业关让我们对修炼的严肃性、复杂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信师信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悟,更加认识到实修的重要性。通过学法向内找,我们家人同修找到了很多的执著心。如:好胜心、依赖心、自以为是等。

    出现这个魔难我们意识到虽然三件事在做,但在修心和去执著上却放松了自己,没有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一思一念,停留在低层次的时间太长了,应该提高心性了。我们把大法当成修炼后的保护伞了,错误的认为只要学了大法了,就不会再出现有病的状态了,就会舒舒服服的在人世间做好师父让做好的三件事,最后跟师父回家,这是多大的执著啊!

    母亲在近几年还出现了手抖的现象,而且有越发严重的趋势,从二零二二年母亲开始抄法过程中没有想到发现、修掉执著心而是想利用抄法的过程去掉手抖的毛病,这是多么强的有求之心啊!而且也是对法的不敬。

    现在我悟到母亲的手抖可能与争斗心有关。母亲在家是家里的老大,从小不仅要帮父母承担家里的家务还要帮父母分担带好弟弟妹妹们,又有近三十年的教师职业生涯,这就使母亲形成了好为人师,总认为自己就是对的观念。尤其对我的姨们要求比较严格,强势。现在姨们年龄也大了,面对我妈的说教会顶回去,曾经就有一个姨说:“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们都被你从小管到大了,还管呢。”听到这样的话,作为修炼人的母亲没有及时归正自己。面对又一次的矛盾时,我母亲又批评了另外一个姨,这次的矛盾气的我这个姨腿疼了一个月。其实母亲的问题我也有,也很严重,可当时的我就没有意识到看到这些情况应该先修自己,还认为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执著,而是不停的让母亲向内找,从而呢我们两人也发生了争执。从最近的学法中我才意识到发现问题首先要向内找,自己在法中归正了才能更好的帮助同修。

    在这次病业中母亲由于头晕摔倒了两次,其中一次摔掉了一个门牙,我们悟到这是修口没有做到。想想我们的修炼过程,刚开始我们还严格要求自己不议论人,不说不好的话,可是随着修心的放松我们慢慢把自己混同于常人,出现了随意点评、随便建议或应声附和的毛病。去年我的一个表哥喝醉后打了他的姐姐,当我听到后没有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衡量,而是愤愤不平的把这事传给家里人,大家对我表哥一顿批判,当时父亲对我们阻止我还不以为然,认为我们是在伸张正义。现在想想这离师父对弟子“守德”“无为”的要求差的有多远。

    还有是严重的党文化。我们都知道邪党文化就是害人的,也都不止一遍的听、看《九评》、《解体党文化》、《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可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党文化的思维中做事。通过同修的交流文章,我们找到了那个傲慢自大,对照文章中的问题我们有过之而无不及。党文化还表现在“不真”,在母亲做化疗的时候,我们不仅没有和母亲沟通,还骗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消炎。现在仔细想想,不禁后背发凉,这个“不真”完全就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要不是师父慈悲,要不是同修及时帮助,后果不堪设想。

    除此之外,还有怨恨心、显示心、妒嫉心、利益心、强烈的自我、不能忍耐等等的人心,有些还很严重。目前我们还是停留在找到这些人心,要想转变观念真正的修掉这些执著,还需要我们多学法,遇到问题真正的学会向内找,在平时的一思一念上下功夫。

    佛恩浩荡!弟子叩拜师尊!感谢师尊慈悲苦度!

    感谢同修们的无私相助!

    (责任编辑:李明)


    九十岁的我依然出门讲真相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本人口述,同修整理)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是一个九十岁的老太太,感恩师父和大法,我现在依然还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后,我毫不犹豫的站出来上访,维护法,证实法,反迫害,讲真相,助师救人,风风雨雨二十多年从未间断。

    我只上过一年小学,在得法之前,百病缠身,医院也不给治了,走路都走不了,两年半不能吃饭了,只能吃流食,连送老的衣服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一九九九年三月份,那年我六十岁,很长时间不能下楼的我突然想去公园散散心,就让老伴儿陪着我去。也许冥冥之中机缘到了,这次散心就让我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简介。看完简介之后,我当时就感觉到浑身轻松,正好身边站了两个人帮我讲解。第二天早上六点之前,我就到达了炼功点开始学功。四天之后,我就去学法点看师父讲法录像。

    看录像时,师父一上台,我的眼泪刷刷就流下来了:这个人不就是在前天梦中帮我拿掉了皮癌瘤的那位年轻人吗?看师父讲法录像十三天后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感到很反胃,吐出三口血,第一口象酱油一样,第二口象醋的颜色一样,第三口是鲜血。从此以后,我可以象正常人一样吃饭了。

    学法三个月之后,我牙龈又出血,一跟人说话嘴里就出血,不说话血就凝在嘴里了。那时候我才学法几天,认识不深,去医院打针吃药也没有效果。听同修说多读法,我就一天看一讲,连看了三天,牙龈从此就不再出血了。

    牙龈刚刚好,我的眼睛又开始疼,眼昏,我就点了三次眼药,又喝了一杯白菊花水,眼睛症状反而更重了。一天在睡梦中,看到别人上课,我站在门口看,老师出题给学生:一加二等于几?学生答不上来。我在旁边暗笑:这么简单都不知道。老师冲我招招手让我進来,给我出了一道题:1和2之间无任何加减乘除符号等于几的题(1 2=?)。醒来后我悟到,我用了常人的理对待消业了,师父点化我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我不再用什么药了,眼睛不治而愈。

    得法修炼半年之后的一天早上,我正炼功的时候,突然半边身体疼,头疼,眼疼,人只能坐着不能躺,什么活也不能干了。我想看师父讲法,看电视一片空白,眼睛失明了。到第八天上午,我坐在床上,睡梦中师父来了,师父还带了一个穿白大掛的大夫来了,师父指着我左半边身子跟大夫说:就剩这半边,吐出来就没有了。说完他们就走了。到第九天早上,我吐出来两团雪白雪白的象乒乓球一样大小的泡沫。吐出后,我半边身体不疼了,头和眼睛也不疼了,一切恢复了正常。

    二零二四年三月的时候,我站在马路边等待过马路,正准备走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开过来,车子歪了一下,撞在我身体的左侧,把我撞倒了,骑车的小伙子着急的想把我拉起来。我说:“你别拉我的左手,左手已经不能动了,你拉我右手吧。”然后他把我拉起来。我拍拍身上的土说:“我没事,你走吧。”小伙子不走,说:“你这么大年龄了,我得送你上医院检查检查。”我说:“没事,不用去。”小伙子又说:“要不我给你两百块钱就算补偿。”我说:“不用,你放心,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我说没事就没事,师父管着我呢。”小伙子还是担心不走,我着急的说:“我还有事,你耽误我办事。”实际上我是在催着他走,他就走了。我回家半个小时后身体就开始疼了。第二天下地扶着墙。第三天老伴儿问我要不要买个推椅?我说:不用买,明天就好了。第四天真是好了,不用扶墙了,身体的疼痛也越来越轻了。五天以后,身体就完全正常,我就出去讲真相了。

    二零二四年六月,我突然间全身疼,身体僵硬,下不来床,老伴儿打电话叫孩子们回来,把我拉到医院,当时我心里很清楚,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师父保护我,我没有病,不能住院。在医院里检查了两个小时,最后医生说:“老太太身体很健康,没有病。”儿女们叫医生开药,医生说:“没有病怎么开药啊?”就这样,没有住院,也没有开药,我在师父的保护下回家了。邻居们说:看到老太太出门时是担架抬到救护车上的,现在回来是两个人扶着走回来的,这病怎么说好就好了,法轮功真是神了。回家后,我一直每天学法炼功没有间断,身体逐渐恢复了正常。

    二零一五年,开始了诉江大潮,我写的诉江状从最高法院被退回到派出所,派出所不断来骚扰我,警察把我找去问:“这是你写的?”我说:“到大街上花四十元,谁都能给写。”“那个人长的什么样?”我说:“长得和你差不多。”警察笑笑没有说话。一次警察说:我们领导想见见你。屋里一下子進来六、七个人都站满了,其中一个问:老太太你还炼不炼了?我回答说:“天天炼,一天不炼不得活。”他又说“你能不能把你的炼功动作演示演示叫我们看看?”我说可以。我就坐在椅子上给他们演示了第五套功法,我说:“你们在座的所有人能象我这样坐着吗?”他们笑笑,一个个都双手竖起大拇指,说:“功法真好,你回家好好炼,我们不管你。”

    记不清是哪一年的事了,一次我外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了,警察上门抄家,把所有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等都抄走了,还想送我去看守所,我求师父加持,一下子出现了病业状态,上门的警察看到我不能起床了,就说:老太太你躺着吧。他们就走了。

    二十多年间,我不断去农村发资料讲真相,乡亲们很喜欢要真相资料、真相护身符、真相年历、《九评》等等。一次,晚上我去北边郊区发真相资料,一家农户有一只大狼狗卧在那里,那是一条必经之路,很狭窄,我担心狼狗会叫会咬人,我就说:“狗狗,我是来救你的,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你有好处。”这只大狼狗好象听懂了我的话,就一扭一扭向身后退去了。还有一次,我到农村赶集讲真相,碰到四条狗,一起叫的很凶,我就指着它们说:“狗狗。你们就别叫了,记住法轮大法好,你们将来会有个好去处。”狗狗们就乖乖的都不叫了。我就赶紧过去了。

    有一次,我在一个庄子里发真相资料、贴不干胶,有一个三十多岁男子看见我说:“你还敢弄这个?我得举报你!”我平和的说:“你这么好的人,你会举报我?我掏钱给你你也不会去举报我。你是个好人,你会干那个坏事儿?”于是这个人站在那儿光笑不动。感谢师父的加持,能够顺利的让我讲真相救人。

    回顾近三十年的修炼历程,让我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我在有生之年能够得法,在宇宙大更新的特殊历史时期能成为师父的弟子,我感到无比的幸运和自豪!再次感恩大法,叩拜师尊!

    合十

    (责任编辑:任嘉)


    在一场招聘风波中修炼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临近年底,公司物业部保安班一名保安离职了,物业部经理要求我们人资部尽快招聘到位,以免公司保安工作出现纰漏。我立即安排S主管开启招聘流程。因公司的知名度及美誉度较好,加之保安岗位要求不高,周边很多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趋之若鹜。看到S主管每天都在邀约面试,我内心轻松愉悦,感觉年前人员到岗完全没有问题。但事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局面。

    尽管半个多月来应聘者络绎不绝,S主管推荐了多名保安复试,保安班长复试通过后都進入试岗流程。然而,所有试岗员工无一例外的都在第二天提出离职,问理由,都支支吾吾,总结一下就是“钱少事多要求高,干不了”。直觉告诉我:这里肯定有“猫腻”!因为“钱少事多要求高”不是刚调整的,多年来一直如此,之前的招聘一直没有问题,人力市场接受度绝不会在一夜之间就惊人翻转!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们是故意不想让新员工入职!但究竟为了什么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让S主管去找保安班长沟通,保安班长强调了离职员工那套说辞;我找物业经理沟通,物业经理复制了保安班长的说辞。其实公司上下都知道物业经理能力欠缺,经常被强势的下属保安班长架空,所以从他那里基本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而此时规定的招聘期限也到了。作为部门经理的我因为没有及时完成招聘计划,在公司的周例会上被公示、被缴纳“水果基金”;物业经理因为新员工迟迟不到位,多有怨言;总经理W因为人资部在如此简单的岗位招聘上马失前蹄,面色不悦。我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内心不爽。

    就在我一筹莫展时,事情出现了意外转机。S主管告知我公司员工的一名亲属也来面试,她已经安排他做我们的“探子”,探听保安班内部到底出了什么“幺蛾子”。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我们顺理成章掌握了全部猫腻:一進班组,大家马上把他这个新员工当成“自家人”,轮番“贴心”的告诉他一个秘密:这个岗位“钱少事多要求高”,前面都走了十多个保安了,你上当了,还要坚持吗?……这个骇人的攻势即便是傻子也知道只有一种选择:立马走人,否则没有好果子吃。我听了感觉一阵寒意从脚底升起,立刻明白是保安班集体做了一个局:把所有应聘者都赶跑,造成保安工资太低招不到人的假相从而达到涨薪目地!保安班用这种卑劣的把戏,让人资部背黑锅是小事,但在如此恶劣的市场环境中诋毁公司、让公司的美誉度受到损失是大事。而物业经理对下属这种恶劣的做法肯定是浑然不知,还口口声声怪我们“尸位素餐”招不到人。在正义感的掩护下,委屈和愤怒也如夹带的私货一样从心头涌起,我感觉事不迟疑,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反映。

    我立刻来到W总办公室,报告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W总平时对我非常器重,我提的建议她一般都会认真考虑,我提的方案她一般都会认同,这次我信心满满的以为她一定会狠狠的“法办”物业部。没想到的是,W总听我说完,非常生气的说:“你们都在推卸自己的责任,都在找对方的问题,我看看这个事情你们怎么收场!?”我当场“石化”,感觉自己犹如一只膨胀鼓大的气球被钢针刺了一个孔,瞬间漏气干瘪、气势全无,因为,在那一刻,“都在找对方的问题”这句话如雷贯耳!

    是呀,我是个修炼人,向内找。恍惚间,我感觉眼前说话的不是我的领导,好象是回到了我的学法小组,是同修在耳提面命。我所有的气恨、委屈、埋怨、责怪,哪一点符合修炼人的心态?哪一样是修炼人应有的状态?我完全忘记了作为一个修炼人,我应该有完全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模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我们修炼人的法宝不是“向内找”吗?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也是一样,向内找,不抱怨、不责怪、不推卸,从自身角度去挖掘关键点,一定可以找到最佳解决问题的途径。我默默的起身告辞,我已经知道我该做什么了。

    回到办公室之后,我静静梳理了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很快找到了自己的问题。从招聘专业角度看,岗位缺失后的第一步应该是查看该岗位的工作是否可以分解、合并,从而达到减员增效的目地,而不是直接招聘新员工;从工作深度来看,当基层出现了问题,应该做深入调查探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在,从而将问题彻底解决,而不是简单的将问题推给领导。从工作广度来看,当一个部门出现问题,应该引以为戒并推而广之,查找公司面上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防微杜渐,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如此看来,我的问题不是一般的多,还有什么理由去责怪其它部门的领导工作不到位、员工素质差呢?当我将注意力收回到自己身上,解决方案很快水到渠成了。

    首先,我立即安排S主管做了同行业薪酬调查,重点是保安岗位的相关调查,做到知己知彼(结果证明我们公司保安岗位工资的确偏低)。其次,我心平气和的找到物业经理,跟他仔细的探讨了保安岗位的工作饱和度,论证了减员的可能性。很快我给领导提交了一份公司明年《薪资调整报告》,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薪资做了有理有据的调整和规划。其中对保安班的调整方案是:缩减保安班编制一人,同时每人每月增加三百元。经过测算,涨薪增资额低于一名员工的在职费用。此方案不仅为公司节省了费用,又让保安班员工皆大欢喜,还让人资部免去招聘麻烦,更重要的是通过保安班的危机调整了公司整体薪资,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薪酬竞争优势。

    报告交上去几天后,W总让我去她办公室,她和颜悦色的说她觉的方案不错,并沟通了一些细节。谈话完毕我起身告辞,她笑着揶揄我:“你看你现在满面笑容,多漂亮!你都不知道,你那天找我反映保安班问题时,满脸愤怒,面部表情都扭曲了。”想到我那天的心态,那种义愤填膺、横眉立目的样子该是多么丑陋,心中羞愧不已。好在我及时醒悟,以一个修炼人的该有心态将此事圆满解决。

    通过这件事情,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度的思考,对自己的修炼有了更加深刻的体悟。

    公司每年年底都要進行中高管述职,董事长要亲自参加,所以大家都非常紧张。我在自己的述职PPT中做了最重要的一页:我能做什么?强调了面对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面对公司各部门的客观情况,如何从自身出发,把自己作为突破口,让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从而个人也得到提升和成长。在述职过程中,我看到董事长盯着我的PPT,表情极为凝重。在最后的点评环节,他高度评价了我对此问题的深度思考,他说:“在这样的场合,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勇气!这种从自身出发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真的是一种境界,如果公司所有中高管都能跟C经理一样的思考和做事,公司的发展不可限量!”当然,他给我打了一个相当高的分数。作为评委之一的W总在现场也给了我一个赞许的眼神。我想,这是对大法修炼者的最高奖赏,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修炼法轮功。

    转眼间大法洪传世间已有三十三载,大法弟子以法理为指导,将修炼贯穿于俗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作为大法修炼者,当我做到了“向内找”,以成就他人为宗旨时,我体会到了大法的博大和精深。


    幸运的儿媳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我儿媳是属于女强人那种类型的,读书期间入了邪党,是学生会干部,在演讲活动中得过一等奖。我的邻居曾是她的老师,听说我儿子与儿媳交朋友了,就跟我说:她脑子不简单。我听出来邻居的意思,似乎是说他们两人不太般配:一个是女强人,争强好胜、爱面子;一个是随遇而安、不思進取的乐天派。

    他们结婚二十多年了,一直没孩子。头几年不想要,避孕;等后来想要了却一直没有,儿媳子宫一侧畸形怀不上。当儿媳发现自己不能怀孕时心里很不安,每次周末来我这边吃饭时,表情都很不自然,神经绷得紧紧的,非常敏感,生怕我们说她啥。

    我的几个妹妹在一起时也议论过此事,说这要在农村,女人不生养在婆家超不过两年自己都待不住了,唆使我儿子与儿媳离婚。我儿子动心了,跟我流露出对儿媳不能生孩子的不满。我便从大法的法理上劝慰、开导他:“女人嫁给男人就是把一生托付给男人了,要对她负责任;夫妻之间的姻缘也不是一生一世结成的,要珍惜;至于有没有孩子那是人的命,责任不在她一人身上。”我的妹妹们见我表态了,也就不好说啥了。儿子渐渐回心转意了。

    常人也都把这事看得很重,很多家庭因为媳妇不能生孩子、甚至生了女孩子而打架离婚,闹得鸡飞狗跳。一次,我的一位同事就一路追着问我为什么还不抱孙子。我一般情况下是不说的,因为怕对儿媳有伤害。因为是老熟人,同事也没什么恶意,我就说了实情。同事问我:“你儿子怎么打算?”我说:“我儿子听我的,珍惜缘份不离婚,我是信真、善、忍的,讲宽容、忍让、包涵、善待他人。”我再次给同事讲了真相。

    儿媳也做好了最坏应对,跟我外甥女说:“离就离,反正我手里还攥着他家几十万呢!”那几十万是我们给她单位入股集资的钱。儿媳把钱财看得比较重,不知她信的什么小法小道,我时常看见她把百元大票放在她家的卫生间门口,可能是想以此招财進宝吧。

    在这过程中,我一直想让他们明真相得福报,但因我在修炼上有漏,出过两次事,曾被非法劳教过,因此儿媳不容易接受大法真相,她的家人也比较抵触,给真相资料也不看,很长时间里他们都不能理解炼功人,儿媳说她不走寻常路。

    儿媳几次试探我,想知道我的想法。一次,她当着我的面好似很轻松开玩笑的说:“我本想和某某(我儿子)就这样过下去,没想到还得离婚。”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没有在意,没言语。由此她可能更想知道我的态度了。后来她实在按捺不住了,在我丈夫住院期间,她深有感触的跟我说:“妈,你看一个人住院全家忙,忙的团团转,没有子女将来怎么办呢?某某(我儿子)是独生子,没有后啊!”我说:“这个问题我早已想清楚了,因为我修大法,明白了人各有命的道理,有没有孩子与夫妻双方生生世世做的好事坏事有关,与祖辈也有关系,按传统文化讲,祖辈积德,多子多福,儿孙满堂。所以不能离婚,上辈子没做好,这辈子要做好,多做好事,与人为善。我要不修炼,在这个问题上肯定是想不开、放不下的,现在我修炼了,我们随其自然,宽容忍让,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如果你能明白大法真相,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会出现奇迹,这种例子很多的。”她听我这样说,似乎一块石头落地,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眼看着儿媳快活起来了,来家时常哼着小曲,一路小跑,给我买衣服、袜子等;有时训儿子两句:“怎么跟妈说话呢?态度好点。”她并跟我说,她单位的同事,还有她的同学常跟老婆婆闹气,矛盾很深,本来工作就忙,还把自己搞得心力交瘁的,同事、同学都说她运气好。

    儿媳一再跟娘家人说公公婆婆都对她好,她家里人也很感动。亲家母去世前表示了对修炼人的理解,说人家不就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吗?也不干什么坏事。亲家母去世后,亲家公一个人很孤单,儿媳来家吃饭时,我常准备一份饭菜,让她给她爸带过去。她姨一家人从外省老家赶来,还特意带上礼品来看我们,感谢我们对他们父女的照顾。

    其实我的情很重,这也是我未修好一面突出表现,为一些事有时心里也会过不去放不下。比如有一次,儿媳嫌我儿子挣的少,每个月拿回家的钱太少,说他没前程。我心里不平:你们结婚前我提醒过你了,说你是女强人,与他性格截然不同,我儿子是那种不求上進的人,这点你要想好了。但我与儿媳没有发生过矛盾冲突、没有红过脸。

    这么多年过去了,儿媳也在不断的了解炼功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无形中她的思想在转变。有一次因为生活中的一些事,我丈夫对我大发脾气,当着儿媳、儿子的面骂我,甚至动手打我,我忍住了。过后,我与儿媳上街时她提起那件事,想安慰我。我说:“是自己没修好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修炼人讲向内找,把自己纠正过来,执著心去掉,一切就顺了,该提高心性了。”她听我这样说,感到很震惊,她本想让我借机发泄发泄心中的不平,给我顺顺气儿,找回点面子,没想到我心态平和的这么说。

    一次,我叫儿子下班路过某学校门口帮我还一元钱。儿媳说在那儿停不了车。我说那就我自己走过去吧。儿媳说:“现在卖东西都缺斤少两的,也就一元钱嘛!”我说:“那是别人的事,我不管,个人算个人的!”看起来这都是小事,是我们修炼人基本要做到的,可是儿媳把这些事给她娘家人说了。一次聚餐中,亲家公夸赞我,并说羡慕我身体好,没有病。

    儿媳退了党团队,还定期寄钱资助一名未曾蒙面的贫困学生,在做好事、积德行善。她听说我给大法师父敬香,特意从她家拿来一盒二百多块钱的香给我,说:这个质量好,用这个吧。

    最近中国大陆经济下滑,铁饭碗都难保了,吃饭时,儿媳说出了自己对工作的担忧。我宽慰她说:“像我们这样的家庭也无所谓的。”因我们将存在她单位的钱取出来后买了两套房,一套出租,一套他们住;旧房卖掉,租金和卖房的钱都归他们了,房产证写着他们小两口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她好强,觉的自己挣的才算数,工作不愿落在后头。我说:“你过几年不也退休了。”她说五十岁还退不了呢。我说:“有吃有喝就行了。”她听了心里得到了很大的安慰。吃过饭她帮我洗碗,额外的将炉灶擦的干干净净。

    周围知情的人都说:“你儿媳太幸运了,嫁到你们家,给炼法轮功的婆婆当儿媳,是她的福份哪!”儿媳的同事、同学也都羡慕她,当然她托的是大法之福啊!

    (责任编辑: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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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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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广播:诚念“法轮大法好” 外甥的疑难病好了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点击标题收听:明慧广播:善恶一念间(第1086期)诚念“法轮大法好” 外甥的疑难病好了

    脊柱炎是疑难病,一旦患上它是不能结婚生子的。外甥得了此病后痛不欲生,诚念“法轮大法好”后,疑难病不治而愈了,读了博士,有了幸福的三口之家。

    本文选编自明慧网文章:《诚念“法轮大法好” 外甥的疑难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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