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诬判一年半 双鸭山83岁刘慧菊疑遭非法收监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慧菊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被闯入家中的一帮人强行带走,说是去医院检查身体。刘慧菊老人曾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被尖山区法院判刑一年半。警察的此次行动可能是欲将她非法收监。望外界关注刘慧菊的现况。

刘慧菊于一九四二年四月出生,她是集贤矿职工家属,现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居住区。

刘慧菊曾患有心脏病、附件炎、关节炎、阑尾炎、头疼、失眠等各种顽疾,久治不愈。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刘慧菊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她一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刘慧菊特别感恩法轮大法的师父,她曾说:“我修炼了法轮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是师父给了我净化身体,心灵得以升华。”

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慧菊坚定真、善、忍信仰,经常遭到当地中共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刘慧菊被双鸭山市尖山区富安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之后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她又被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八月,双鸭山市尖山分局警察将已经80岁的刘慧菊构陷到尖山区检察院,尖山区检察院又将她构陷到尖山区法院。

在被非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一年多期间,刘慧菊老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身体出现了高血压,心脏也出现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鸭山市法院执意要对刘慧菊进行非法庭审,但她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一帮公、检、法人员竟到刘慧菊家中设庭开审,并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一千元。推测因刘慧菊老人的身体状况,法院当时无法将她进行收监。

但双鸭山市法院并没有放弃对这位坚持真善忍信仰、已经83岁老人的迫害。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一帮人闯到刘慧菊家将她强行带走。这帮人用轮椅将刘慧菊从楼上推出,上了警车,说是去医院检查身体。

据悉,这帮人包括一女警、五男警和两个便衣,他们开的两辆车是双鸭山市尖山区的警车(黑J0694、黑J0913)。公检法的此次行动显然是欲将她非法收监迫害。望外界关注刘慧菊老人的现况。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尖山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3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6136034、0469-4280458、0469-4284295
院长:孙俐兴(2025年任)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可能已退休)
负责法轮功案的法官田佳莹17614698488、17614696728、0469-6136061、0469-6136068、0469-6136012

尖山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世纪大道137号,邮编155111
电话:0469-4270622、0469-6107892
检察长:卢建涛
检察官:郭晓丹

尖山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84号,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70160
局长:徐长岭(2025年搜)

尖山分局富安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邮编155199
电话:0469-4216539、04694216539
办案人:警察鞠坤鹏13766687297

双鸭山市政法委:
副书记李强13351168666

法官田佳莹:17614698488 17614696728 6136061 6136068 6136012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