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计别人之恶”的再认识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前入门的大法弟子,修炼二十多年了。最近两年,对师父的《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圆容的〉一文中的一段法感触甚深,也让我看到了我应该提高升华的方向。尽管很难准确表达清楚,但我写出下文,希望能将这种感受与同修交流。

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圆容的〉中说:“常人的善良不表现在不为生存取食而造业,而是不计别人之恶、不怀恨在心、不妒嫉、不有意报复、不杀人、不滥杀无辜、不有意损害生命。”

在这二十多年的修炼中,这段法我学过太多次了,却一直对我触动不是很大,也就是自认为自己修的比较善,也确实有不少亲朋好友都承认我修炼法轮大法后,变的越来越善了,这就更造成我对这段法不够重视。特别是以前竟然一直将这段法中的“不计别人之恶”当成“不计别人之过”而一眼带过了。

那时,学法中我悟到:炼功人嘛,首先对别人之过不要计较,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多理解别人。就象师父在《转法轮》中针对那个刮住老太太衣服的、开快车的司机,这个事例使我刚入修炼的门就有些明白什么是不计别人之过。另外,我也知道,在矛盾中,修炼人要向内找,别人之过是在帮我们修炼,是在成就我们修出善。正因为如此,我一直以来都很重视修出宽容,修出不斤斤计较,我以为这就算是修出善了。

直到两年前,自己再一次阅读这段法时,这个“不计别人之恶”的“恶”很打眼的映入眼帘,带给自己强烈的心灵震撼。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对这段法的理解是有偏颇的,我居然在思想业力的蒙蔽下,对师父的法偷换了概念,可悲的是这么长时间不自知。过去一直自以为学法还算入心,在法中修炼还算精進,可这个“恶”字却让我看到了自己修炼中的不足,也突然看到了自己近年来修炼進入瓶颈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全部放下自我,没修出真正的善。这是师父看我不悟,在点化冥顽的我,点给我这句话看,我应该提高了。

显然,“不计别人之恶”较“不计别人之过”,善的境界要高多了。不论什么原因,或许受当时自己所在层次的局限吧,也不排除学法不够用心,思想业力钻空子,使我当时停滞在“不计别人之过”这个层次中,等于我在“不计别人之恶”这方面没修。

我年轻时很是自以为是,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因此真不算什么善良。修炼后,在法中逐渐放下自我,逐渐修出了一些善。但是遇到被恶意伤害时,虽然知道自己是个炼功人,要修善、修忍,但是经常是常人之忍,表面情绪不一定反映出来,内心却会起波澜。我已意识到自己该在修善上多下工夫了,其实也是我该提高层次了,不仅要不计别人之过,还要做到不计别人之恶。这是我需要继续提高的方向。

(责任编辑:程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