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平安真相 河北昌黎县王庆华被诬判四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昌黎县74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庆华,二零二二年八月遭昌黎县公安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四年八月被非法庭审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王庆华被绑架到昌黎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一日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庭审,被枉判四年六个月。

一、处处为别人着想 做好人

王庆华家住秦皇岛市昌黎县新集镇施家坨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王庆华修炼不长时间,三十多岁时得的胆囊炎、乙肝都不药而愈了。从此,他没有再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次针,给国家节省了医药费,给家庭带来了欢乐。

在单位,王庆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别人不愿意干的工作,他都毫无怨言的去做。特别是在镇基金会的工作中,经他手的大量资金,没有一分的差错。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前,王庆华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的为人受到县、镇、单位的认可。

一九九八年,村里调整土地,将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土地收回,补给生小孩的人。当时生产队负责人找到王庆华,让他把土地让出去。其实让土地应该是他的邻居,不应该是他。可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们村一个人要占用他公路边的一块地,王庆华也是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后来占地的这个人,私自把他地里栽的还没成材的几棵树锄了,给他拉来了,他也没说什么。


二、善心传平安真相,被绑架构陷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在昌黎县安山镇集上,王庆华告诉孩子们法轮大法好、保平安的真相,被两个警察绑架到昌黎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警察翻墙(村里人看到),撬开门锁,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二个智能手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八月十七日下午,王庆华被送到抚宁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十三日又从抚宁看守所转到昌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二十二日,王庆华被所谓“取保候审”一年。安山派出所宋雨泽为了达到陷害王庆华的目的,两次伪造了所谓“证据”。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王庆华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宁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王庆华被抚宁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审过程中,王庆华多次向公诉人邹素敏及法官张文彬要指控罪名的法律文件,公诉人没出示,法官张文彬几次打断、推诿。在王庆华的坚持下,法官张文彬要法警去拿一本《刑事诉讼法》,想搪塞过去。过了一会儿,法警空手而归。

王庆华问法官张文彬自己破坏了哪条法律,造成了什么危害?法官张文彬无言以对。王庆华多次向法官张文彬指出:没有法律依据办案是违法犯罪行为,并阐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宗旨。法官张文彬无言以对。

王庆华和律师多次要求原物、物证,律师说:除了大的应该有照片外,别的都应该把原物拿过来质证,被法官张文彬拒绝。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抚宁区法院传唤王庆华二十四日去法院宣判,王庆华没去。为躲避迫害,王庆华被迫流离失所。九月二十五日,法院工作人员给王庆华送非法判决书时,没见到王庆华;十月八日,抚宁区法院下达了裁定书,因找不到人,案件中止审理。

三、再次被绑架、枉判四年半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8点多,流离失所近两年的王庆华被昌黎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昌黎看守所。

九月一日,王庆华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是傅鑫。王庆华要求出示法律依据,法官傅鑫没有出示,王庆华和律师要求原件质证,遭到法官傅鑫的违法拒绝。庭审在荒唐的走过场中草草收尾!

九月十七日,王庆华接到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之后,河北省秦皇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由原来的昌黎县法院转到秦皇岛抚宁区(原抚宁县)法院审理。由此,抚宁区法院成为迫害秦皇岛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起,在短短三年里已将付鸿、王庆华、孟昭红、赵焕珍、史可钦、杨淑贤、田树君、张慧等多名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劫持入狱迫害。


责任人员信息
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邮编066300
电话:0335-6012430、0335-12368、0335-6866123(值)、0335-6011146(传真)
法官:张文彬 0335-6013437
法官:傅鑫
书记员:王怡

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
公诉人:周素敏 0335-686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