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王瑞凤,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出生,黑山县大虎山镇人,小学教师,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四个月后,她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不但身体健康了,王瑞凤心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明白了如何做人,做更好的人。
作为一名教师,在学校与同事能够友好相处,一旦发生矛盾,王瑞凤找自己的错,及时向对方赔礼道歉,很快达到和好如初。王瑞凤在课堂上经常教育学生做好孩子,班风很快好转,打架现象不见了。在全校思品教学表演赛中,她的课讲的好,领导和老师们都给打分,被评为学校第一名。
王瑞凤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同情弱者。她去菜市场买菜时,不仅不挑不拣,多数买上年纪人的菜,别人挑剩下的没人买的菜她都买,并且照原价付款,卖主非常感动。
二、讲真相被非法判五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王瑞凤到黑山县青苔泡村发送真相光盘时,遭不明真相的村民陷害,被绑架抄家,警察掠走一万多元现金。
大虎山镇派出所副所长毕诗君和手下人,诱骗老百姓出伪证,陷害王瑞凤。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王瑞凤被犯人王岩和刁莉莉殴打,她被打掉三颗牙。七月中旬,王瑞凤曾被关进小号折磨。狱警还经常唆使犯人用胶带将法轮功学员王瑞凤的嘴封住,不让她说话。
二零一四年九月,黑山县法院对王瑞凤秘密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审判长是刘利,审判员为常万生,时任院长是康赢健。后王瑞凤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近五年,二零一九年五月回到家中。
三、又被枉判四年半、含冤离世
王瑞凤出狱后,她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依然向世人传播大法的福音。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早八点后,王瑞凤从自家屋内下楼,在楼下有三个身穿便装的人和王瑞凤搭话,当确认王瑞凤的身份后,他们连推带搡将王从一楼挟持到王瑞凤家门口,强行用王的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屋后,才知道他们是黑山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有一个人说,你怎么才下楼,我们等一个小时了。还有一人在屋里看到了大法师父法像,叫嚣:凭这个就可以判你。由于王瑞凤不配合他们,他们强行将王瑞凤抬上警车,将她送到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最后表面上说因为证据不足,不得不放人。其实,恶人没有罢手,准备“放线钓鱼”,在她的家门口蹲坑,企图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王瑞凤在大虎山街上给世人讲真相。黑山国保的人暗中跟踪、录像,并将她绑架、抄家,并送到锦州看守所。五月十八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震,副队长李博,将王瑞凤陷害到凌海市检察院(锦州地区所有陷害法轮功的案子统一由凌海市检察院与法院审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上午,王瑞凤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被凌海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震、李博;
凌海市检察院负责此案检察官:陶禹岐(女);
凌海市法院刑庭庭长:李玮;主审法官:许冰(女)、法官:刘雨。
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直残酷迫害、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仅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底,明慧网获知,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有26人。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贾桂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五小队期间遭受非人的折磨,注射不明药物、关小号 、毒打至头破血流等迫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出狱时已不认识自己的丈夫了,与亲人团聚仅六个月,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凌晨一点含冤离世,终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