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后己 利国利民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我们某地农村的大法弟子,以法为师,坚持实修,心性不断提高。师父讲:“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违反及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法轮佛法大圆满法》149页)我们镇的大法弟子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先公后己,维护国家利益,受到当地领导的称赞。

上公粮和交对公负担这两件事,过去在我们这里是干部们感到很头痛的事,每年都要用很大力量催收。某村有十几个大法弟子。今年夏天上公粮,没让干部们操一点心。全都主动提前交公粮、交好粮。他们说,我们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了,心性应该高于常人,因为我们是超常人了。

某大法学员把筛得最净、晒得最干的小麦拿去上公粮。她听说去年粮仓粮食烂得多,怕自己箩筐下面的粮食不是最干,就带回自己吃。另一位学员把准备上粮的600多斤小麦晒干后,装入袋中再放进拌桶中防潮,还要求儿子把家中最好、最干的粮食交给国家。

其余的大法弟子,带上钱去买好粮送入粮仓。这个村是全区、全镇最早完成公粮任务的。大法弟子们不仅积极主动交公粮,而且积极主动交对公负担。现在收对公负担的日期还未到,他们一个个早已把钱准备好了。

某村三面临水。原有两座石板桥在50年代被洪水冲毁,农户来往镇上十分不便,仅靠水泥船横渡赶集。今夏干部催交公粮时,村民同唱一个调:“政府把桥给我们修好了,我们就交公粮。”全村265户人家,只有4个干部带头交了公粮。10个村民组中仅有1个党员组长交了公粮。

大法学员XXX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只是个普通农户,她也主动交了公粮。干部问她:“人家都不交,你为什么要交呢?”她说:“我是学法轮大法的。李老师要求我们,要遵守国家法纪,做个好人。”这时,一些村民就说她的讥讽话。她以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虽然难忍,也忍住了。她对这些人什么也没说,只是坦然一笑。这件事,使村党支部书记很受感动。他说:“XXX学大法后,邻里关系好,支持干部工作。如果村上农户都像她那样,工作就好推动了,国家的任务还有完不成的吗?”

大法弟子先公后己,主动上公粮的行为传到镇长、党委副书记的耳朵里。他对大法辅导站的站长说:“法轮大法真好啊!大法弟子觉悟高。”“镇领导打算向镇中心小学领导、区中心幼儿园长做工作,借他们的空场地给你们学法炼功用。”

这些事情是我们大法弟子在修炼过程中提高了心性,对常人社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这证明大法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是有促进作用的,是利国利民的。我们镇全体学员决心学好大法,弘扬大法,勇猛精进,早日圆满。

(199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