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该所的法轮功修炼者曾给所上级主管部门写过一份情况报告,内中涉及单位及上级部门有关领导干预他们炼功的内容。
我们是海口市部分法轮功修炼者,我们认为海南军区该所有关领导要求职工保证不炼法轮功的做法,是与6月14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的谈话要点》的精神相违背的;不签字就不给回家的做法,更是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我们恳望国家有关领导能对此事件予以重视,让XXX尽快回家,同时尊重他们自愿炼功的选择。
海口市部分法轮功修炼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