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我回到家,一看门坏了,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当时,周拿着我家钥匙带着两名干警闯进屋里,就开始照相。我找他要钥匙,他说到派出所再给我,照完后便扬长而去。
后来,我去要人并要钥匙,看见两名妇女被吊铐在车棚里,他们不让我见我爱人,指导员给了我钥匙,说:“你们愿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有手续。”(但直到如今我也没有见到任何法律手续)。最后只让孩子见了一面,才知我爱人一直被铐着,当时她拒绝配合这种违法犯罪的猖狂行为,只好绝食绝水,以引起有关人士的关注,直到目前她还在绝食。
我既生气又难过,干警们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就无故把居民住宅搞个乱七八糟,还对人又抓又打,之后便一走了之,反过来却说受害者是罪犯,到底谁是罪犯?这是谁定的法律?国家哪一条法律规定了可以这样做?谁给他们的这个权力?他们这是扰民,是私闯民宅,是违法犯罪!《宪法》都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他们这样目无法纪,真是给国家脸上抹黑,政府和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都被他们败坏了,人民心目中的政府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人民吗?
现在孩子整天以泪洗面,尤其知道妈妈还在绝食绝水,还在承受警察的打骂歧视,小小的她常常在梦里哭着喊:“我想要妈妈!”想想从前的欢乐家庭,如今却如此凄凉,我自己也是一阵悲凉: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仅仅就因为她修炼了法轮功?!
在此,我以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强烈要求立即释放我爱人,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呼吁所有善良的有缘人,伸出您的正义之手,帮我们寻求法律保护;我们迫切需要身为人民公仆的各级领导能秉公执法,为民做主!
受害人家属2000年7月26日呈送:
石市各大律师事务所及所有善良的人;省、市、区各级公安部门、人民政府部门
附:石家庄市石岗大街派出所地址:石市柏林北区院内派出所电话:0311-7752119
受害人家庭电话:0311-778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