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江××集团迫害大法及炼功人。我在被非法监视居住、拘留、劳教等强迫放弃大法的迫害和折磨中,以法为师,闯过了一道道险关,坚定的维护着大法。现将我在修炼与证实法中的一点体会分几个方面叙述如下:
一、「多看书、多读书,是真正提高的关键」
这句话是师父在〈溶于法中〉讲的。修炼中我深刻的体会到「溶于法中」,才能不迷不惑。也常常悟到师父为什么那么强调多学法。我学法时间不长,但我除干好常人中的本职工作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法、背法。每天早晨起床都在四点之前,边做饭,边背法,每天坚持背一段《转法轮》,五点至六点在炼功点炼功,提前十五分钟背着录音机步行去炼功点,一边走一边背几遍刚背过的那段法和复习前几天背的法,上班路上以及空余时间都要背。每天晚上参加集体学法,中午时间抄法。到一九九九年八月我已抄了三遍《转法轮》和三遍《精進要旨》,《转法轮》背到第六讲。以后在魔难中我又背了第七讲、《精進要旨》,以及我所能得到的经文。只要我能得到我都得背下来,装進脑子里。这就是我过好关的基础。
二、以法为师,走出了魔窟(劳教所)
脑子里装進了法,就要用法时刻指导修炼,以法为师过好每一关。「以法为师」四个字谁都会说,做到却难了。那些被邪魔干扰的学员都是因为不能「以法为师」而做出了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又坑害了自己。
黑嘴子劳教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魔窟。如果说那里的打骂、电棍、各种刑具、刑罚难过,那么那些邪悟者的各种邪悟思想认识与观念就更不好排除了,所以必须时刻「以法为师」,排除干扰。我的经历使我更加认识到「以法为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邪悟者说修炼是为了圆满,是自私。就连我一九九八年为江南大洪水灾民捐的二万五千五百元钱,劳教所的科长都说我是「为私为我」的。我静下心来,用法来衡量到底是不是自私?我是为了维护大法才出来证实大法的。而这大法是全宇宙的,那么维护这么大的宇宙大法怎么还能有私有我呢?有一点执著都做不到真正维护大法啊!认识到此,我感觉到不迷不惑,什么干扰对我都不起作用(当然干扰是多种多样的)。后来他们就不再干扰我了。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将我从黑嘴子劳教所放出来,我摆脱了魔爪。
三、在大法修炼中的智慧使我冲出精神病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听说全国各地的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被非法拘留,我立即起身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送進丰台体育场两夜一天,没有食物和水。忍着饥渴被送回东丰县公安局后,邪恶势力一直对我進行监视。先由同事监伴我吃住在学校。后来我被送教育局進行所谓的「教育」。我对大法坚信,敢于讲真话,邪恶之徒无奈,企图将我送四平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当时我也没多想,到了精神病院我才意识到情况并不是我原来想的。
先是一个门诊的女医生给我检查,问我是精神病吗。因为我早对精神病状态有所了解,你越说没有精神病,她们就会认为你是精神病。我就说,我要说没精神病,你们就会认为我有精神病,我还不能说有,因为我没有。就这样我就跟她谈了学炼法轮功受益的情况,也就是告诉医生大法好。她说我是迷信型精神病,我义正辞严的对她说:你要对我负责。作为医生你要遵守职业道德,我要带着你给我的诊断去上一级医院复查。你说我是迷信型精神病,请拿出诊断依据。她找了半天书也没找到这个迷信型精神病,拿出一段关于气功型精神病的论述让我看。我就指着当时送我去精神病院的单位书记和家属说,让他们为我作证我有没有走火入魔的那种状态,然后我就要炼功,看看能不能「收功」。最后这个女医生没有给我下精神病的结论。
这时公安局长又带我到他事先安排的一个男医生那里,问我炼功时看到什么景象没有。我说没有,他就对一个女医生说,不是幻想型的。又问我的家属有没有见到我自己无故发笑或哭等状态,家人说没有。他又对那个女医生说不是狂想型的。女医生回答了一声「嗯」。我也在对话中把对门诊女医生讲的那番话跟他讲了一遍,就在男医生确诊我不是精神病的时候,公安局长急不可待的递给他一个小卡片,上边写的什么我始终不知道,嘴里还说跟某某院长说好了。医生看完那张卡片就让我入院观察,很快就办完了入院手续。就在将我送入病房、让我换衣服时,我动了一念:我不能進去,他们会造谣说我炼法轮功得精神病了,诬蔑、破坏大法。我就拉过我丈夫,对他说一旦進去我就会被他们打上针、吃上药,昏睡三天之后就真的变成一个精神病的道理。我丈夫就把我带出了入院楼。
但邪恶们还是不肯罢休,又跟丈夫耳语了一番,还要让我住院几天观察。又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据理力争(当时围观的人还很多),公安局、政法委和教育局、单位领导就开始互相推托责任了,又给县委书记打了电话,才同意我回家。
整个过程我都是用正念和大法修炼者的智慧战胜邪恶,才免受精神病院那惨无人道的折磨与摧残。
第二天我去县委找到了书记跟他讲了检查的经过,同时也质问了他不想让我变成精神病吧,也向他证实炼法轮功的都不是精神病,以免以后他再以这种方式迫害大法弟子。
四、灌食、电棍,「小号」,我无所畏惧,令邪恶折服
劳教所院内有一大块记事板上面醒目地写着警察应该遵守的十几条纪律以及政府对劳教人员的所谓「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但是我所接触的干警,无一不是出口脏话不堪入耳,做工作时讲的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和西北风掺沙子般的讽刺和挖苦,无论干什么都能听到「快点」的吆喝声,在规定的一天四次上厕所时间外你要上厕所都得忍着。有一次,一个邪恶的管教也不说为什么,突如其来的用页子板子打我一顿。我也亲身见证了劳教所中残忍的灌食、家常便饭的电棍和见不得人的「小号」。
到劳教所后,我的申诉和复议均得不到受理,我就同其他功友一道绝食抗议,用自己的生命申诉自己是被非法劳教。管教们不但不为我们反映情况,反而采用残忍的灌食折磨我们。男干警和医生们惨无人道的将灌食管插入被我们的胃里后乱搅,使人呕吐不止,痛苦难忍。灌進的盐水浓度特大,使人渴的不行,灌進的食物搅的让人吐出,再灌進去。更有甚者将灌食管从人的鼻腔插入。我是第一个被灌食的,由于我拒绝灌食,几个男干警先将我的四肢大抻捆绑在床上,然后用手按着我的头和手,一个小时下来我的整个头被他们连按带扭已经没有一块好地方,全都肿了起来,牙齿被铁器剜的都松动和残缺不全了。如果说打骂,他们可以抵赖,但我这一口残缺不全的牙齿是铁证如山的。尽管我始终拒绝,他们还是将灌食管插進我的胃里,我就用牙齿咬住、不让食物進到胃里,一股力量使我将左手从皮带的捆绑和男干警的手下抽出,瞬间将灌食管从胃里抽出,才结束了这残忍的灌食。第二次灌食时连劳教所一个科长都说:「太残忍了,行了。」
在劳教所里,你要炼功,电棍电;你要有经文,电棍电;你不屈服,电棍电;你要绝食,电棍电;你要不「决裂」,电棍电。所以对狱卒恶警来说,用电棍折磨人简直是家常便饭,而且每次折磨时还叫你将衣服脱光,一般是恶警和恶狱卒一人手持一根大电伏电棍,左右脖子各一个,有时还有另一个恶警持第三根电棍专找你敏感的部位电,有时电的乱动,竟用手铐把人铐在床上电,电的床都跟着跑。更有甚者边电还边羞辱着你,电的走廊里都是烧焦皮肤的那股味。因为炼功、绝食,我都曾被电过,但我无所畏惧。开始是电压小的电棍,后来就是大伏的。被电三次后,她们又开始一个一个的电坚持炼功的学员。我也是其中一个,电两天后我还炼。
劳教所公开设的所谓的「小号」设在一楼的看守班内,没有阳光,够一个人躺下那么大,是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進去后就不允许洗漱。我是第一个被送進的,晚上还能躺着睡觉,白天双手被铐在门上坐着,晚上单手(有时双手)被铐。以后進去的大法弟子就不分昼夜双手高铐,不能坐到地上,只有晚上不铐双手坐在地上。那还是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至十五日,我的第一次灌食也是在这里,回到「小号」满嘴不断出血,管教还不让吐。第二次时间是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日,蹲的「小号」是三大队私设的库房小号(别的大队也有)。这就更恶了,她们将被害人四肢大抻双手(分开)分别铐上、双脚用皮带捆上,固定在一张没有床板的铁片网床上,不允许洗漱,吃饭、大小便都由其他劳教人员侍候。库房阴冷,冻的我不入定根本就无法承受。出小号之后又是大法的威力和师父的呵护,让我能长时间入定,比较轻松的过了这一难。期间,恶警大队长、管教進小号看我时总免不了要训斥、讽刺、挖苦一番。但每次我都跟她们讲道理,所以让我出「小号」时,根本就不问我「炼不炼」了。这就是劳教所见不得人的「小号」。
在魔难和过关当中,我从来都是无所畏惧,因为我知道法轮大法好,他是宇宙的大法、宇宙的真理。我所坚持和维护的是宇宙的真理,这多么伟大、多么神圣!自从得法的那天起,我就决定宁可放弃世间的一切、不求世间的一切,也要同化大法!当然在魔难当中,持久的被折磨时,也是很艰难的,我时时用师父在《转法轮》最后一讲的那段法指导自己:「在真正的劫难当中或过关当中,你试一试,难忍,你忍一忍;看着不行,说难行,那么你就试一试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话,你发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五、九台劳教所让我感到天下邪党一般黑
从黑嘴子劳教所出来没有直接放我回家。那是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九台劳教所的管教把我和另外两名大法弟子用两个手铐铐在一起转到了九台劳教所,目地可能是造成一种过院(那院是女子监狱)的假相。一進九台劳教所的门就听见其它劳教人员打学员的声音——「炼不炼了?」「炼。」「炼就打你!」等等。進了管教室那几个管教也在说些难听的话,值班的管教还总是拿着电棍在走廊里乱喳喳。短短的十天,听到的都是恶警不堪入耳的讽刺、挖苦等等。出九台劳教所时也不告诉你去哪儿。真是天下邪党一般黑。
六、辽源「六一零」洗脑班在可耻中收场
从九台劳教所接我出来的是当地政法委、教育局和单位领导及家属,我以为是接我回家,因为在黑嘴子劳教所我已填了「解除书」(这个解除书我也是以证实法的形式填的,填后管教大动肝火)。没想到他们又将我送到辽源「六一零」洗脑班。我是九月十九日去的,起初也有人提醒过我要抵制迫害、破除旧势力安排,我也知道或者找机会走出去或者抗议绝食等。但因为能从别的大法弟子那儿学到经文,所以我平静地呆了二十天。
到十月九日,经过二十天的学法背法调整后,加上这些天对办班人员及警察讲清真相和揭露迫害后,我决定以绝食的方式破除旧势力的安排,灭掉「六一零」洗脑班的邪恶因素。当然这只是表面形式,还有发正念的作用。我向他们讲绝食的理由,说我原本就无罪,劳教和拘留是对我的迫害、对大法的迫害。我应该行使我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我要对社会尽义务,我有工作,我要教书育人;我也有老人需要我赡养,也有俩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我培养和照顾。可是我现在还是在警察的监禁之下,没有人身自由。
一進班我就拒绝听它们的洗脑课,跟所有的工作人员及警察讲清真相。我告诉它们,县里有言在先,答应我十月一日接我回去上班,现在十月一日过了,假期也过了,已是上班的第二天了,说明县里言而无信。我讲,我已经给了你们足够的宽容,我不能再容忍你们对我的继续无理迫害,只好采用绝食的办法用自己的生命申诉。当场的「六一零」主任及其他人都哑口无言。事后他们还是用以前的老办法劝我保证什么,我没给邪恶留有一点余地,果断的拒绝,第三天也就是十月十一日县政法委及我单位领导从这个班上送我回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邪恶们也是看到软硬兼施都改变不了我,才联系县里,说我们不管了,你们接回去,但不能出事。这是后来单位领导跟我说的。我知道当时他们研究了很长时间。其他被强迫来这个班的功友看到我绝食也跟着绝食,也都先后无条件的被释放,辽源「六一零」这个洗脑班也就在可耻中收场。当然这只是表面形式,起决定因素的还是法和大法弟子的正念作用。
七、回到家的「柳暗花明」
一九九九年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丈夫不理解我,将我赶出了家门。我被迫吃住在学校,当时学校给我一个退了休的副校长室住。劳教期间他只看我四次,其中两次都是政府指派,没给我存过钱(当然这对我来说一点不放在心上),几次给他写信(他也没给我回信)都是感谢他、慰问他。但我对他也没底,何况我已经和他办过离婚手续。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他不但喜笑颜开的接纳我,而且带我出去接受亲朋好友的邀请,而且公开说大法好,支持我修炼。孩子也更加精進的学法,亲朋好友中也有很多转变了原来的对大法的看法,脑子装進了大法好,也有的开始学《转法轮》,一度放弃的也又从新修炼了。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八、走向政府机关,讲清真相,揭露邪恶
回家后我利用一切条件向我遇到的每一个人讲清真相。那天我去买米,卖米的看到我的言行,就说我真好,一点也不计较。我说没炼法轮功前我也一样很计较。话题就转到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上来了,一番话后,他说哪儿有《转法轮》、他也想看看,我回家就给他取了一本,送给了他,但我觉的这还不够,我还要向政府机关讲清真相。
因为政法委接我时答应我上班,于是我就借要求上班、要为社会尽义务的机会,先后去过县政法委、律师所、省政府、省劳教局、省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及基层工作处,公安厅申诉处、信访办等政府机关,虽然他们表面上不接受,甚至有时还会对我无礼,但是我想这也是我应该做的,他们中也有可救度的生命。
九、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中需要智慧
在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中,人们总是要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就需要用理智、智慧,本着「真善忍」的原则,用常人社会中积累的知识揭露、破除邪恶,破除人们头脑里对大法不好的观念,装進真相,装進大法好的观念。
我单位的女校长是县教育局的副局长(兼职),又是律师。我回家的第三天她就带单位的另两位领导来我家看我,用她那伶牙俐齿向我说我给她和单位带来损失和对我及法轮功的看法,那气势就不用形容了。然而我俩谈了近一个小时(其他两位领导和我家人都没插上话),她的手机响了,是约她出去吃饭,还问她干什么呢。她说在她与我谈话呢,对方问她谈的怎么样了,她说就我这么能说,她都要被我转化了。
目前邪恶还在逞凶行恶、垂死挣扎,我们还要时刻「以法为师」,在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讲清真相、正念除恶救人中,走向伟大的最后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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