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害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有无精神病史。
2. 被迫入院经过:时间,地点,参与迫害的人(姓名、职业),主使人是谁(公安,单位或家人), 受害人的立场,有无签字同意,谁在住院文件上签的字,有无可以不住院的条件 (比如,若签字保证不去上访或放弃修炼法轮功, 便可以免去住院等)。
3. 入院后的情况:
1)主治医生,主管护士的姓名、职务
2)医院的名称
3)入院诊断过程和诊断结果
4)有无向受害者通报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有无向受害者说明使用何种药物,用以治疗什么症状,有何副作用,用何剂量等
6)如因得不到解释而拒绝服药时,受到何种处罚
7)被强迫服用的药的药名及服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越详细越好)
8)在何种情况下被捆绑,用何器具,每次捆绑持续的时间及在受捆绑时医生、护士如何对待
4. 出院情况:在何种情况下被同意出院,出院时有何诊断证明,出院后如何治疗随访。
以上信息,越详细越好,越及时越好。
北美大法弟子
200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