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沙河市公安贾起芳的近期的几起不法行径。
数十名大法弟子,包括七、八十岁的老人,被贾起芳非法送去劳教。炼法轮功之前,这些人有的身患糖尿病、高血压、骨质增生、尿毒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心脏病、脑血栓等疑难病症,甚至一人身患数十种病,生活都不能自理。修炼后,他们身上的病都奇迹般的好了,给家庭和国家节省了经济开支。他们去北京不过就是想说句真话,这有错吗?他们这些人老的老、小的小,能去颠覆政府吗?而贾起芳却编造假象,歪曲事实,三番五次的上报材料,成批地将这些无辜的百姓劳教。这还不够。这次他更加肆无忌惮,为了加重罪名,把本来不是同一天进京的学员,硬编成是所谓“团伙”,要求检查机关把数十名善良无辜的百姓给判刑。检查机关苦于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定罪,并说,炼法轮功的,中央才判了几个人,小小的沙河要判几十人,岂有此理。
有一女学员,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因绝食抗议第八天被强行送医院输液,经医院检查,血压测不到,脉搏摸不到,医生说可能不行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女学员被放回家。其夫(不修炼)知道贾的为人,担心贾又变卦,使她再遭非法关押。便携带厚礼送于贾家。贾说:“放心吧,没事了。”但事隔几日,贾竟以庆祝“三八”节为由,骗走该学员,送劳教三年。
有一男学员在公安局政保科被贾非法强行搜身,搜出数百元。后贾把该学员押入狱中。并教唆同室犯人对该学员施暴,将该学员的两根肋骨打断。此学员几次申诉,但贾置之不理,把此学员非法拘押近3个月,其家属通过关系请客送礼,花17000余元,才被放回家。
根据“公共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六条(2):罚款限额1---200人民币。但目前在沙河市,对法轮功学员的罚款最高达20000余元人民币。
第六条(2):拘留1---15天。但目前在沙河市,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时间多数达三、四个月,甚至一年。
自99年7月20日以来,沙河大法弟子有近200人一次甚至几次被长期非法拘押,这些人每次出来,不交3000元至10000元不放人。现在还有近40人仍被关押。这些人都是送劳教上边不批,甚至被劳教所退回的,但他们现仍被非法关着不放。贾起芳通知家属说不交6000元不放人。还有很多人虽然没被拘留,但均被勒索数额不等的非法罚款。另外,还有部份学员被逼流离失所,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归。沙河市领导、610办公室、检察院及公安局等负责人都说这些事都是贾起芳一人所为。
请计算以下,每人按5000元,沙河市大法弟子被非法罚款数额该有多大?少说也有100万元。警察们拿这些百姓的血汗钱都干什么用了?!
我们保留起诉的权利,犯罪分子贾起芳终将罪有应得。
(大陆弟子2001年3月19日)
附:河北省沙河市被非法判刑、劳教、多次拘留学员名单
自1999年7.20以来,河北省沙河市法轮大法弟子或因坚修大法、或因依法上访,被沙河市公安局非法判刑、劳教、多次拘留学员名单如下:
一、被非法判刑学员:
杨书平
二、被非法劳教学员名单:
郝香堂、李淑艳、黄凤、刘德润、秦进喜、杨爱英、翟艳玲、任改玲、穆书琴、樊粉英、李春芳、张广才、张玉霞、闫东秀、范东云、张小秀、杨学民、王秀勤、李建英、刘丽霞、樊月娥、郑捧秀、刘建军、杨玉书、刘爱荣、乔存山、任孟军、张秀琴、孙新爱、陈立新、王春荣、赵巧花、刘琳、李金平、贾春凤
三、被非法长期拘留或多次拘留的学员名单:
齐素红、彭进京、张兴芳、刘丽梅、刘丽萍、张华琴、白春秀、王粉秀、徐秀英、赵纪珍、彭军延、张社红、侯爱群、高保山、谷进生、王顺朝、刘路兴、张区山、贾广琴、豆玉兰、窦聚更、李便娥、高连贵、王培的、郭美英、李全珍、刘英秀、元莲的、张延民、张占江、史爱芹、张云玲、潘小云、王云玲、元延珍、王玉仙、刘兵书、刘跃敏、石存堂、乔素敏、宋巧英、魏书芬、王亲召、王华琴、程苏玲、许秀兰、赵现民、申巧凤、李秋英、韩文华、魏庆军、张荣的、刘荣珍、石苏霞、裴扶珍、王便琴、任秋云、陈桂芳、樊小书、乔竹梅、刘玉停、魏竹学、刘金平、王信颖、张彩霞、王世军、胡金明、张书敏、王丽华、王爱花、杜纪梅、潘春香、王培庄、郭字国、王育伟、杨国辉、史振奇、崔文香、郝书贤、张万山、杨帆、吴小霞、王清朝、宋孟奎、田月玲、吴现朋、王粉香、申从秀、高刘宁
不算不知道,在这个县级小市里,据我们了解的详细数字,沙河市公安局对法轮功炼功群众的罚款至少28,5325元。被非法罚款的大部份是农村的大法弟子,炼功后得到李洪志老师的净化身体却没给老师一分钱。
希望各地同修对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情况进行更详细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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