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烧伤并发心动过速、心力衰竭,早期多发生在休克期,常与应激、休克、电解质紊乱等因素有关,后期与细菌感染、全身侵染性感染等因素有关。据临床统计,伤后休克所继发的心、肺、肾等器官衰竭是烧伤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在后期刘思影没有感染的情况下,其心力衰竭死亡的机率应该要比早期休克期出现的机率小得多。“刘思影平稳度过休克期”,却在“治疗小组夜以继日全力抢救”下死在近二个月后的3月17日,真是让人觉得很不应该啊!
二、报道中写着“北京积水潭医院院长蔺锡侯介绍说,刘思影既往有心肌炎病史且一直未能痊愈。自她今年1月23日入院以来,经全力抢救,烧伤创面已大部分愈合, 植皮手术也全部成功,但心脏功能始终存在异常现象,心率持续在140-170次/分左右。”而在3月3日《健康报》第一版《39个昼夜》的报道中却这样写着“3名病员正是…………郝惠君和她19岁的女儿陈果,以及12岁的小姑娘刘思影。一个多月来,经医护人员全力以赴的精心救治,她们和已转院的王进东的病情均已相对平稳,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试问蔺锡侯院长,“自刘思影1月23日入院以来,心脏功能始终存在异常现象,心率持续在140-170次/分左右。”这种体征表现,难道还不算是严重并发症出现吗?一个12岁儿童的正常心率应该是80-90次/分左右,而刘思影的心率却持续一个多月在140-170次/分左右,这种严重的心动过速,随时可因心力衰竭而致死,这怎么能说“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呢?事实上,在3月18日电视新闻与3月19日报刊报道之前,无论是电视还是报刊都从来没有提及刘思影“有‘心肌炎’病史”与入院后“心脏功能始终存在异常现象”,为什么这么严重的病情却一直不告知关心刘思影的广大民众呢?答案很简单:“戏台”是临时搭起来的。另外,说“刘思影有心肌炎病史且一直未能痊愈”,不晓得蔺院长是何以得知的?是从刘思影那里问到的呢?还是从思影78岁的外婆那里问到的呢?一个小女孩或一个老人能讲得清楚吗?不是说“炼功不看病不吃药”吗?不找医生检查,怎么知道“心肌炎”呢?
三、3月19日的报道中还写着“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内科、外科有关专家初步认为,刘思影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以急性心肌炎可能性大。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今天邀请部分医疗权威机构对刘思影进行了体表及解剖检验,……因此认为刘思影的死因与心脏病变有关。”首先,把刘思影的死因说成是“心源性猝死”,这一点根本就不符合病情诊断,作为北京积水潭医院的专家们应该知道,“猝死”的概念是“在平素看来健康的人或病情基本稳定的人,突然发生意料不到的、无明显外因的死亡”,而刘思影的病情则是“有‘心肌炎’病史”,入院后“心脏功能始终存在异常现象,心率持续在140-170次/分左右。”这如何符合“病情基本稳定”、“突然发生意料不到的猝死”概念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猝死”是最容易搪塞的死因,而自相矛盾的结果则是骗局的破绽。其次,从刘思影的病史、去世前两天出现的病情变化与体征表现,就不难判定“死因与心脏病变有关”,为什么要在烧伤、内、外科专家联合作出判断的情况下,还请权威法医做解剖鉴定呢?有这个必要吗?有没有通过患者家属同意呢?一般都是有医疗纠纷或特别疑惑的才进行解剖验尸。不难看出,把“法医”搬出来目的是让广大民众相信刘思影死于心脏病是“真的”。可要是真的,为什么医生不及时提前把刘思影的“心肌炎病史”、“心脏功能始终异常”等严重病情告诉人民呢?医生通常都是喜欢把“丑话”说在前头的,这样,即使抢救不过来,人们也因早有心理准备,而不会去责怪医生,怀疑死因。
也许一个人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会被毫无人性地扼杀,因为留着只能是罪恶阴谋的见证。在此,我不禁要为郝惠君、陈果担忧,她们的命运又将是如何的呢?
刘思影到底是死是活,是何时死的,死因如何,这只能是幕后操纵者最清楚的了。愿广大人民能擦亮眼睛,从影子中看穿幕后。
(一名有正念的医生 200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