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揭露涞水县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

【明慧网2001年6月4日】1.涞水县大法弟子甲,男,48岁,2000年8月在家盖房时因张贴“法轮常转,佛法无边”,“法轮大法好”的字幅,被非法抓进当地派出所,曾四次遭受邪恶之徒警鞭,皮带,木棍,火筷,拳脚毒打,被打的满脸青肿,遍体鳞伤,耳鸣长达20余天。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将贷款来的2000元强行作为罚款,使刚满17岁的儿子因交不起学费而退学。2001年元旦进京护法,打出横幅,并喊出“法轮大法好”,被天安门警察抓至昌平派出所,后又转到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3个月,又被邪恶之徒转至党校,经常遭受恶警的毒打,至今还在非法关押。

2.大法弟子乙,于1999年7月27日被叫到公社所谓的学习班,强行罚款100元。2000年3月因有其他两名学员去北京上访又被叫到公社罚款200元。2000年4月因同学员去广场公开炼功被抓,遭到毒打,10天后被强行罚款2300元后放回家。6月又因几名学员进京上访被毒打并罚款1400元。10月份又被公社变相骗钱300元。

3.大法弟子丙,2001年1月10日一行3人到天安门证实大法,上午11时被恶警强行抓捕,在警车上邪恶之徒对学员拳打脚踢,破口大骂,被送至广场东边的派出所,将许多学员锁在一间屋子里。下午5时又被送往平谷劳教所,一个个提审,因拒绝说出姓名住址,即遭到恶警的毒打,毫无人性的体罚。因另两位弟子说出姓名,被转回涞水县当地乡里,又遭到3次惨无人道的毒打,被非法关押了12天,最后因家属交了1000元钱才放回家。

4.2000年4月8日部分涞水县大法弟子到县广场公开炼功洪法,被公安局邪恶警察非法强行抓至党校,公社领导及公检法部门对这些弟子大打出手,多次折磨学员,采取跪石子,跪棍子,打板子,抽皮带等多种刑罚,个个面目狰狞,残忍毒辣,恰似法西斯暴徒行径。后每人罚款2300元才放回家。其中一大法弟子于2000年12月上北京证实大法,被送回公社后,公社主要领导对其大打出手,这些“父母官”却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过年也不让回家。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又罚款2500元才放回家。另一大法弟子2000年12月底上北京证实大法,已经在拘留所关押了3个多月,仍未释放,每天面临着邪恶的折磨。

恶人榜:涞水县王村乡党委书记:张士良

(大陆弟子 200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