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石家庄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中心”举报:
1.石家庄劳教所一大队对大法学员刘涛刑讯逼供,暴力“转化”,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刘涛为争取自由、抗议非人迫害,被逼从四楼跳下,造成全身九处骨折、其中四处粉碎性骨折的重大伤害。
2.刘涛摔伤后,劳教所一大队领导、医务人员在7:00-11:00长达四个小时内没有进行任何抢救措施,直到刘涛出现大出血休克时才送进医院,严重贻误治疗时间。劳教所工作人员的这种做法属于严重失职、渎职枉法且不人道的行为。
3.刘涛在医院只住了二十六天就被强行接回劳教所一大队,现在一大队一楼一间小屋的地铺上,劳教所工作人员明知道这样的环境对重伤员的康复极为不利;他们还对刘涛家人多次申请交涉、让刘涛保外就医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4.其中驻石劳教所“610”办公室的王主任态度恶劣,恶意阻挠刘涛保外就医。属于严重徇私枉法的故意犯罪。
举报人:刘涛家属 2001.7.4
附:2001年7月4日石家庄《燕赵晚报》刊登的石家庄违法违纪中心电话(区号:0311):
市政法委(青园街56号)举报电话:6686228 市公安局(民族路83号)举报电话:7029589 市检察院(民族路88号)举报电话:7023917 市人民法院(友谊北大街)举报电话:7766611-6721 市司法局(泰华街476号)举报电话:7788811-6209。
中共河北省委 地址:维明街10号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值班室:0311-709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