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坚持炼功,在2001年1月1日,被XX派出所莫名其妙地抓了,抓进看守所,被非法拘留至今有8个月了。你们知道吗?我被关押时,家里有一个7个月的女儿,孩子的父亲在孩子出生9天时就因车祸去世了。我是孩子唯一的亲人,是唯一的监护人。失去父亲的孩子已经很不幸了,在哺乳期间,他们又让孩子失去母亲对她的照顾,失去了母爱。现在家里仅有一个53岁的婆婆,她失去了一个儿子,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身体也衰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她既要照顾一个孙女,又要照顾一个瘫痪十多年的、生活一点都不能自理的丈夫,还要种几亩地。我都不知道他们这段时间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情形可想而知!我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你叫她在那种环境中怎么健康成长呢?将来怎样为祖国作贡献呢?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仅仅信仰宇宙大法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又犯了什么法呢?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应该懂得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觉得无凭无据的关押我,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严重的侵犯?那么谁又在违法呢?谁又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我学大法根本无罪,所以他们不应该非法定罪名,更不应该非法关押我。
在关押期间,他们想尽办法来逼迫我放弃修炼真善忍大法,同时,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折磨,我是一名大法修炼弟子,那肯定要修又要炼。有一天,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在炼功时被管教发现了,管教就把我们叫出去,叫我们做“鸭子浮水”(是一种惩罚人的手段),我想我是修炼宇宙大法的,做一个好人,他们不应该这样对待我,所以我不依从,他们就给我们加戴刑具。戴上刑具后吃饭极困难,需要人喂,洗脸、洗衣服都需要人帮忙,睡觉就更不方便,几乎整夜没合过眼。他们用这种方式能束缚我的肉身,怎么能改变我对大法那颗坚定的心呢?师父说:“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后的执著》)师父说:“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悉尼讲法》)当时头脑里只装师父的经文,自己对大法有一颗坚如磐石的心,把生死之念放下,结果这次刑具戴了五天,他们没办法动摇我们修炼的信念,只好放了我们。后来,只要炼功,有的管教干脆拿一盆水往我们床上泼,叫我们睡不好。
监狱不是我们的修炼场所。于是我想用生命来证实大法,叫他们释放我。我采用了绝食的办法,要求无罪释放。绝食到了第3天的下午,他们就对我进行灌食。我当时不出去,其中有一个管教恶狠狠地将我拖出去,把我放倒在地,我一个25岁的女子被十个男人围住,有的端饭,有的把我双手按住,有的用脚把小腿给我踩着,有的用一把一寸厚的木条将我的嘴撬开,当时我横下一条心,什么也不怕。结果他们把嘴唇给我撬出了血、牙也出了血,仍没有灌进去,没办法,他们又将我戴上刑具,把我送回监室。
第二天早上,他们将我戴的刑具放下,然后戴上手铐,准备到医院给我插胃管,在路上,一个人在前面拖着我走,另一个在后面押着我,当时我想,你们迫害我总会遭报应的。到了医院,他们先起一阵哄,一边劝,一边吓我说插胃管如何痛苦。但是当时我想,师父说:“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去掉最后的执著》)所以我心里根本就没动。他们用手铐把我铐在床上,然后把胃管插进胃里,插进去的过程中我说不出的难受,只想吐,想说话也说不出来,只等他们任意摆布,在痛苦的灌食中,整了一个上午才被送回监室。
这次灌食后我又开始反省自己,师父说:“注意:我不是叫你们人为地做什么,只是叫你们明白法理,这方面的认识要清楚。”(《道法》)师父说:“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理性》)在这次摔打中,我在法理上又明白了一些道理,知道要用正念抵制邪恶迫害,让他们无法得逞。
我们大法弟子都是单纯、善良的人,他们渴望得到心灵的净化,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为什么会遭到这些不公正的待遇呢?大法弟子是冤枉的。我希望人民都来了解我们大法,还我们大法弟子的清白,要求各地政府释放无辜的大法弟子,给大法一个正确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