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找工作,及其他

【明慧网2001年9月23日】父亲要退休了,想要再找个工作。我提出建议:要扬长避短,同时能够洪法,讲清真象,救度世人。我看法律服务工作就不错。一,可以为民说话;二,可以讲清真象,救度世人;三,将来更要为大法伸冤,起诉。父亲同意我的看法。

第二天,父亲给我讲:“一个好久未见的老朋友(在法律服务单位工作)与我相遇,我说快退休了,想找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老朋友当即表示:依你的水平和经验,没问题!我跟负责人说一下,一退休就过来上班吧!”

由此,我悟到:修炼人找工作,做常人的工作,都没有问题,而且还要干好工作,关键是看问题的基点。因为大法才是第一位的,洪法,讲清真象,救度世人才是第一位的;而找工作是第二位的。本着这个心态去找工作,一定能找到最适合你的工作。如果一个修炼人在任何问题上都能将看问题的基点完全放在大法上,而不是常人的问题本身,那么,一切常人乃至修炼人的问题,困难,都将迎刃而解,真正体会到修炼人的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