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莫女士:
对2001年9月3日你的‘声援孩子明慧的活动’来信的回复
祝您的活动好运,并告知您我认为“中国对于法轮功此功法的镇压是邪恶的”。
身为地方议会议员,我虽然无太大能力给予帮助,但我已非常乐意地在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的请愿书上签名。
最好的祝福,
强那森.爱得华(签名)
舒兹伯利及雅特坎(Shrewsbury & Atcham)议会议员
2001年10月1日
(注:明慧是一对法轮功学员在英国出生的的孩子,因父母坚持修炼法轮功,中国驻英使馆拒绝审批小明慧护照的申请,因此幼小的她成为了没有国籍的孩子)
亲爱的莫女士:
谢谢您今日的拜访及带给我许多(真相)小册子,这让我对于您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所经历的问题有了概括的了解。
我研读过了文件,我非常乐意写信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委员,我将会分送您所交付予我的文件,并且要求我的议会同仁阅读他们。
为你们的活动献上最好的祝福,
你真诚的,
彼得.哈林(PETER HARLING)
主席
200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