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政协委员因依法上访而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2年3月14日】我原是一名金融干部,河北某县政协常务委员,于1997年7月初得法,至今修炼法轮大法已经四年了。得法前,我是单位里有名的药篓子,每年医药费总得需要花上几千元,多的上万元,给家庭和单位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得法后,我的病全好了。在我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1999年7月,江罗邪恶集团冒天下之大不韪,镇压教人向善的法轮功,并对坚修大法的学员进行迫害。为了还李洪志先生清白,向政府讲清真相,履行一个政协委员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职责,我依法进京上访,却因此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迫害,我被罢免了政协常务委员的职务。如今我家庭夫妻离散,工作欲干不能。

1999年7月19日全县大法辅导员无故被抓,我们大法学员集体进京上访,后被押回关在县看守所,强行办班洗脑,10天后我被单位保释。

1999年9月4日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在一起切磋、交流,被警察说成是非法聚集,将我们关押在县看守所40天之久,后被单位保释。在单位依然受24小时监控,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单位领导和家人争相逼迫我写“悔过书”。

1999年12月27日,我终于冲破单位和家属的严密看管,又一次进京上访,行使我的权利,向政府反映实情,后又被县公安局押回,关在看守所长达8个月之久。在关押期间,我丈夫多次被县领导逼迫着对我进行劝说,并声称,如不悔改,孩子考学要受影响(当时孩子正面临中考)。家庭的重担、社会的巨大压力,使我的丈夫难以承受,终于提出离婚,就这样我因为坚修大法,并行使自己的上访权利,被害得夫离子散。

2000年8月份,县委、县政府因惧怕超越时限关押大法弟子,又把我送回单位,继续实施24小时监控。

2000年10月6日晚,我冒雨第三次进京上访,在天津被抓回,仍被关在单位受看管。而这期间单位领导强行逼迫我调离原单位(后来他们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为我办理了调离手续,而新单位又以我不放弃信仰为由拒绝接受)。十几天后,他们以为我办调动手续为借口,将我骗到黄骅精神病院,给我实施强行“治疗”达半年之久。在精神病院期间,大夫给我注射有毒药物,使我变得颈直舌短,全身乏力,神情焦躁不安,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后来我不再顺从邪恶,以绝食予以抗议,他们就给我强制输液,从鼻孔下管进行灌食,对我百般折磨。

作为妻子,我也想倍加体贴丈夫,给他温暖;作为母亲,我多么盼望着给孩儿以母爱?作为女儿,我又何尝不想在年老多病的父母身边尽孝道!可是,邪恶集团的无端迫害使我失去了做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的自由!

善良的人们,请你用你的善念仔细想一想,在遭受迫害时大法弟子们仍然继续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清真相,唤醒人们的正义与良知,何罪之有呢?其实这正是大法弟子们的慈悲所在。善良的人们,希望你们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大法弟子
2001年6月9日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7/20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