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02年4月3日,四十多位美国法轮功学员决定首先站出来,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控告中国有关部门对他们受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进行侵犯的行为。象其他任何受美国宪法保护的公民、居民应该拥有自由,安祥,不受邪恶侵扰的生活一样,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也应有权自由平静地生活在美国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