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5名大法弟子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重刑。其中:杨桂琴14年(已被吉林省女子监狱四大队二小队狱警迫害致死)、杨桂俊13年、关艳玲13年、孙立强13年、郑刚12年、刘丽华12年、张维喜12年、韩景辉11年、刘佩军10年、何元慧10年、丁晓霞7年、冯功才6年、张德利4年、李桂琴4年。
另外,多名大法弟子被恶警没有任何理由地非法劳教或拘留,他们是将刚、田玉风、钟永艳、郭大夫、李忠华、胡承香、史双莲、刘大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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