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4.25”我到北京去为法轮功上访,在秦皇岛被堵截,并被送回到当地。从那之后,单位的领导便找我谈话,一个局长就对我说:“你算去了(意思就是开除)。”当时我也没有惧怕什么,因为我没有做错什么,上访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也知道,我是修大法的,这不是考验吗?第二天,我们局里纪检的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到北京去上访?我就把天津抓大法弟子的事跟他们如实地讲了。后来我还跟他们讲,我虽然没有到达国务院信访办(中南海旁边),但我听说,到了那里的大法弟子,把在那执勤的警察扔的烟叶头都捡走了,秩序非常好,这些人根本没有政治目的,我瞅他们这么好,我才学的。从那以后,局里多次找我谈话,让我放弃法轮大法的修炼,我没有屈服,始终向他们洪法。最后局里的领导、纪检组的人到我所在的单位给下了最后通牒:放弃法轮大法的修炼,写出深刻的“认识”,否则辞退。我没有畏惧,坚决不答应。我给局领导写了我的心里话——“我为什么学法轮功”。当时有许多的同事都看了并说:“这学法轮功没有什么毛病呀?!”这样我没被辞退,工作却被停止了。上司把我调到局里去“反省”,但名义上没有这么说。
我每天往返四十里路自己花着路费,到局里却什么事也不让我干。有时领导就找我谈谈话,就是让我放弃修炼。直到七月二十二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对法轮功的诬陷。我在压力下违心地写了不修炼的材料,上交大法的书籍,上了电视(现声明作废)。之后,我就被调转到离家有一百多里的偏僻小镇工作了。
在那个偏僻的小镇我工作了大约两个多月,总是感到自己做的不好,心中有愧,有时自己暗自流泪。一天早晨,我起来炼静功,当时脑子中就反映出一念:我就是大法中的一个粒子。当时正值江集团要升级迫害法轮功,我再也按捺不住了,决定走出去。上午上班的时候,我就将我的想法跟领导说了,并给局长打了电话声明继续炼法轮功。
我被绑架到了A县看守所,不法人员对我实行“双规”,并要剥夺我的工作。我被“双规”两个月后,终因对亲情的执著,在压力下又违心写了“不炼功”的材料,并上了电视(现声明作废),家中被迫为我交5000元钱(说是保证金,但至今也没有还给我),我被从看守所放回家。回家之后,自己忍受着巨大精神的压力在极端的痛苦之中,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觉,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在我极端的痛苦过后,我仍然拿起大法书在学,局领导问及我学不学了,我仍然说:“学。”就这样,我每天看着大法的书。
在2001年8月间,有人给A县政法委写信,举报我传播法轮功真相材料。之后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里,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拘留,又被非法送到B教养院。在教养院里因绝食又被恶警戴上手铐并殴打,因为我拒绝“转化”,经常受到恶警的侮骂。并在国庆节期间,恶警违反有关规定将送我到“严管”,八天后又调回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
11月间,又因为我没向他们妥协,他们仍违反教养院严管的规定把我送到严管,每天坐板,我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教养院的管教找我谈话,我就跟他们讲,对我严管是违反法律的,他们说不出理由来。教养院的大夫来威胁我,“如果再绝食就强行给你灌食。”我对他说:“你们给我灌,我就找住教养院检察院办公室(对教养院的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那个大夫灰溜溜的走了。这样每天别人吃三顿饭,我喝三顿水。有时,早晨三四点钟的时候,心跳的特别厉害,象要炸开一样的,持续很长时间。但我心中坚信:有师在,有法在不用怕。去抑制心跳,当时也真的不怕死。绝食十天后,那种心跳的感觉没了。到了绝食的第十三天上午,教养院的院长徐某找我谈话。我把我到教养院来,被打、被戴手铐的经过跟他讲,并指着我的头说:“我没有犯法,给我剃成光头,你看我现在是什么形象了。”他当时觉得很理亏,紧接着我又说,“把我送‘严管’是违反教养院规定的,这是对我的侵权。”他又说:“不是对你严管。”我说:“不是对我严管,让我呆在严管的班里。”他没有话可说了。他又假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没有地方,而推脱。我说:“对我的侵权行为,不能因为客观的原因而不消除,这本身就在违法。”他又软下来说:“给我送到‘康复’(教养院有病的普通劳教人员住的地方)。”我拒绝了。我俩谈一个小时的时间,后来他真的没话可说了,答应给我解决问题。当晚让我单位的人把我接回家了。
在家呆了三天,单位打电话让我上班,我又去上班了。当时我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县政法委仍让我写“悔过书”,我拒绝了。并让我交在教养院强改期间的伙食费五百多元,我不交,后来未涨工资,补发的五百多元没给我发,说不给涨,后来得知是顶伙食费了。
2002年4月间,局里的纪检又找我谈话,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坚持说炼。纪检的人说:“中央有文件,炼法轮功要处理。”并要给我念,我说:“不用念了,我就是炼。”这样过了二十几天,局里纪检的人拿着教养决定书,对我执行非法劳动教养。当时,我正在工作岗位上,我看对劳动教养的理由是:“传播法轮功材料;绝食对抗;有拘留的前科。”就传播法轮功材料对我进行拘留已经是违法的了,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而这次又以同一事实对我进行劳教,又把第一次对我拘留的处理当作“前科”,这更是违法了。我对局里纪检的那些人讲,他们不吱声。我拒绝接受教养,要求复议,并撕掉对我的教养决定书,他们就用手铐将我铐起来。我坚决不跟他们走。
后来,他们找来了县公安局的局长,还有政保科的人强行把我从单位办公室的二楼拽到楼下,当时我的鞋被拽掉,裤子被水泥地磨坏了。他们把我塞进早已准备好的面包车里,我开开车门大声喊:“法轮大法好!”围观群众有数十人。就这样,我被强行带到教养院,被非法教养了。
到教养院后,我就开始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在开始绝食的时候,我就遭到教养人员的殴打,用脚踹我头,用鞋底打我的头,每天早晨从洗漱后,就开始坐板。而且在开饭的时候,我不吃饭,管教就不让其他的教养人员吃饭,并说:“谁吃饭掰掉谁的牙。”以此来逼迫我吃饭。我对管教说:“我绝食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不让他们吃饭?我就是不吃。”管教没办法了,只好叫其他的人吃饭了。在我绝食第四天时,就开始给我强行灌食了,由普通劳教人员按住我,教养院的大夫将灌食的管从鼻子插进去。我鼻子特别疼,插管经过气管处时直恶心,插到胃里后,用针管抽玉米面粥从管的另一头往里灌,之后再把管拔出来,管拔出来时,往往都带着血。那种滋味是很难受的。而且灌食是在新收人员铺板上,即,普通劳教人员刚被送到教养院所呆的地方,地上铺的地板有四十平大小,晚上人就在地板上睡,白天普通劳教人员就盘腿坐到地板上叫“坐板”。根本就不讲卫生,有时给我灌完食,有的劳教犯就用抹地板的抹布往我的嘴上一抹,就这样每天被灌一次。而且管教,告诉普通劳教人员读污蔑大法的书,让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听,稍有不从,便被那些劳教犯殴打。这些也是管教指使那些劳教人员所为的。当时被教养的人很多,睡觉时都是立着睡,头冲着脚,脚冲着头,情形是可想而知的。因为我被从鼻子插管灌食,导致耳朵里被感染,每天都往出流脓,有时痛的连觉都睡不着。
我在新收队绝食抗议十五天就被送到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女队去了,女队的一楼有六个小号,专门用来迫害坚定的大法弟子用的。我被送到一个小号里,每天铁大门被锁上,只有上厕所时才让出去。我没有被盖,当时是五月的天气,晚上还是很冷的,我就穿着衣服睡在木板上,有时刚刚睡着就被冻醒了。而有时睡着了,耳朵疼又被疼醒了,每天还要忍受着插管灌食的痛苦。有一次给我插管的时候,管被插到了气管里,我几乎窒息。后来,就把灌食的管从我的嘴里插入,七天给我换一次管,由于管动来动去的,我的喉咙和食道里全都肿了,痛苦不堪。但我没有放弃绝食抗议,我把我被教养的事跟那里的管教讲,他们大都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样子,有的也表现出很同情。当我绝食抗议二十多天的时候,教养院的政委刘某找我谈话,让我放弃绝食,他让我把对我非法教养的情况写出来,他给反映到市政法委去。其实我也知道,就是反映到政法委又能怎么样呢?但我还是把我被非法教养的事写出来,交给了劳教所政委,我仍是绝食。
我被送到教养院的第二天,我就写了对我非法教养的申请复议书,可是二十多天也没有音讯。到我绝食三十多天之后,教养院的管理科又提审我,让我放弃绝食,否则给我加期,我把被非法教养的经过讲一遍,他们也真正地知道对我的教养是非法的,后来也没有给我加期。我绝食抗议三十九天之后,便被关到九大队(特管大队)“小号”(禁闭室)里,每天仍是灌食。开始我被锁在小号里,十八天后,我提出门给打开,管教便把我门打开,但是晚上仍是锁上的。到我绝食第六十天的时候,教养院的院长王某到禁闭室找我谈话,他说:“你不应该在教养院绝食,教养院是羁押的场所。”我便对他说:“如果对我非法教养的法律实施不是发生在教养院,我不会在这绝食,那么发生在这了,我就要在这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劳教,这没有错。”他听这话也没有话可说的了。他又跟我唠一些家常的嗑,说我在这里不去照顾家人,有意引导我,让我放弃绝食。我就给他讲,我是如何被非法教养的,我修大法之后,如何把家务活全部承担起来了,使做教师的爱人能更好的工作;我又是如何对父亲孝顺的,不是我不照顾家,而是对我非法劳教后,我不能照顾家了。那个姓王的院长说不出什么了,也觉得我没有做错什么,最后只能对我说保重自己的身体。我又问他,“我是不是被禁闭?”他说:“不是”。我说:“就不要锁禁闭室的门。”他吩咐身边的管教说不让锁门了。我又提及复议的事,他假装说要给复议办的人打电话,其实他心里是知道的,大法弟子被非法教养,复议根本就不受理的,但又不敢明说。我又提出要写上访信,他又吩咐管教说,给我笔和纸。这样我就开始写上访信了,每天我趴到小号的地板上吃力地写着,那时,我已经绝食七十多天了,浑身无力。
我每天写一封上访信,十几天就是十几封,主要是写给县、市、省人大、信访办、政法委,反映我被非法教养的真实情况。我又写了《要求撤销对我非法劳动教养的起诉书》,让我的家人到A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不受理(没有下正式的“不予受理”法律文书)。而每一封我寄出的信都得叫管教看,完全剥夺了通信的权利。2002年8月的一天,市政府复议办的人来了,说我给省信访办写信打到他们复议办了,他们让我填写了正式的《复议申请书》。我到教养院第二天(那是2002年5月14日)就把复议申请交到了教养院,而复议办的人却接到省政府信访办打回的我的上访信才来,是教养院没有将我的复议申请转递到复议办呢?还是复议办的人接到复议申请不受理呢?而在填写正式的复议申请时,他们让我将日期写到8月某日。之后,也没有给我下受理或不受理的法律文书,又无音讯了,后来教养院九大队张某告诉我,不受理我的复议。我又给市公安局的法制部门、局长写信,均无回音。
我忍受着非法教养的痛苦,却又投诉无门。因我长期在禁闭室呆着,那里见不到阳光,潮湿,加之空间狭窄,我染上了疥疮。绝食的痛苦不算,却又雪上加霜。疥疮是非常痒的,特别是到了晚上,更是痒的厉害,我刚要睡着,就被痒醒了。有一段时间晚上几乎是睡不上觉,瞅着天棚一宿一宿的合不上眼,白天有时能睡一个小时左右。有时晚上疥疮痒的厉害时,我起来在小号里走走,那些看我的劳教犯,又报告管教说我晚上不睡觉,白天他们就看着我,当我刚要睡着时便把我叫醒。我忍受着绝食、疥疮、还有睡不着觉的痛苦折磨。但我仍然是给有关部门写上访信。2002年9月间的一天,我想我再不能这样的忍受,我便写了一张纸条给管教,意思:我没有违法,我在投诉无门情况下,要求无条件的释放,否则拒绝灌食。我又被强行从鼻子插管,因我不配合插管,插的我几次窒息、呕吐,折腾了二十多分钟,管才被插到胃里。管教给的我手背到后背,戴上手铐,把我送到新收坐板。当时我已经绝食三个多月了身体极度虚弱。但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虽被戴的背铐,但我仍是把灌食的管从鼻子中拔了出来。第二天负责看我的劳教犯,受到管教侮骂,被用电棍电,又受到新收班班长的殴打,用板子打臀部。我不想让那些劳教犯跟我受苦,答应管教不拔管,又被送回小号了,接着象以前一样被灌食。
在以后的日子里,疥疮就厉害了,手和脚都起了脓泡,不能走路,上厕所都得有人背着。就这样,我绝食的四个月二十八天,但却没有人给我解决非法教养的问题。到了2002年10月间的一天,A县公安局法制科的人到教养院去了,说我给市公安局局长写信了,对我处理有重复,把2001年8月间对的我拘留撤销了,执行教养。对此复议,我不接受,对我拘留已经执行完才撤销,而对正在发生的非法教养却在维护,撤销对我以前的拘留只不过是对我非法教养找所谓“合法”的借口而已,这是什么法律呢?更有甚者,教养院所在地的某公安分局,为了完成“严打指标”,到教养院提审我,给我扣上绝食对抗法律的罪名,并起诉到检察院,但未批捕。
真是“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师父经文《用正念看问题》)我在承受着迫害的同时,我的家庭也在承受着迫害。我爱人是一所中学的教师,是初三级毕业班的班主任,每天早晨要五点半到学校,晚上九点半才能回家。在被迫害之前,我爱人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学生,我承担起了全部的家务。我被非法教养,爱人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且还要干好工作,照顾好家和孩子,还为了我的事还要四处奔走打点。本不富裕的家庭,又负债累累。爱人为了不耽误学生,早上把熟睡的八岁的女儿扔到家中,到学校给学生上自习,回家时,见自己的女儿在床上坐着哭呢;晚上到学校看护学生,回到家时见女儿在窗台上哭泣呢。而且爱人在给学生讲课,有时忍不住悲痛,面对着黑板流泪。六十多岁的父亲,得脑血栓后生活几乎不能自理,而没有人照顾。我被非法教养后,我的女儿在托儿所里哭了一上午,幼小的心灵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呢?这难道只是迫害的我一个人吗?一个家庭深受迫害。
而我只是无数信仰真、善、忍中的一员,千千万万信仰真、善、忍的人被迫害,千千万万个家庭被迫害。我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没有错,但却承受着如此的迫害。我要用四年来所受到的迫害来控诉江氏集团,来控诉江××,早日将江××送上法律的审判台,送上道义的审判台,让正义重现人间。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分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