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跟踪绑架大法弟子李秀敏的经过

【明慧网2003年11月19日】石家庄市大法弟子李秀敏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在石家庄劳教所历尽三年酷刑加身的冤狱苦难后,仍坚定信仰“真善忍”。李秀敏被从劳教所放回后仅半年,又被石家庄市公安局盯梢、绑架到派出所。

在事发前,石家庄市公安局就出动便衣秘密跟踪李秀敏,之后通知指使裕华公安分局局长李军、裕华路派出所所长及辖区片警等七、八个人,于2003年11月14日上午以“修暖气”为名,强行闯入李秀敏父母的家中。警察各屋乱窜,抢走七、八份洪法资料,非法审问二位老人。大法弟子李秀敏当时盘腿坐在床上,有一个警察窜过去企图抢走她手里正看着的经文。李军要挟说:“把你的事说清楚。”李秀敏的父亲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当时刚刚洗完澡,慌得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含泪恳求他们说:“这孩子从劳教所回来没几个月,家也没了,工作也开除了,你们不能再把她抓走了……”

大法弟子李秀敏质问恶警们:“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有什么错?你们警察为什么不堂堂正正、连警服也不敢穿,你们今天的行为跟土匪有什么区别?我做的是最正的事、最好的事,你们没有资格审问我。”李军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已上了“恶人榜”,仍不思悔改,指使派出所所长:“说不清楚,把她带回派出所。”派出所所长说:“不去就把你抬去。”

李秀敏被绑架到了派出所后,所长拿出纸笔:“说说你的事吧。”李秀敏说:“按我说的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江泽民已被告上海外法庭,请你记住善恶必报。”派出所所长无奈地说:“炼炼法轮功是没什么不好的,可我们得听政府的。现在的政府是江XX说了算。”

中午警察们出去吃饭了,把李秀敏关在二楼的会议室,由两个人监视。1小时后,大法弟子李秀敏正念闯出派出所,被迫流离失所。

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裕华路派出所,地址:青园街,电话:6046975。

石家庄市公安局主谋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办:7026911-3828;石家庄市公安局局长办:7026911-3001、副局长办:7026911-3352、7026911-3731、7026911-3006、7026911-3859、7026911-3735、7026911-3895、7026911-3820、7026911-3893、7026911-3890。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因经常被曝光,电话不固定):队长肖叔香,电话:0311-7725449、6033875,副队长马文生、邓方,电话:0311-7726574,中队长邓方、科长李瑞海、王晓峰(主管宗教事务)、张秋立,办公电话:0311-7026911转3763、7026911转386、7026911转318、7022021;

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军(该局主谋迫害法轮功者):(办)0311-6122610,(宅)0311-3659948,BP:0311-96777-2678。
裕华公安分局局长李新乐:(办)0311-6129181,(宅)0311-7058268;
康云良:(办)0311-6129182,(宅)0311-6068866;
卢金川:(办)0311-6123910,(宅)0311-3630016;
张建芬:(办)0311-6122612,(宅)0311-3605528;
郭志丹:(办)0311-6123911,(宅)0311-5816788;
徐余庆:(办)0311-6122680,(宅)0311-7888777;
齐正国:(办)0311-6123903,(宅)0311-3613390;
裕华公安分局值班室:0311-6122691、6122692;办公室:0311-6122506;督查室:0311-6118642;政工科:0311-6123919;政保大队(主谋迫害法轮功,现畏罪更名为“国保大队”):0311-6028649、6127814,政保大队长张建生:0311-6122691;治安大队:0311-6018746、6124264;法制科:0311-6123915;消防科:0311-6123906。

裕华区政法委
何春法:(办)5898454(宅)3622476;
王汝军:(办)5898548(宅)3022255;
焦红光:(办)5898548(宅)3058026 手机:13081019590;
王 惠:(办)5898548(宅)3608498;
办公室:5898548;

石家庄市公安局610办公室:0311-7026911转3381; 督察办:7026911转督察办; 法治处:7026911转法治处; 河北省公安厅督察部:3033941转2020;610办公室:3033941转6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