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16日早晨,我进京上访,目的是向国家领导人反映大法和我本人受到的迫害。20日被厂派出所去人把我带回,送进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50多天。他们往返的费用都算在我身上,共3千元,还用这些钱买东西;又对我罚款3千元。我被拘留期间,厂和单位领导逼问我:“是要共产党,还是要法轮功?!”我和孩子都知道,我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做好人,我们炼功人根本就不参与政治。我坚持不放弃修炼,以后我被厂开除党籍,工资也不给开了,每月只给160元的生活费。
2001年6月份,我因为给一位法轮功学员送大法资料,被人举报。当时他们有规定:凡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举报、抓、拘、劳教、判刑的人,给奖金百元到几千元。6月6日那天,我被厂派出所非法抓走,送到公安局看守所刑事拘留。6月18日对我进行非法审问,让我进铁笼子。我说:“这不是我这么好的人呆的地方。”这时上来一个恶警,一脚将我踢到笼子里锁上了。时任当地派出所副所长马××说:“从此以后你就不是人了。非把你整个啥也不是,臭名远扬。”
次日,他们开始审问我,恶警吴××说:“你的资料哪来的?”一看我不说,马××咬着牙说:“你不说,等晚上10点以后你就说了。”到了晚上,别的笼子里关的大法弟子都被放回监室,只有我自己还关在铁笼子里,我在笼子里已站了两天两夜了。这时突然闯进来了6、7个便衣警察,敞着怀,叼着烟,还骂骂咧咧地,叫道:“不说,就把她吊起来!”这时就上来两个恶警,一个是马××,一个是米××,一个拽我的左手,一个拽我的右手。我质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我有什么错?”一个岁数儿比较大一点的警察说:“中央有政策,那些犯罪我们不抓,就是要抓你们法轮功。你不是不说吗,看你嘴硬还是铁铐硬。”接着两恶警将我两手臂提起铐上,我两脚尖点地,顿时两手被吊、铐得呈黑紫色,疼得我失去知觉,汗水湿透了衣裳。我低着头,闭着眼睛,心里背着经文《无存》:“生无所求 死不惜留 荡尽妄念 佛不难修”我觉得好象过了20多分钟,他们把我放下来。吴××假惺惺地诱骗我,我照旧不理会他们,就是不说。他们一直折磨我,半夜还用3、4公分见方的木棍敲着关我的铁笼子,木棍子敲折了好几根。
我被关进铁笼子已4天3夜。放下来时只让站笼子中间,不让挨四边靠着,有时还被污辱性地体罚。我的脚和手早都肿了,正来例假,实在坚持不住,有时刚要蹲下,还没有蹲下,就被他们拽起来。等到第4天白天他们换班时,时任派出所所长的徐××(已退养)来了,剃着光头,走到笼子边说:“听汇报说,你挺坚强,宁死不说。”然后指着我说:“7天也是你,10天也是你。”跟马××嘀咕几句,就走了。马说:“听说你是刘胡兰,你知道刘胡兰是咋死的,不就是犟吗?枪毙你们。”我说:“你们迫害好人,天理不容。”我瘫在地上,朦朦胧胧地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就听隔壁(也关在铁笼子里)的一姓陈的同修喊:“你们就别敲了,让老太太眯一会儿。”等我清醒过来,吴××忙上前拿着记录本子,问:“材料到底从哪拿的?”我还是没有告诉他们,被非法判一年劳教,送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
直到2001年12月末我才被释放。这期间,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我受尽恶人的迫害,连生活费都不给了(扣发和减少工资加上罚款近2万元)。
其实受迫害的何止我一人,还有我的孩子,以及上亿的大法弟子和他们的亲人。这都是江泽民这个小人心存妒嫉,操控国家机器给我们造成的迫害,江氏和那些为满足自己私利而不惜祸害百姓的人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