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5日早五点公开炼功,被住地派出所抓捕,强迫写保证,被关至晚9点释放。
1999年7月26日,单位保卫处强迫写悔过书、交书,否则抄家、扣留不让回家。
1999年8月13日到位于北京永定门西街甲1号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办上访,信访办一听是为法轮功上访,具体内容都不问就将我绑架。我被警察用客车连夜押回锦州(为防止走脱,警察把大法学员的裤带抽下来和鞋一起放在警察那看管)。
1999年8月14日被警察移交给分局,将我的身份证没收(至今未还)。然后警察带人抄了我家,并将我非法拘留30天,关押在锦州拘留所。在被拘留期间,警察强迫念攻击大法师父和法轮功的材料,看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由于我坚持炼功,被打、罚站、罚跑步。在拘留满30天时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费760元(其中包括炼功“罚款”30元),而且到期也不放。
1999年9月13日,因不放弃修炼又被送至锦州拘留所非法关押(给我的拘留票是30天而且是后改的,而派出所存根是15天。)
1999年9月14日,被押至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关押期间,被义县看守所警察非法搜身,被义县政保科审问、打骂,被看守所警察打骂、几次被带手铐,而且是在超期关押8天、我绝食抗议的情况下才被释放。在后面的判刑开庭时,我的律师曾查证过派出所对我的拘留日期,肯定了超期关押的事实,并当庭指出这样的关押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次被勒索伙食费530元。
1999年10月进京上访,信访局仍然是警察把守,只要是为法轮功上访的几乎都是在信访局门外就被绑架,就是能见到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也是被抓,结果是一样,根本不允许上访。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1999年10月27日,我和一些同修只好到天安门城楼打横幅请愿,以自己修炼的亲身体会告诉全世界“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希望广大人民百姓不要被谎言迷惑。
1999年10月27日-2001年10月26日被以所谓“非法示威罪”关押二年,迫害情况如下:
1999年10月27日当天被天安门地区分局强行关押审讯,用一种名曰“苏秦背剑”(双手拧到背后一只在肩头上一只在下)的刑罚,摘下手铐后手黑紫、肿胀、被手铐勒进肉里的地方一圈水泡,在这之后的一年手都麻木。在分局地下室炼功被警察打、踹、铐、烟熏,夜间强迫站着把手铐上吊到暖气管子上不让睡觉。
1999年10月28日晚我被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这期间由于炼功被警察打、摁着脑袋让“飞”着(一种惩罚,站着,头挨着腿,手在背后向上举着)。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看守所警察强行灌食,一个男警察带着六个刑事犯将我摁倒在地,用脚踩在身上,手拽着头发,连打带骂,从鼻子往里下胶皮管,反复插拽折磨,造成血管破裂,口鼻是血、满地是血。
1999年12月上旬被转到北京七处,强迫看诬蔑大法的“报告”、写“体会”,搞株连,只要一人炼功,全体都受罚。提审的不法警察恐吓我说枪毙我。
2000年1月被转回看守所。后不法人员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后来被抓到东城的功友说我们开庭时他们参加,在法庭外都被抓了)。在我们声明无罪的情况下被强行判刑二年。我们不服,提出上诉。后被带到中级法院,他们宣布说维持原判,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2000年3月被押送到位于北京团河的遣送站。在这里,警察逼着我们低头抱手走路,否则让犯人摁着;白天干活做卫生棉签、方便筷子都是在犯人的床上(根本不管卫生不卫生),不完成任务晚上不准洗漱,室内很热,很多人挤在一起,臭气熏天;晚上点名时蹲在地上手抱头低头大声答到,否则不让睡觉、罚站。我们不允许警察诽谤我们师父、不背监规、坚持炼功被绑在大椅子上使劲勒。恶警让犯人用脚跺大腿、把两条腿绑上,连续几天带手铐不给摘,一直到下监。
后在3月底,被遣送站警察押送至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在监狱期间,警察强迫给洗脑。由于我把他们逼我看的诽谤我们师父的书撕毁,她们恐吓我要对我经济制裁,并多次用电话骚扰我家人,让我家人买书;警察让犯人包夹看管我,不许我炼功,吃饭、睡觉、上厕所都跟着,每天向队长汇报,没有任何自由,造成的精神压力非常大。这期间,还强迫长时间超强度劳动,每天十多个小时(除吃饭外没有任何休息时间),时常是两天两宿或更长时间连续干活(期间为保证干活只让休息一会儿,最多两个小时),活大多是监狱警察自己揽的外加工或出口的(犯人干成本低)。有时干着活就能睡着了,经常是干完一天活,手指、手腕肿很粗,手上有很多针眼、口子,晚上睡觉时常疼醒。如跑着干一天下来,两条腿象灌铅似的,抬不起来;冬天刨煤(湿煤粉冻得象小山一样的煤砣)、运煤(跑着干),累得胸疼。就是这样一直到2001年10月非法关押期满。我父母一早来监狱接我,监狱都不放,直到下午单位保卫处来接,才允许出狱。
出狱后,派出所多次到我母亲家骚扰,监狱警察也多次打电话骚扰,使亲人不得安宁。
由于我被非法判刑,单位将我开除公职。释放后单位发给生活费,十六大之前单位以给我长工资为名诱捕我,被我识破,没有去,单位从此停发我的生活费。
我原本有一个很好的工作,一个幸福的家庭,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了,家庭更和睦了,却因为不放弃信仰被迫害得妻离子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