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警督控诉江犯及其从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2003年3月26日】我是大陆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一级警督,97年有缘得法,身心受益,同时也给家庭和本人带来了幸福和欢乐。

自99年7.20以来,在江氏集团的操控下,单位经常对我们进行骚扰,终日不得安宁。

2001年大约农历腊月二十七,我在家正准备年货,单位来人,让我在他们早已印制好的表格上签字(内容没看),被我拒绝。第二天腊月二十八上午,四名科长一同来了我家,又说签字之事,我让他们坐下后,心平气和地给他们讲了我们老两口从身体上受益的真实情况以及在老伴身上体现出的大法神奇事例…,听完后他们没有丝毫余地,还是逼我签,我转身出去了。当他们清醒过来时,我人已离开了。他们慌了神,赶忙去找我的两个女儿,让他们写保证,又从十五公里外的单位调来了干警和警车,把我们这座楼房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在楼上楼下挨门挨户搜查,到晚上又把当地派出所的警察找来。当时我家的屋里中厅挤满了警察,家中老伴因以前得过脑血栓,这时吓得旧病复发,说话吞吞吐吐哭哭啼啼,直到晚上23点多,他们才撤离了,向我大姑爷勒索了5000元“押金”。第二天是除夕(我被逼离家出走),又来人,就这样整整一个春节没完没了打电话骚扰我家。

2002年5月12日晚10点多,在江氏集团的密令操控下,对我们又进一步的迫害。当时老伴已睡下,来了两辆警车,有数十人,当即让我们回单位,老伴只好拖着不利索的手脚穿上衣服,什么也来不及带就被强行拉上了警车。到单位后把我们关在三楼,窗户上第二天又安上了防护网,软禁了我们10天,给我们在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老伴至今走路不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

2002年6月初,我的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所有的证明和其它的证件齐全,按规定应予以办理。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后,他们不按规定办事,还百般刁难,声称我是本市法轮功“头目”、什么捉拿对象…谎言恶语相加。还把带我前去办理身份证的人(我的二姑爷)关到一间办公室隔离,闹得满城风雨,使我姑爷在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打击,给他的工作单位也造下了很不好的影响,最后由我单位派出所所长说明情况后,他们才算草草了事。

我要控告江犯等邪恶之徒犯下侵犯人权罪、反人类罪、危害社会罪,请求国际社会主持正义、道德和人权的国家与人民尽快将江犯及有关邪恶之徒送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