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2日江泽民接到芝加哥市所在的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庭诉讼状。除灭绝种类罪外,江泽民和610办公室还被指控策划并与他人共同谋划剥夺在美国的许多人的民事权利。尤其是为配合和支持在中国的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被告把他们迫害和威胁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延伸到美国,违反了42 U.S.C.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