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1日】我96年7月得法,自99年7.20以来曾三次进京上访。2000年11月份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捕,遭毒打后送往天安门分局,在那里恶警为让我说出姓名,使用恐吓、威胁、诱骗等手段,最后我因不配合邪恶于下午5:30分被强行送往北京通州区管辖的派出所。在那里,恶警对我实用,首先是一阵毒打,把我的衣服扒光推到屋外,当时气温在零下12度,往我身上泼冷水,还拿大纸壳给我扇风冻我。后来把我反吊铐,吊在二米多高的铁栏杆上,三个警察面部狰狞,恶狠狠地分别用电棍电击我的面部、后脑和身体其他部位,使用车轮战术,轮番,口里不停地叫嚣:“你是炼法轮功的,上面的指示,不说姓名、不放弃修炼,打死也白死。”恶警们打累了,电棍里的电也用完了,它们就进屋了。没一会儿又一轮新的迫害,又把我拖到屋里,问我服不服,我摇头,他们就拿皮鞭抽打我的头部,用拳头猛击我的双眼,当时我头晕目眩,脸已变形,恶警们还讥笑我。它们说了许多污蔑大法的话,还说什么炼功人真抗打,不怕电棍电,一般人早就受不了了。凌晨一点多钟时,我被送至通州区看守所,这时怕心从心中升起,说出了地址,被送往驻京办,遣送回当地市政府,并通知家属交1000元罚款,给家庭增加了许多负担,给亲朋好友也带来了许多误解,这都是江氏流氓集团给我们带来的无尽痛苦。
2000年12月19日我去江西的姑姑家串门,带了一些明慧资料,在和那里的同修交流后,不幸被恶人跟踪,公安人员来到姑姑家以让我办暂住证为名将我骗到公安局,逼我说出资料来源和放弃修炼,同时非法没收了我的身份证和100多元钱,又非法抄家,损失了许多大法书籍。12月20日被送往看守所,在此期间被非法判刑(3年以上7年以下),后因哥哥送礼找关系,被非法判劳教二年。我于2002年7月重获自由,重新融入正法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