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全体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被告: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所长 史英白
被告:鲁振山,职务:所长
被告:张波,职务:队长
被告:赵余庆、吴洪勋、姚福昌,职务:科长
被告: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管教
控告事项:
上述被告利用职务之便,刑讯逼供,故意伤害、体罚大法弟子。
事实与理由:
上述被控告人为了向上级邀功领赏,采取欺上瞒下手段,逼迫被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的大法弟子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并上报谎称大法弟子在此所说、所写全部是“自愿”行为。这与真实情况是相违背的。
事实上,是被告在万家劳教所通过强制手段逼迫大法弟子做的,他们在大法弟子身上用尽了各种刑罚。
2002年8月27日开始,万家劳教所的男干警进入女监,每班4个男干警,4个女干警,还有4个刑事犯全天监控看管大法弟子(利用刑事犯打骂迫害大法弟子),每天要求大法弟子穿劳教服,戴胸卡,强迫背他们自编的诽谤法轮功的所谓“守则”,其中包括每天都必须“宣誓”,每周一次答卷,写“三书”。如果大法弟子不按照他们所规定的上述要求说、写,他们就给大法弟子上各种刑具。
给大法弟子上刑具的部门是所谓的管理科,三个科长叫吴洪勋、赵余庆、姚福昌(绰号叫姚大挂)。他们领着刑事犯毒打、迫害大法弟子,所用的刑罚有:电棍电击身体,长时间坐铁椅子、长期蹲小号、泼凉水、踢、打、长时间下蹲、双手倒背脚尖离地吊起。万家劳教所的七大队,二、三楼关押大法弟子,三楼是集训队,迫害大法弟子最严重,实行强制洗脑。他们最常用的也是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叫上大挂。就是把大法弟子双手分开,铐在方向相反的两张床的上铺很高的地方,然后用力将两张床分开一抻,人完全离地,床有些倾斜,一张床上坐一个刑事犯将床压住。大法弟子被吊昏过去,他们往大法弟子嘴里放救心丸,醒过来不写“三书”,不说“守则”、“宣誓”,他们还继续吊,连续吊。有的大法弟子一天被吊7、8次。更严重的是上边吊着,下边还用大电棍电。上述刑罚每一个在万家的大法弟子都经历过。
几年来在万家劳教所,被告利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他们为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犯减期,采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让刑事犯打骂大法弟子。其中有个刑事犯叫白雪莲,与管理科科长赵余庆勾搭成奸,完全顺从他们的安排,只要给减刑,什么坏事都干,参与强行“转化”的整个过程。
被告对坚定信仰、不按他们要求做的大法弟子还采取剥夺睡眠的手段。2003年春节前,从早上5点起床开始坐小凳,一直坐到半夜12点,春节后有一部分从早晨5点到晚上11点,一天只给两次去厕所方便的时间(早5点、晚8点)。近期要求大法弟子从早晨5点起床坐小凳,8点开始,每一小时背一遍“守则”、“宣誓”,晚6点开始两手后背,两腿下蹲到12点。
由于大法弟子长期被体罚坐小凳(小塑料凳上有毒,密封不透气),长期坐着,导致大法弟子从屁股上开始长疥,最后发展全身溃烂,有的都不能自理,痛苦不堪,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
当被逼无奈的大法弟子按他们要求写下“三书”、“答卷”后,他们明知道这不是大法弟子的真心所为,却故意采取欺骗手段,欺上瞒下,口口声声说:“政府不让你们说真话,就得说假话。”还逼着大法弟子说:“转化是自愿的。”并假惺惺地说:“我们为了养家糊口、挣钱,虽然大法弟子写的‘三书’是废纸一张,但是,假的我们也要,只要你写就行,我们要的是成绩。”对于上边来检查,从来不叫坚定的大法弟子去谈话,因为他们怕露馅、曝光。其实所谓的上边更邪恶,罪恶是他们指使的。对非法劳教到期的大法弟子,他们认为思想不转变的不予释放。超期关押的大法弟子有:程文婷、于国荣、孙锐、张淑琴、周华、吕士萍、孙丽芝、王淑荣、王玉花、曹玉娥、曹连娣等,特别是对高级知识分子到期不放,最长的超期关押近5个月。
综上所述,万家劳教所的被告,身为人民警察,却置警察的职责、社会伦理、道德于不顾,对外采取欺骗手段,蒙蔽世人;对大法弟子干尽坏事,为让大法弟子背“守则”、“宣誓”、写“三书”,不择手段,肆意打骂、体罚、虐待、伤害、污辱,极尽所能,将万家劳教所变成了迫害大法弟子的纳粹集中营,大法弟子遭受刑罚时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故此,万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全体大法弟子特向全世界主持正义的国际组织、人权组织,对被控告人提出控告,请求对被控告人犯下的罪行给予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