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2日,张菊贤看到新闻里播放造谣攻击法轮大法的内容后去北京上访,到北京风餐露宿半个月,被北京的便衣发现是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抓到后通知当地派出所带回后非法拘留15天。1999年9月她再次上访,被金桥分局带回非法拘留15天。1999年10月,金桥分局到家中问她还炼不炼了,她说炼,被带到戒毒所办洗脑班,每月500元钱,一个月后还不放人。后集体绝食后被放出,放出后一直被恶人白天晚上看着。第8天,金桥分局以领导谈话为由,直接将她绑架到营口教养院非法教养二年,在那里被强迫体力劳动,受过电棍酷刑。
2000年3月,张菊贤被转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2001年1月被放回家(院外执行)。2001年6月,她到营口教养院发正念时被抓送到大石桥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后也不释放,她绝食抗议后被放回,期间被带到医院灌食1次。回家后,丈夫在压力下提出离婚。离婚第二天,金桥分局就找上门说是“领导找谈话”,结果被骗到拘留所关押。她绝食抗议。2001年8月22日,第一次非法劳教期限还没过,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第二次被送到马三家,白天晚上被带出去做洗脑,后被迫妥协了。3个月后声明重新修炼大法。
在劳教所,她多次要求无条件释放回家。外面来领导视察她就去反映情况。所以到后期一来人检查,恶警就把她送到“小号”关押。在2002年1月到8月期间,张菊贤曾多次绝食抗议,在此期间多次被灌食迫害。由于她不配合,前期被十多个犹大按着,后期是被恶警把手脚用手铐固定在床上,前胸用绳子固定住,然后灌食,在此期间她灌食的费用是(20元手工费+10元管钱+1.5元玉米面粥钱)/次,合计为31.5元/次,是她在被保外时恶警强迫向她母亲索取的(1400元)。期间她还被迫输过液。被灌食时她多次受到那些犹大和恶警队长的污辱。在此期间,她被4次关小号,前两次关小号时,小号里有一个要头椅子,被24小时铐在上面坐着,只能早晚各一次上厕所,就这样最长时间曾被铐了半月,后期就是一个铁椅子,旁边有一个平板,关上之后锁上,手脚被固定住,一天24小时都被关着。一次她大声喊没人权时,被两个恶警队长偷偷关进小号,用两根电棍电她,边电边说:“这就是人权!”她曾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两次,2002年8月被“保外”,可是却被告之“放假一个月”,走时恶警向其母亲索要了1400元钱。
回家一个月后,她到大石桥政法委说:“我炼法轮功没错,我不能回马三家。”可政法委的人却说:“你不转化就给你送回去。”没办法她只好流离失所。2002年9月末,她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青花分局非法抓捕送到拘留所。在那里绝食抗议期间,大石桥市拘留所管教王大山让犯人给她灌屎灌尿。10月9日她被转到大石桥市看守所。2002年12月27日因恶警抓捕她时在她身上发现24本真象小册子而被非法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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