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我被放出。隔一天,我又去天安门证实大法,又被恶警暴打后,拉去一派出所折磨迫害。我们10人被关在铁笼里,零下近10度气温将窗户打开,故意冻我们,四天四夜不让吃饭、不让睡觉,甚至不让解手。第五天晚上,开始疯狂刑讯逼供,电警棒、冷风机、皮鞭、反铐上揪、吊绳、老虎凳、冰水浇、不让睡觉等等,轮流折磨。
第六天,我被当地警察从北京拉回,投入监狱进行非法折磨,时间长达45天。后被转至拘留所非法关押135天,放出。前后共计6个月,不让炼功、不让学法。放出时,每个大法学员又被强行勒索2000-5000元不等的钱财。我家属借了2800元给它们,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单位要我上班。可是2002年底,县政法委及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又开两辆警车,七、八个恶人去非法逮捕我。我及时走脱,才未遭毒手。从此我失去了工作,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恶警五、六个还半夜翻墙撬门进屋威胁骚扰,抄家、搜查,对我家人造成极大伤害。七、八十岁的老父亲在这样的压力下吃不下饭,妻小为我担惊受怕,寝食难安。2000年应该补发的津贴2000余元及2001年三个月的工资也被单位恶人扣除,至今未给。我家属电话询问如今工资情况,也被教办室主任恶声挂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