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明被送往北京丰台区一个派出所,在派出所遭到恶警的多种方式折磨,如:电棍电、棍棒打、拳打脚踢,多种刑具几乎用尽。李跃明对大法坚贞不屈,决不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恶警使出更加惨无人道的手段,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下,将他的衣服扒光在室外冻了两个多小时,恶警问其姓名、地址,李仍拒绝回答,并说:“我是大法弟子。”之后三、四个恶警用脸盆不停地不计其数地往他身上浇了许多冷水,然后又用电风扇开到最高档照其身上吹,这样边吹边打边泼冷水,前后总共折腾了四个多小时。在这种情况下,李跃明没掉一滴泪,没叫一声苦。后被襄垣县公安局带回判了四年刑,送往晋中监狱,曾先后进十三中队,他在十三中队时也曾被指导员张峰指使暴徒们用棍棒多次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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