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劳教所恶警赵瑜的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4年1月9日】赵瑜,男,34岁,几年前本是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一名管教,现借着迫害法轮功,由管教升为四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

自从99年江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以来,此人认为这是当官发财的好机会,一直冲在前沿,用残酷的手段与伪善的面孔,欺骗和迫害大法弟子。他本人也名利双收,领奖金,由管教升为副中队长。他以折磨大法弟子为快乐,迫害手段不可尽数,在新华劳教所臭名昭著。

赵瑜主动找领导要求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以讨好上级。2002年12月9日劳教所不法官员将全所的坚定的大法弟子全部调往赵瑜的中队,并承诺只要转化“一个”就将其提升为六大队副大队长。以赵瑜为首的一伙人,象疯狂了一样对大法弟子进行血腥迫害,处分、记过、加刑、电击、警绳、跑步、站军姿、强化训练、不让睡觉、不准说话、处处百般刁难。最后招也使绝了,一个也没有“转化”,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真的令恶人们胆寒,只好草草收场,并将集中的人员解散。

五中队在他的“管理”下,就是谁有钱谁就可以为所欲为,这就是赵瑜的座右铭。在他的授意下,中队每一个劳教人员的钱由中队统一保管,每次下帐必须交中队10元。交民管会10元、另交班费20元、还要给班长买茶叶买香烟等小吃。如果劳教人员想当班组长,就必须给赵瑜2000元、他就可以让你不干活。为了掩人耳目他也安排几个“三无人员”(就是没钱的)来当班组长以示其廉洁奉公。每次分来的新劳教人员,他都要亲自了解其经济情况并暗示其要“懂事”。于2002年5月17日将刚分到中队不到三天的家住四川金堂的劳教犯周福超活活打死,年仅21岁。为了掩盖杀人真象,他派心腹张某将中队的举报箱及所长信箱的镙栓拨下,可以使其旋转360度、每天24小时监控、检查里面是否有举报信,致使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经常借给劳教人员“看病”之机,与劳教一起在外过夜、吃喝嫖赌、收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