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8日上午,我在家里正在做针线活,听到有人敲门,我去开门,進来三个恶警(其中有青龙祖山镇派出所所长肖启辉,唐山钢铁公司庙沟铁矿公安分处:陈彦民和杨继文),我说:“你们有事吗?”肖启辉说:“你是炼功的吧,有人举报你了,说你昨天晚上撒传单去了。”我说:“没有啊?请问是谁举报的?”肖启辉说?“不能告诉你,你要有书和资料什么的都拿出来,不然我就要搜你的家。”我说: “什么都没有。你搜我的家,有搜查证吗?”肖启辉说 :“我现在就在你家开。”说着坐到沙发上从衣兜里掏出笔和纸就要写,我说:“你在我家开的算什么搜查证?我不承认。”我转身穿一件外罩上衣就往外走,它们说: “你干什么去?”我说:“给我丈夫打电话去,你们没有任何证据搜我家,在我家开的算什么‘搜查证’,不准你们搜。”它们一把把我拽住说 :“不准你走,我不开了。我就这样搜。”接着它们就开始搜,我边发正念边阻止它们,它们见我不让搜,就打电话叫来祖山镇的政法书记李成有、祖山派出所的王海丰,它们把我的双手背扣起来,我就用脚阻止它们。它们就打我,把我按在床上不能动弹,恶警们就开始搜,搜出我的大法书籍和资料,光盘,讲法录音带、炼功带、真象带。恶警陈彦民,上去就去撕墙上的“真、善、忍”标语,我告诉它“谁撕谁遭报”,它不听上去就给撕下来,由于我一再要求给我丈夫打电话,它们才给我丈夫打了电话。这时矿里的公安分处处长孟照强把我丈夫带下来,我丈夫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它们说我昨天晚上撒传单去了,没有任何证据搜咱们的家,它们是违法的。”我丈夫一再作证说我根本没有去,孟照强说:“咱们矿里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说着把我丈夫叫到一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我丈夫由于不懂法律,怕失去工作,没敢声张。这时恶警拿着搜出来的大法书和资料及我儿子上学的课本,学习用品也一同拿走,把我从五楼拖下,把我的鞋都给拖掉了,我高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迫害大法弟子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到了楼下我还是大声喊:“大家都出来看哪!坏人抓好人啦!”恶警连打带踹,把我踹進车里,拉往青龙祖山镇派出所,把我的双手扣在椅子上背扣起来不能动弹,不让上厕所。
我家人和朋友们向它们求情放我,它们却让我的家人和朋友们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向所有人讲真象,并且告诉他们“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修炼使我的身体变好了,法轮功教人向善对哪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是政府中的某些人一己之私的错念,是镇压者造成的,如果政府不镇压我们就没有我们上访的事出现,是它们执法犯法非法抄了我们的家,我凭什么向它们保证什么呢?”肖启辉说:“你告我去,你告到哪里,我接到哪里。”我说:“你别以为江泽民给你们撑腰,我没处告去,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法轮功的真象早晚会大白于天下,到时候你们要偿还的。文化大革命经历了二十年最后还不是平反了,请你们自己给自己留条后路。”下午他们就把我送到公安局,晚上9点多钟被送進了看守所。第二天早上8点钟把我和另外两名连夜抓来的八道河的两位大法弟子一同送到了唐山开平劳教所后,才开的判决书把我们三个人都分别判了两年的劳教,让我们签字,我们都没有签,晚上被送進了唐山开平区女子劳教所。
我只是炼功做好人、修炼“真善忍”宇宙大法。宪法第二章第39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人民警察为什么光天化日之下,目无宪法,非法抄家?人性何在?法律何在?
我在此正告那些替江氏集团卖命的不法警察:善恶有报是天理,谁干了坏事,谁就得偿还啊!难道你们要放弃自己的良心、自己生命的未来、家人的未来,而只贪图眼前的名利吗?任何一个为眼前利益的人那只能是“春风得意,红极一时。”不要再当江氏集团的牺牲品,不要再助纣为虐了。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选择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