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检法内部有一个监督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的机构,司法人员犯法违纪可用各种形式向此部门举报,它也对下属的司法人员基层单位起监督作用。我在大连教养院女大队被迫害非法关押过两年,经历过几件事,我认为向此机关举报大连教养院残害女大法弟子的暴行也能起到震慑邪恶的作用。
一次一个普教黄金娥被打成高血压失忆症,被其家属告到上面,上面来检查时着实把警察们紧张了几天,她们找每个当事人谈话,许诺只要不说出内部真相,就给减期。叫每个当事人当面写证明材料签字画押作伪证。当时司法局的纪检人员是来调查此事了,但看到的都是假象,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还有一次是有人把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写出来带了出去并上了明慧网,他们也来了。当时把韩建旻、万雅琳以及院长郝文帅、张万林吓坏了,紧急清理了小号,把在小号关押的大法弟子摘掉手铐刑具,每人由四个普教押着到劳动现场看着,安排在最里边的隐蔽处严控,以防有所动作,把小号的刑讯室伪装成久不使用的假象,又逃过一次检查。
还有一次几个穿着官服,胸前戴着国徽牌的人来检查,大教女犯人把所有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都送到五楼没人住的一个大笼子里关起来,被锁的人不许讲话出声,不许上厕所,直到午饭时才让归队。
因此我建议曾遭受过其凌虐的大法弟子或家属可实名实姓向其机关控诉举报,其他仍被关押或联系不上的被残害过的大法弟子可为知情的同修代为申诉举报,海外有条件的同修也应该写信或电话(他们有录言电话)向此机关举报,我们海内外的同修要形成一体,就象海外大法弟子“诉江”那样,走常人的司法程序也能制止她们。正如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上说的:“我做事最注重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能叫人认识真象,在过程中能救度世人,在过程中能揭示那真象。”
我们揭发控拆的过程也是讲真象的过程。
还有一次一个大法弟子亲耳听到了大连教养院院长张万林与一个人的通话(可能是韩建旻),张说:“你们赶快注意点,不要把劳动时间拖得这么长,法轮功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别为了钱把事情闹大了。再把这事捅上去,来检查了我就麻烦了。”这个电话是在2002年5、6月份打的。
可是不管检查的结果怎样,能否为大法主持公道,教养院对上级的检查还是有所顾忌的。所以我们也应该学海外的大法弟子那样走司法程序,在检举控诉过程中讲真象,窒息残余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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