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同行业民众因坚持信仰遭迫害的部分案例

【明慧网2004年4月16日】同济大学王臻,2003年9月从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解教回家。由于在劳教所受到残酷迫害,腰部严重受损,刚回家时走路一瘸一拐,行动迟缓,二十几岁小伙子行动好像老人。回家后,他一度在原单位工作,后就职于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可在04年3月公司中方负责人突然找王臻谈话,劝诱其写了辞职报告。理由是:一,为其今后找工作着想(不采用强行辞退的方法);二,认为他只具备一种专业技能(不懂电器专业)。而这些理由在招聘录用时并未提出,这其中公司负责人的难言之隐无非是迫于压力,不敢录用法轮功学员。

刘向阳:管道煤气专业(工程师),2003年10月左右解教。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妻子与其离婚(其妻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出狱后无家可归。04年初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去香港旅游,单位唯独不让他去,并且没有向其作任何解释。

陆锦全:原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副局长,因修炼法轮功被解除一切职务。2003年6月解教回家至今没有安排工作,儿子大学毕业亦无工作闲置在家,一家三口人完全依靠其爱人600元工资生活,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600元月收入维持生活是相当困难的。其妹申请办理护照时,工作人员知其为法轮功学员后,不给她办理。当她问及是否上面有相关文件不允许炼法轮功的出国时,对方的回答是不办就是不办,没有理由。

上海近杨树浦路某调节器厂职工杨某某2003年9月在青浦劳教所解教,其原来工作是产品销售,曾经为单位创造了几百万的利润,公司领导在劳教所探视他时也询问关心过他出去后的打算。但当其解教回家后,单位先安排他在车间劳动,做焊接仪器的工作,(一股操作工多为女性);后又要与他签订做仓库保管员的劳动合同,这件事在群众中也议论纷纷,为什么明明是优秀的销售人才要安排到仓库做保管员?后经知情者透露,原来公司上层怕他做销售工作接触的人多,会在外面讲真象。

以上这些单位的领导们,大多不敢明说是因学员修炼法轮功而对他们作出特殊安排,这也说明了这场迫害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不仅表现在劳教所监狱的酷刑洗脑,还体现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人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防范和各种特殊对待,这是对人精神上的迫害,更胜于肉体上的迫害。目前,江泽民及其追随者们已在世界上多个国家被起诉,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和历史的审判,希望还不明真相的大陆民众,尤其是这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清这场迫害的实质,不要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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